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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翻译乃大道》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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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文学中译国际研讨会”主题演说





一百七十二年前的今天,一位年轻的诗人驾着他更年轻的轻舟,从比萨驶回雷瑞奇(Lerici),不幸遇上风雨,溺于地中海里。我说的正是雪莱,那时他还未满三十岁,但是留下的丰盛作品,从长篇的《普罗米修斯之解放》、《阿当奈司》到短篇的《西风颂》、《云雀歌》,日后都成了西方文学的经典。不过雪莱还是一位饱学深思的学者,不但谙于希腊、拉丁的古典,邃于诗学,而且通晓意大利文、西班牙文、法文、德文。他对文学批评的一大贡献,那篇1.4万字的长论《诗辩》,知者当然较少。至于他把欧陆名著译成英文多篇,这方面的成就,恐怕只有专家才清楚了。

雪莱英译的名著包括希腊诗人拜翁(Bion)(一译彼翁)及莫斯科司(Moschus)(一译摩斯科斯)的田园挽歌,罗马诗人魏吉尔的《第四牧歌》,但丁《炼狱》二十八章的前五十一行,西班牙剧作家卡德隆的《魔术大师》及歌德《浮士德》的各数景。这些译作分量不算很重,但是涉及的原文竟已包括了希腊文、拉丁文、意大利文、西班牙文与德文,足见雪莱真是一位野心勃勃而又十分用功的译者。不过他的诗名太著,光芒乃掩盖了论文与译文。

译者其实是不写论文的学者,没有创作的作家。也就是说,译者必定相当饱学,也必定擅于运用语文,并且不止一种,而是两种以上:其一他要能尽窥其妙,其二他要能运用自如。造就一位译者,实非易事,所以译者虽然满街走,真正够格的译家并不多见。而究其遭遇,一般的译者往往名气不如作家,地位又不如学者,而且稿酬偏低,无利可图,又不算学术,无等可升,似乎只好为人作嫁,成人之美了。

不过行行都能出状元的。翻译家真成了气候,风光之盛甚至盖过著名作家,进而影响文化或宗教。例如圣吉若姆所译的拉丁文普及本《圣经》,马丁·路德所译的德文本新旧约,影响之深远并不限于宗教。佛教的翻译大师也是如此。玄奘在天竺辩才无碍,“名震五天”,取经657部回国,长安万人空巷欢迎。唐太宗先是请他做官,见他志在译经,乃全力支持;慈恩寺新建的翻经院,“虹粱藻井,丹青云气,琼础铜踏,金环华铺”,也供他译经之用,《瑜伽师地论》译成,更为他作“大唐三藏圣教序”。在梵唐西域之间,玄奘成了国际最有名的学者,家喻户晓,远胜今日诺贝尔奖的得主。

至于天竺高僧鸠摩罗什,夙慧通经,成为沙勒、龟兹的国宝,前秦苻坚听到他的盛名,甚至派骁骑将军吕光率兵七万,西征龟兹,命他“若获罗什,即驰驿送之”。为了抢一位学者,竟然发动战争,其名贵真成国宝了。后来罗什辗转落在吕越手里,姚兴又再派兵征伐,迎回罗什,并使沙门八百多人传受其旨。罗什在草堂寺讲经,姚兴率朝臣及沙门一千多人,肃容恭听。

18世纪英国名诗人颇普(一译蒲柏),扬言将译《伊利亚德》,英王乔治一世即捐二百镑支援,太子也资助了一百镑,书出之后,译者赚了五千多英镑。这在当时已是巨富;因为在他之前,弥尔顿的《失乐园》只卖了五镑,在他之后,拜伦的《唐璜》也不过索酬二千五百镑。颇普得以独来独往,经济无忧也是原因。

这些当然都是可羡的罕例,不过翻译这一行也不是没有风险的。例如印度小说家拉什迪的《撒旦诗篇》引起轩然大波,其日文版的译者竟遭杀害,而意大利文版的译者亦遭殴打。“翻译即叛逆”之说,遂有了新的诠释。



我一直认为,一个国家的文化要有进展,得靠一群专业读者来领导广大的普通读者。同时我认为,“附庸风雅”未必是什么坏事。风雅而有人争相附庸,就算口是心非,也表示风雅当道,典型犹存,至少还有几分敬畏。一旦举国只听流行小调,而无人再为贝多芬侧耳,或是只会从连环漫画里去亲近古代的哲人,那就表示不但风雅沦丧,就连附庸的俗人也都散尽,公然“从俗”、“还俗”去了。

要维护风雅,主领风骚,就有赖一群精英的专业读者来认真读书,为普通读者带头示范。作家、学者、译者、编者、教师等等,正是专业的读者;要读好书,出好书,得靠他们。作家如果读得不认真,就不能吸收前人或时人的精华;退一步说,如果他不细读自己的文稿,就不能发现自己的缺失,加以改进。我甚至认为,作家所以不长进,是因为不认真读他人的作品,更因为不认真审视自己的作品,既不知彼又不知己,所以无从认真比较。同样地,学者、译者、编者、教师等人,对于自己要论、要译、要编、要教的作品,如果没有读通,则其不通、或是半通不通,势必祸延普通读者。其中译者之为专业读者,意义尤为重大。译者对待自己要译的书,读法当然有异于学者或教师,但由译者读来,一字一句,甚至一个标点也不能放松,应该是再彻底不过的了。我们可以说,读一本书最彻底的办法,便是翻译。

原则上,译者必须也是一位学者。但是他的目的不在分析一本书的来龙去脉、高下得失,为了要写论文或是书评。译者的目的,是把一本书,不,一位作家,带到另外一种语文里去。这一带,是出境也是入境,把整个人都带走了样,不是改装易容,而是脱胎换骨。幸运的话,是变成了原来那位作家的子女,神气和举止立可指认,或者退一步,变成了他的侄女、外甥,虽非酷肖,却仍依稀。若是不幸呢,就连同乡、同宗都不像了,不然就是遗传了坏的基因,成为对母体的讽刺漫画。

尽管如此,译者仍然是一种学者。他可以不落言诠,可以述而不作,却不能没有学问;不过他的学问已经化在他的译文里了。例如翻译莎士比亚,在某些场合,遇到brave,不译“勇敢”,而译“美好”;同样地,turtle不译“乌龟”而译“斑鸩”,crab不译“螃蟹”而译“酸苹果”,学问便在其中了。

有些译者在译文之后另加注解,以补不足,而便读者,便有学者气象。年轻时我读傅雷所译《贝多芬传》,遇有译者附注,常也逐条去读。原文若是经典名著,译者这样郑重对待,诚然是应该的;如果更郑重些,加上前序后跋之类,就更见学者的功力了。其实,一本译书只要够分量,前面竟然没有译者的序言交代,总令人觉得唐突无凭。译者如果通不过学者这一关,终难服人。

成就一位称职的译者,该有三个条件。首先当然是对于“施语”(source language)的体贴入微,还包括了解施语所属的文化与社会。同样必要的,是对于“受语”(target language)的运用自如,还得包括各种文体的掌握。这第一个条件近于学者,而第二个条件便近于作家了。至于第三个条件,则是在一般常识之外,对于“施语”原文所涉的学问,要有相当的熟悉,至少不能外行。这就更近于学者了。

基督教的《圣经》传入各国,是根据希伯来文与希腊文,并透过拉丁文辗转传译的巨大工程,其间皓首穷经,不知译老了多少高僧鸿儒。对于英美文学影响至钜的“钦定本”(The Authorized Version),便是奉英王詹姆斯一世之命译成。参与这件译界大事的专家五十四人,多为国中希伯来文与希腊文的顶尖高手,共为六组,乃由西敏寺、牛津、剑桥的学者各设二组所合成,从l604年至1611年。穷七年之功始竣其事。

不过比起7世纪中叶在长安完工的译经盛会来,“钦定本”这七年又显得短了。玄奘主持译经,是由唐太宗诏命在弘福寺进行,并且派了房玄龄、许敬宗召集硕学沙门,也是五十余人,参与助译,《瑜伽师地论》成,又为之作序,亦可谓之“钦定本”了。根据唐代的译场制度,翻译的职司与流程,从译主、证义、证文、笔受等等一直到钦命大臣,多达十一个步骤,真是森严精密,哪像今日译书这么潦草。有资格进入玄奘的译场,任其“证文”的十二人与“缀文”的九人,当然无不“谙解大小乘经论”并为“时辈所推”。玄奘主持这浩大的工作,还得在不同的版本之间留意校勘,据说翻译《大般若经》时他就对照了三种梵本。这壮举前后历经十九年,玄奘笔不停挥,“三更暂眠,五更复起”,绝笔之后只一个月就圆寂了。这样的翻译大师,岂是泛泛的拘谨学者所能仰望?

比玄奘早两百多年的鸠摩罗什,无论是译《妙法莲华经》或《维摩诘经》,蜂拥而至的名流沙门动辄上千,有人是来相助译经,但有更多人是慕名来听译主讲经或参加讨论。足见当时的译者兼有学者的权威、法师的尊贵,其四方景从之盛,远非今日可比。

甚至近如严复,一生所译西方近代学术名著,包括赫胥黎的《天演论》、孟德斯鸠的《法意》、亚当斯密的《原富》、穆勒的《名学》与《群己权界论》、斯宾塞的《群学肄言》、白芝浩的《格致治平相关论》,涵盖了自然科学与社会科学各部门,对清末现代化运动的启蒙,贡献极大。严复译介这些经典之作,皆曾熟读深思,原文涉及的相关著作,亦有了解,所以每加注释,辄能融会贯通。例如翻译赫胥黎的名著,他就会一并简述马尔萨斯的《人口论》、达尔文的《物种原始》、斯宾塞的《综合哲学》,并且追溯远古的希腊哲学。如此旁征博引,左右逢源,才不愧是学者之译。

译者应该是一位学者,但是反过来,学者未必该做译者。在古代,中华文化自给自足,朱熹集注诗经,可以不涉及翻译。但是现代的中国学者却没法不治西学,而从欧美留学回来,即使不译西书,也往往要用中文来评介西方学说,或分析西方作品,一旦有所引证,就必须译成中文了。所以今之学者很难避免翻译的考验。

《西游记》是我国第一部留学生文学。玄奘从西方取经回国,志在翻译,所谓“译梵为唐”。他在梵文与唐文两方面的修养,都没问题。今日的留学生从西洋取经回国,译经的绝少,而说经的很多,而要说经,总不能避免引证,至少也得把术语行话翻译过来。可是留学生的中文已经一代不如一代,要他们来译述自己崇仰的强势外文,只怕难以得心应手。如果引证的是知性文章,几个抽象名词加上繁复的句法,就足以令人喋喋嚅嚅,陷入困境。如果引证的竟是美文,尤其是诗句,恐怕就难逃焚琴煮鹤之劫了。



译者与作者之间的关系,相当微妙,也值得一谈。俗见常视翻译为创作的反义词。其实创作的反面是模仿,甚至抄袭,不是翻译。分得精细一点,也许该说,直译、硬译、死译正是创作之反,因为创作的活鸟给剥制成译文的死标本,羽毛一根不少,却少了飞翔。但是真正灵活、真有灵感的翻译,虽然不能径就取代原作,却也不失为一种创作,一种定向的、有限的创作。

作者要“翻译”自己的经验成文字,译者要“翻译”的还是那个经验,却有既成的文字为凭。有趣的是:作者处理的经验,虽然直接身受,却不够明确,其“翻译”过程便是由混沌趋向明确,由芜杂趋向清纯。译者处理的经验,虽然间接,却早已化成了明确而清纯的文字;译者若要“传神”,势必同时也得相当“移文”。不过这是极其高妙的艺术,译者自己虽然不创作,却不能没有这么一枝妙笔。

“灵妃顾我笑,粲然启玉齿。”郭璞的游仙诗句呈现了多么生动诱人的表情。如果译成“灵妃看我笑,明亮露白牙”,说的还是那件事,但已面目全非了。问题还不全在雅俗之分,因为“粲然启玉齿”一句音容并茂,不但好看,更且好听。粲、启、齿同为齿音,而且同距间隔出现,音响效果绝妙。文言译为白话,已经大走其样,一国文字要译成他国文字,可见更难。

不过译者动心运笔之际,也不无与创作相通之处。例如作家要颂落日之美,视当时心情与现场景色,可能要在三个形容词之间斟酌取舍。结果他选择了splendid一字,于是就轮到译者来取舍了。灿烂、华美、壮观、明丽、辉煌?究竟该选那个形容词呢?既有选择的空间,本质上也可算创作的活动了。同样地,句法的安排在译文中也有选择余地。英文句法惯在一句话的后面拖上一个颇长的受词,译者往往不假思索,依照原文的次序“顺译”下去。例如王尔德的喜剧《温德米尔夫人的扇子》,有这么一句台词:



Why do I remember now the one moment of my life I most wish to forget?



如果“顺译”,就成了“为什么现在我会记起一生中我恨不得能忘掉的那一刻呢?”如果“逆译”,就成了“一生中我恨不得能忘掉的那一刻,为什么现在会记起来?”相比之下,逆译的一句显然更灵活,也更有力。仅此一例,就可以说明,译文句法的安排,也不无匠心独运的自由。英国诗人兼评论家柯立基(一译柯尔律治),曾说诗是“最妥当的字眼放在最妥当的地位”。如果译者也有相当的机会,来妥择字眼并妥排次序,则翻译这件事,也可以视为某种程度的创作了。何况译文风格的庄谐、语言的雅俗等等,译者仍可衡情度理,自作取舍,其成王败寇的后果,当然也得自己担当。我在“龚自珍与雪莱”的长论里,为了说明雪莱也有书生论政的一面,就曾把雪莱诗剧《希腊》序言的一段,译成“战国策”体的文言。这样的自由自主,是译者自己争来的。

作家的责任,在勇往直前,尽量发挥一种语文之长,到其极限。译者的责任,在调和两种语文的特色:既要照顾原文,保其精神,还其面目;也要照顾译文,不但劝其委婉迎合原文,还要防其在原文压力之下太受委屈,甚至面目全非。这真是十分高明的仲裁艺术,颇有鲁仲连之风。排难解纷的结果,最好当然是两全其美,所谓“双赢”,至少也得合理妥协,不落“双输”。译者的责任是双重的,既不能对不起原作者,也不能对不起译文,往往也就是译者自己的国文。他的功夫只能在碍手碍脚的有限空间施展,令人想起一位武侠怀里抱着婴孩还要突围而出。这么看来,他的功勋虽然不像作家彪炳,其实却更难能可贵。

再以旗与风的关系为喻。译文是旗,原文是风,旗随风而舞,是应该的,但不能被风吹去。这就要靠旗杆的定位了。旗杆,正是译文所属语文的常态底限,如果逾越过甚,势必杆摧旗飏。

雪莱为自己的翻译订了一个原则:译文在读者心中唤起的反应,应与原文唤起者相同。他苦心研译但丁的《炼狱》,认为欲善其事,译者的思路必须合于最像但丁的英国诗人,而所用的语言必须喻于现世大众。终于他找到一举两得之道:就是揣摩弥尔顿如何用英文来对付但丁的题材,并试验但丁的连锁三行体(terza rima)。

雪莱初到意大利,就坐在米兰大教堂的玫瑰窗下,向着中世纪风味的幽光,吟诵《神曲》。此后他一直耽于朗读《神曲》与《失乐园》,深深沉浸在史诗的情操与声韵之中,以习其文体。雪莱的表弟梅德文(Thomas Medwin)为他作传,就追记他们共读但丁的情景,又说雪莱每逢诗兴不振,就转面译诗,一来免得闲散,二来借此自励,以期导向新作。雪莱一面朗诵,一面精译《神曲》之句,就是要窥探但丁诗艺之秘。果然,《西风颂》波起云涌层出不穷的气势,颇得力于《神曲》的连锁韵律。而那首五百多行的长篇《生之凯旋》,雪莱临终尚未完成,不但也用这种连锁段式,就连构想与风格也欲追但丁。

作家而兼译者,其创作往往会受到译作的影响。反之,译者如果是当行本色的作家,其译作的文体与风格也不免取决于自己创作的习惯。翻译,对于作家是绝对有益的锻炼:它不仅是最彻底的精读方式,也是最直接的“临帖”功夫。我出身外文系,英美诗读了一辈子,也教了半生,对我写诗当然大有启发,可是从自己译过的三百首诗中,短兵相接学来的各派招式,恐怕才是更扎实更管用的功夫。

反之,作家而要翻译,遇到平素欠缺锻炼的文体,就会穷于招架,因为有些基本功夫是无法临阵磨枪的。例如某些诗人译诗,由于平日写惯了自由诗,碰上格律诗的关头,自然就捉襟见肘,不是诗行长短失控,就是韵律呼应失调,而因己之拙,祸延原著。雪莱坚持,译但丁必须维持严格的连锁韵律,本是译者应有的职业道德、艺术勇气。怪不得他终能借但丁之力吹起雄伟的西风,那才算真正的豪杰。同样地,文言修养不够的译者,碰上盘根错节的长句,当然也会不知所措,无法化繁为简,缩冗为浓。至于原文如有对仗,译文恐怕也只好任其参差不齐。

尽管译者的名气难比作家,而地位又不及学者,还要面对这么多委屈和难题,翻译仍然是最从容、最精细、最亲切的读书之道,不但所读皆为杰作,而且成绩指日可期。在翻译一部名著的几个月甚至几年之间,幸福的译者得与一个宏美的灵魂朝夕相对,按其脉搏,听其心跳,亲炙其阔论高谈,真正是一大特权。译者当然不是莎士比亚,可是既然译笔在握,就可见贤思齐,而不断自我提升之际,真欲超我之凡,而入原著之圣。就像一位演奏家诠释乐圣,到了入神忘我之境,果真就与贝多芬相接相通了。到此境地,译者就成了天才的代言人,神灵附体的乩童与巫者。这就是译者在世俗的名利之外至高无上的安慰。



199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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