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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之教育与反教育

书籍名:《翻译乃大道》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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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常有直译与意译之说,相当困人。这问题,古代的翻译名家早有体会。鸠摩罗什曾与僧睿论译梵为秦,有“天见人,人见天”之句,罗什译至此曰:“此语与西域义同,但在言过质。”睿应声曰:“将非‘天人交接,两得相见’乎?”罗什大喜曰:“实然!”

所谓“在言过质”,就是译文太忠实了,也就是太过直译。不过“天人交接,两得相见”却又似乎偏于意译了。所以后来罗什又与僧睿论西方辞体曰:“改梵为秦,失其藻蔚,虽得大意,殊隔文体,有似嚼饭与人,非徒失味,乃令呕秽也。”

过分意译,就会“殊隔文体”,虽然轻松了读者,却未尽原文形式之妙,尤以经典之翻译为然。所以在罗什之前,道安比对同本异译,就已提出“译梵为秦,有五失本”之论。今日盛会,在座多为教授翻译的老师,也就是“吃翻译饭”的人。辛苦的是,不但自己吃着,还得去喂别人,正是鸠摩罗什所说的“嚼饭喂人”。问题在于,被喂的人是否得益?



翻译教学的千变万化,不妨因材施教,大致上不出二途。第一是从理论出发,应用普遍的原理来处理个别的实例,可称演绎法。第二是由经验入手,从千百个实例中领悟出普遍的原理,可称归纳法。我的朋友里面,纯学者,尤其是语言学家,倾向前者,而真正的译者,尤其是资深译家,则倾向后者。其实两者互为因果,应该相辅相成。

从理论出发,必须多举实例以为补充,才能落实,否则变成空论。反之,由经验入手,也必须融会贯通,举一反三,因小见大,才能把个例提炼为通则,否则失之琐碎。翻译教学的最佳方式,便是要学生多做练习,俾能面对实例,设法克难解困,并在其中渐渐悟出种种原理,更经老师从旁指点,因势利导,时时将实例接通到理论上去。

其实一个人如果深究翻译,不但会悟出翻译之道,同时因为常在两种语言之间排难解纷,消异求同,更将施语(source language)与受语(target language)的特性渐渐认清,等于也研究了“比较语言学”了。例如下面这几句话:



1.It is impossible to convince him.

2.Does it matter what color it is?

3.Everyone has talent at twenty-five. The difficulty is to have it at fifty.



英文的it在文法身份上是代名词,从前三例看来,无论它是虚位主词或实位受词,在中文里都无必要,甚至可以认为“虚字”,可以不理,因此不译。一个人如果把英文“看透”了,又时时留心与中文比较,就会摸清双方虚实,一旦面对翻译,就容易知道问题何在,并且有法解决。这当然是说老手。可是初习翻译的学生,经验不足,就算学了一点理论,临阵仍然无法活用。

所以要做好翻译,不但要投入其中,累积经验,还要跳得出来,说得出道理。道理说得完备,自成系统,便是理论。但是翻译的理论毕竟不能算科学,因为它难以量化,也难于百试不爽,更因为一个句子可以有几种译法,都不算错。因此不禁要问:翻译究竟是艺术,还是技术?这问题,我认为可以分开来看。如果要译的文字是一件艺术品,也就是说一件作品,一篇美文(不论是何文体),一句妙语名言,在翻译家笔下,可以有不同译法而又各有千秋,则翻译应是艺术。反之,如果要译的文字目的不在创造而在达意,不在美感而在实用,译者只求正确,读者只求能懂,则翻译不过是技巧。一般说来,语言学家倾向把翻译当作科学,而文学家倾向把翻译当作艺术。

如果实用的翻译只是技巧,则其译者可以“训练”,不妨“量产”。如果文学的翻译也是艺术,则其译者难以“训练”,只能“修炼”,而就算苦炼,也未必能成正果。由此看来,翻译而要成家,其难也不下于作家。能成正果的翻译家,学问之博不能输于学者,文笔之妙应能追摹作家。即以书名、篇名的翻译为例,亦可窥译事之难。许多名著的书名都本于前人的诗句,译者如果不明出处,就只好望文生义,容易误解。现代小说家中,取书名最爱掉书袋者,莫过于赫胥黎(Aldous Huxley, 1894-1963)。他的小说Brave New World, Eyeless in Gaza, Those Barren Leaves, After Many a Summer Dies the Swan,依次采用莎士比亚、米尔顿、华兹华斯、丁尼生的诗句。其中采自莎翁与华翁的两句最容易译错,成为《勇敢的新世界》(可作《大好新世界》或《妙哉新世界》)与《枯叶》(可作《荒篇槁卷》)。又如英国作家法兰西斯·金的To the Dark Tower一书,有人误译为《致黑塔》,正因为不明是本于白朗宁名诗“Childe Roland to the Dark Tower Came”,而白朗宁的诗题又借了莎翁《李尔王》的句子。诸如此类问题,都不是翻译理论所能解决。



在“作者、学者、译者”一文中,我曾经指出:“译者其实是不写论文的学者,没有创作的作家。也就是说,译者必定相当饱学,也必定善于运用语文,并且不止一种,而是两种以上:其一要能尽窥其妙,其二要能运用自如。”

教授翻译的老师,自身起码也该是一位译者,最好当然是一位译家。正如我前文所说,译者应该是“有实无名”的作家兼学者,才能够左右逢源。比照此说,做翻译教师也应该兼有“二高”,那便是“眼高”加上“手高”,眼高包括有学问、有见解、有理论,正是学者之长。手高则指自己真能出手翻译,甚至拿得出“译绩”,就是作家之功了。如果翻译是一门艺术,则它不仅是“学科”,也该算“术科”。若以战争为喻,则翻译教师不但是军事家,最好还是名将。

但是今日在大学任教翻译的老师,真能提出“译绩”的实在不多,因为中文系与外文系的教师里,双语兼通而有力翻译者,本来就少。中文系向来不开翻译课,外文系虽设此课,却非显学,也不是必修,没有人抢着要教。据我所知,外文系有些教师的中文,恐怕还不如外文。所以有此现象,一大原因在于学术界认定翻译既非论文,当然不算学术,更与升等无缘。

前文提到翻译教师要有“二高”。其实眼高未必保证手高,因为眼高手低的人比比皆是。倒是手高往往说明眼高。一个人的翻译,其实就是他自己翻译理念不落言诠的实践,正如一个人的创作里其实就隐藏了自己的文学观。所以译文之高下适足表现译者眼光之高下。

翻译教师正如艺术系和音乐系的“术科”教师,必先自己术高,学生才会心悦诚服,尊师重道。不过手高只是原则,落实在翻译的教学上,应该还要讲究“四德”。第一,学生交来练习,必须仔细改正。每一篇练习都有其特殊的毛病,必须对症下药,否则教师只要发给全班一篇“标准译文”,岂不省事?如果翻译是一种艺术,那就不是“是非选择题”那么简单,而是错的要改对,对的要改好,好的还要求其更上层楼。第二,理想虽然如此,但是为了鼓励学生,免得他全然失去自信,凡原译有其好处值得保留的,应该尽量保留。第三,原译如果有其风格,或是有意追求某种风格,则批改之际不妨顺应原译的用心。如果原译喜欢俚白,不妨成全其流利明畅;反之,如果原译追求文雅,也不妨成全其雍容端庄。老师能做到这一点,高材生才有机会发展自己的所长,甚至追求自己的风格。反之,老师如果褊狭而又固执,全班就可能被他教成一批“复制人”。

由此观之,要做一个真正称职的翻译教师,简直先得成为一位无施而不可、有求而皆应的文体家了:这就是我前文所谓“四德”的末德也即最高德了。如此要求,又似乎太奢。不过身为大学教授,怎能没有三两把刷子?谁规定外国文学作品,尤其是古代的经典,只能用白话来译,而不可用文言呢?如果学生心血来潮,竟然用文言来译了,做老师的难道只能躲在白话文里,束手无策吗?

尽管如此,名师也未必能出高徒。如果学生的根柢太浅,则老师纵有二高、四德,恐怕也会无处着力。一般的情形是:改英文中译时其实是在改中文作文,而改中文英译时又像在改英文作文。学生如果还在这文字障中挣扎,老师恐怕也就事倍功半,收效不彰。



我在各大学教授翻译,历三十余年,在此略述经验,以供同行参考。一学期的这门课,大约是十四周,内容的分配大致如下:前二周是概论,包括翻译之功用、翻译与创作、翻译之为比较语言学、翻译方法论、翻译史举例、中文西化之病、翻译参考书等子题。第三周至第六周,翻译哲学、历史、新闻及社会科学之类的文章。第七周至第十周,翻译诗、散文、格言、小说等文类。第十一周至第十四周,改为中文英译,包括古文、诗词、白话文等体。

练习每周要做一篇,习题分量约300字,如果译诗,则为短诗二首,如果译警句格言,则为十一二则,如为古文,则酌量减少。至于练习发交的程序,一轮共为五周:第一周老师发题,第二周学生交卷,第三周老师批改后发还练习,第四周学生将已改之练习重抄后再交卷,第五周老师将誊清之练习核校后再发还。前后五周,一篇练习轮回两次,才告结束。我初教此课,把批改了的练习发还学生后,就算了事。后来觉得如此不够彻底,只恐粗心的学生接回练习,匆匆一瞥分数,不再细看老师如何苦心细改。所以我便改变方式,要学生重抄一遍再交,迫使他们认真审视我的批改,加深印象。我更吩咐学生,再交练习时可以照单重抄,亦可触类旁通,自己另行改译,不必完全接受老师的批改。有时学生再交之稿仍然有误,或者欠妥,我就会再加改正。

第三周我将练习发还时,虽然各篇都已经仔细改过,我仍会当堂口头作一次综合讲评,说明我所以如此批改的理由,并分析原文的文法结构、修辞风格、文化背景等等。讲评往往长达一小时,更常乘机分析中文与英文之异同,并指出“施语”与“受语”相通之处,不妨“直译”,而相悖之处,则可“意译”。

我还规定,学生的练习必须正楷写在有格的原稿纸上,并且隔行书写,才能在行间留出足够的空间供我批改。

翻译课每周三小时,其中两小时用来讲评笔译,余下的一小时则用来口译。我教口译,是从戏剧入手,仍然强调一点文学性,最常用的是王尔德的几曲喜剧。莎士比亚的诗剧太古,雪莱的诗剧太文,都太难译,而且不像口语,也不切实际。王尔德喜剧的台词简洁而流利,不但机锋高妙,而且谐趣无穷,绝少冷场。事先我把原文发给学生,让他们早作准备。堂上我会临时指派他们轮流分担角色,口译台词。如果译不出来,或是译得不对、不妥、不像口语,我就得动口示范。如此一路译来,场面热闹,笑声不绝,非但学生之间互相承接,师生之间亦多交流,堂上情绪十分热烈,学习效果亦佳。所以一般而言,笔译多为静态,口译则多动感,正好互相调剂。历年在翻译班上用这种方式教导口译,我自己等于把王尔德的喜剧都已口译了一遍,所以只要用笔录出,便成正式的译文了。



1987年梁实秋先生在台逝世,为纪念他对文坛的重大贡献,中华日报设立了“梁实秋文学奖”,并分为散文奖与翻译奖两项,来彰显他在这两方面的成就。我参加其中翻译奖的出题与评审,十二年来从未间断。以梁先生名义为号召的这个文学奖,我忝列梁门弟子,共襄盛举,当然是义不容辞。这十二年的经验有几点值得一谈。

首先是出题。出题适当与否,决定比赛的成败。题目不能太难,否则没有人敢参加,更不能太容易,否则人人都译得不错,高下难分。原著也不能太有名,否则译本已多,难杜抄袭;另一方面,也不能太不见经传,否则也不值得翻译。同时,原著不能太长,否则译起来吃力,评起来更劳神。为了多般考验译者的功力,译诗组与译文组各出两题:译诗组出两首诗,译文组则出两段散文。如果是出散文,必有一题较富知性,另一题则较富感性。如果是出诗,则两题必属不同诗体;例如一题是十四行诗,另一题则是无韵体。此外,挑选作者也讲究对照,有时是一古一今,有时是一英一美。出题既有这么多讲究,所以翻来找去,沉吟难决,往往会选上两三天。

评审也不轻松。首先,要在台湾的学界邀请够格而且服众的评审委员,就不容易。所谓名教授往往是评论家,志在发表“学术论文”,尤其是在操演西方当令显学的某某主义,但是说到翻译,因为不能抵充论文,而又无助于升等,所以肯动手的不多,有成就的更是罕见。

一般的文学奖,往往得过初审、复审、决审三关,稿件一路淘汰,到了决审委员手里,件数不会多了。梁实秋翻译奖十二年来都不经初审、复审,只有决审。每天评审会议,都从上午九点半一直讨论到晚饭时分,才能定案。所以再三沉吟,是因为来稿之中犯错少的往往文笔不见精警,而文笔出众的又偏偏一再犯错,要找一篇来稿原文没看走眼而译文也没翻失手的,全不可能。

后来我们发展出两套办法来解决难题。第一套可称定位法,就是选定一篇颇佳的译稿作为基准,再把其他可称佳译的来稿拿来比较,较佳者置于其前,较次者置于其后。最后把“后置者”淘汰,再把“前置者”互相比较,排出优先次序,便可产生前三名与若干佳作。有时两稿看来势均力敌,一时难分高下,不是各具胜境,便是互见瑕疵。三位评审委员讨论再三,不得要领,只好祭起记分法了。就是权将翻译当科学,一篇译稿之中,遇有优点,分为大优、中优、小优,比照加分;遇有毛病,则分为大病、中病、小病,也比照扣分。这么一经量化,虽然略带武断,却很快得到结果。

决定得奖名次之后,评审工作并未完成。译稿为何得奖,有何优点,有何瑕疵甚至谬误,评审委员会有责任向读者说明,更应该向译者交代。所以事后发表一篇详细的讲评,有其必要,否则有奖无评,或者有评而草率空泛,就不能达成设奖之为社会教育的功能。也就是说,翻译奖的评审委员不但应该“眼高”,能分妍媸,还得“手高”,才能示范。

且以译诗为例。译诗难于译文,译古典体裁的格律诗尤为难中之难,就算译者是一位优秀诗人,但如果向来只写所谓“自由诗”而不谙格律诗艺,也往往要捉襟见肘,无法交差。评审委员不能只会东指西点,说什么这里押韵落空,诗行参差,那里文字不够高雅,句法失之生硬,而题目又不合原文等等,因为这些问题一般译者也看得出来。动口的只能做旁观者;动手,才配做评审。你说人家功夫不够,那就请你出手来正韵、整行,返文字于高雅,救句法之不顺,如何?

就在这样的信念下,十二年来我一直为译诗组撰写逐篇评析的详细报告,短则六七千字,长则超过万言。我觉得要做到这地步才算功德圆满,也才算推行了翻译的“社会教育”,把大学的翻译课推行到文坛、译界。至于译文组的评析,就由彭镜禧教授及其他评审委员负责,后来他把自己这方面的文字收集起来,出了一本专书,名为《英美名家散文译注》。



美丽的中文,我们这民族最悠久也是最珍贵的一笔遗产,正遭受日渐严重的扭曲与污染,尽管有少数作家与学者深感忧心,而且不断提出警告,收效似乎不彰,适得其反的是,日常使用的语文,正如日常使用的钱币,往往带有污染,而且容易传染。一般人或出于无知,或出于无心,更出于无力,往往随俗随众,人云亦云,并不在乎中文的自然纯净。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名气”竟然变成了“知名度”,“扬名”变成了“打知名度”,“扬名国际”变成了“打响国际的知名度”。显而易见,中文正由简洁沦为繁琐,雅正沦为庸俗。

同样地,“雄心”也好,“壮志”也好,忽然都变成了“企图心”,为了强调,更不厌其烦,拖沓而成“旺盛的企图心”。这种种噜的怪语,轻易就成为时髦,从政府高官到媒体名人,甚至包括不少意志薄弱的学者作家,近年来都已琅琅上口。同样地,一本书“好看”、“耐读”,忽然变成了“可读性高”,甚至迂回其词,变成了“具有高度的可读性”。

对于有心学习翻译的人,目前的社会语文环境所能提供的,往往是反教育。也就是说,耳濡目染的结果,是带坏,不是导正。

一般的译书往往不是好榜样,误译之外,多的是生硬的直译,讨巧的意译,甚至不负责任的删节。一年一度报纸推荐的十大好书之类,译书所占比例逐年提高,但是把奖颁给译书,究竟是因为原著高明、原著畅销或是中译高明,并未详述。其实在赞词之中绝少提到译笔如何高明,而据我所知,有些入选的译书常见不必要的西化,在译艺上不过二流。

不少学者写起文章来西化成风,不是句法别扭、语调冗长,便是措词繁琐、术语不断:这种迂回嗫嚅的翻译体,甚至有些名学者也未能解脱。一个人如果经常读这种文章,难保不受恶性西化所潜移默化。

但是影响最大的还是日常面对的媒体,尤其是电视。电视之为媒体,分秒必争,所以新闻播报例皆滔滔不绝,高速争快。台湾的新闻播报,口齿之迅速超过大陆与香港的同行,有时快得简直像急口令,可是细听之余,常会发现,如果撰写的读稿能简洁一点,就可缩减字数,不必那么急急赶播了。

“正当山难救护人员深入山中搜寻失踪多日的学生的同时,有一位学生却已独自脱险下了山。”像这样的长句也难怪主播人要加速急赶,可是“的同时”三字纯然多余,如果删去,当较简明而少费唇舌。其实前半句若能化整为零,加以重组,改成“学生失踪多日,山难救护人员深入山中搜寻,”不但可省六字,语气也转为清畅缓和,应当好念得多。又有一次我听到这样的句子:“尽管缉私的困难度很高,昨日警方却成功地查获了大批毒品。”查而获之,就是成功了,所以“成功地”完全多余。至于“困难度”也不像中文,为什么不能减去六字,改成“尽管缉私很困难,昨日警方却查获了大批毒品。”前引二例都不会是外电翻译,却都写得像译文体一样,对主播的口齿和听众的耳朵,平添不必要的负担,足见翻译体已深入我们的表达习惯。

另一方面,为人师表者也应该时时反省,自己在口头、笔下有没有做到简洁、清畅、自然,否则自身就是污源,怎么得了。翻译教师的警惕应该更高,如果自己习于繁琐语法,恶性西化而不自知,则一定误人。翻译教师若竟染上冗赘与生硬之病,那真像刑警贩毒,危害倍增。

翻译教师正如国文教师,也正如一切作家与人文学科的教授,对于维护健康美丽的中文,都负有重大责任。对于强势外语不良影响的入侵,这该是另一种国防。



1999年6月6日



余光中,诗人、散文家、翻译家、批评家。1952年毕业于台湾大学外文系;1959年获美国爱阿华大学艺术硕士;先后任教于台湾东吴大学、师范大学、台湾大学、政治大学,其间两度应美国国务院邀请,赴美国多所大学任客座教授;1972年任台湾政治大学西语系教授兼主任;1974—1985年任香港中文大学中文系教授;1985年至今,任台湾中山大学教授及讲座教授,其中有六年时间兼任文学院院长及外文研究所所长。


自谓诗歌、散文、评论、翻译为其“四度空间”,现已出版诗集19种,散文集14种,评论集6种,翻译集13种;在翻译上亦贡献良多,出版译书多种,除戏剧外,当以英、美、土耳其之译诗为著,代表作有《老人与海》《梵高传》《英美现代诗选》《王尔德喜剧全集》《录事巴托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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