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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篇 新生活

书籍名:《泰山之子》    作者:埃德加·赖斯·巴勒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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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瑞姆在新家里觉得日子过得很快。起初,她急于到丛林里寻找克拉克。先生——她坚持这样称呼她的救命恩人——为了打消她这个念头,立刻派一名工头带领一群黑人到康哇杜的村子里打听他到底是怎样把这个白人姑娘弄到手的,还希望老酋长能告诉他们一点有关梅瑞姆过去的情况。先生还特别嘱咐工头向康哇杜打听与姑娘说的那个奇怪的人物——克拉克有关的事情。只要发现线索,发现那怕是一点点能够证明确实有克拉克这样一个人的证据,也要竭尽全力去寻找他。不过,先生似乎更相信克拉克只是梅瑞姆在神志失常时想象出来的一个人物。他认为,在经历了被黑人劫持,瑞典人欺凌的种种磨难与恐惧之后,她一定在心理上失去平衡,生出了种种幻觉。可是随着时光的流逝,也随着他和梅瑞姆越来越熟悉,他开始改变了先前的看法,不得不承认,梅瑞姆那个离奇的故事既非杜撰,又非幻觉,而是她生活中一段亲身经历。因为眼卜在宁静的非洲庄园,在极其正常的生活条件之下,姑娘心清气爽,思维正常,但她依然念念不忘她的克拉克。
先生的妻子——梅瑞姆称作“MyDear”,因为她第一次听到先生喊她,用的就是这个称呼——对这位丛林里的“流浪儿”不但因为她无依无靠而十分关心,而且因为她像太阳一样明朗的性格,像大自然一样素朴的美丽向深深地爱她。梅瑞姆也为这位温柔的、有文化、有教养的妇人所吸引,报之以同样的尊敬与热情。
就这样,日子一天天过去了,梅瑞姆望眼欲穿,等待工头和他的人马从康哇杜的领地归来。每一个白天似乎都很短,因为先生的妻子——那位寂寞中的妇人总是把时间安排得很紧,在不知不觉中教给姑娘一些知识和技能。她很快就着手教梅瑞姆学英语,但又不使她感觉到这是必须完成的任务。她用学习女红来调节英语课,而且做的恰如其分,连梅瑞姆也猜不出这是妇人的刻意安排。这桩事进展顺利,因为姑娘自己的求知欲就很强。妇人还用漂亮的衣裙换下梅瑞姆那张只能遮羞的豹子皮。她发现,这孩子像她认识的那些文明社会的女孩子一样,对花花绿绿的衣裳也表现出极大的兴趣。
一个月过去了,工头还没有回来。在这一个月里,先前那个野蛮的、半裸体的“塔玛干尼”已经变成一位衣着讲究。举止文雅的漂亮姑娘。梅瑞姆的英语也进步很快。她来到这个家庭一两天之后,先生和“MyDear”就决定必须让她学习英语。为了给她创造一个良好的语言环境,他们一直拒绝跟她讲阿拉伯语。
工头汇报的情况使梅瑞姆陷入深深的痛苦之中。他发现康哇杜的村庄已经空无一人,他虽然四处搜寻,还是连一个黑人也没有找着。工头在村庄附近扎下营盘,组织人马在周围的丛林里寻找和克拉克有关的线索,可是一直找了好多天,还是一无所获。他既没有看见猿群,也没有看见人猿。起初,梅瑞姆非要自个儿去找克拉克。先生苦口婆心劝了好半天,还向她保证,一有时间他就亲自出马去找,梅瑞姆这才勉强同意等一等再说。可是她一直沉湎于对克拉克痛苦的思念之中,好几个月打不起精神。
“MyDear”和这位沉湎在痛苦之中不能自拔的姑娘一起黯然伤神,而且尽最大的努力安慰她,鼓励她。她对梅瑞姆说,只要克拉克还活在世上,就一定能够找到。不过这当儿她一直认为,克拉克不过是姑娘梦幻中的人物,实际上并不存在。她安排种种娱乐活动,冲淡梅瑞姆的痛苦,还千方百计给她造成一种印象——文明人的生活与习惯才是最合乎人情世故的。“MyDear”对梅瑞姆的改造并不艰难。事实证明,在姑娘野蛮与粗陋的‘补衣”下面,有一种先天的典雅与高洁。她的趣味和气质比起她的“导师”并不逊色。
“MyDear”很是快活。她膝下无子,百无聊赖,便将所有的母爱都倾注到这个陌生姑娘的身上。那股亲热劲儿真比对亲生的儿女还要亲。由于“MyDear”无微不至的关怀,到这年年底,谁见了梅瑞姆也不会想到她曾经远离文化与文明,在原始森林度过少年时代。
现在她已经十六岁了,可是看起来像个十九岁的大姑娘。她长得非常漂亮,漆黑的头发,棕色的皮肤,健美,无邪,充满活力。但内心深处她依然万分忧伤,尽管不再在“MyDear”面前提起自己的伤心事。她几乎没有一个钟头不在思念她的克拉克,没有一个钟头不在祈求上帝让他们早日相见。
梅瑞姆现在不但可以十分流利地说英语,读和写也很不错。有一天,“MyDear”跟她开玩笑,说了句法语。结果出乎意料,梅瑞姆也说了一句法语。她说得很慢,结结巴巴,有点儿像小孩子学活,这倒是真的,可确实是地地道道的法语。从那以后,她们每天都要学点儿法语。“MyDear”常常感到十分惊讶,梅瑞姆姑娘在这种语言上表现出来的天赋简直让人难以置信。起初梅瑞姆总是眉头紧皱好像极力回忆被这些新学的法文勾起的往事。后来,她和她的老师都十分惊讶地发现,她居然可以说不少课本之外的法语,不但用得恰如其分,发音比这位英国女人还准确。不过梅瑞姆的法语虽然讲得很好,读、写却一窍不通。“MyDear”考虑学好英诏毕竟是头等重要的事情,便不再苛求他非要一下子把法文也学得那么精通。
“你在父亲的村子里,肯定听人说过法语。”“MyDear”说。这种解释似乎合情合理。
梅瑞姆摇了摇头。
“也许,”她说。“不过在找的记忆之中,从来没有在父亲的村子里见过法国人。他非常恨他们,和他们素无交往。我相信以前从来没有听人说过这种语言。可是听起来又觉得非常耳熟。真不明白这是怎么回事。”
“我也不明白,”“MyDear”说。
大约这个时候,有人送来一封信。梅瑞姆听到这封信的内容之后十分高兴。原来有客人要来!几位来自英格兰的夫人与绅士应“MyDear”之邀,将和他们一起打猎、游玩整整一个月。梅瑞姆听到这个消息之后,一直纳闷,这些陌生人会是什么样子呢?他们像先生和“MyDear”那样和蔼可亲,还是像她以前见过的那些白人一样地凶残狠毒?
“MyDear”向她保证,他们都是些彬彬有礼,温文尔雅的人,既能体贴别人,又很体面。
“MyDear”惊呀地发现,梅瑞姆对这些陌生人来访的期待,没有一点点羞涩与胆怯。
一旦确信这些客人不会妨害她,梅瑞姆便怀着强烈的好奇心迫不及待地盼望他们快快到来。她的这种热望与别的漂亮姑娘对社交活动的渴望没有丝毫差异。
克拉克的形象还经常浮现在她的脑海之中,不过这个形象只能激起一种失去亲人之后的惆怅与寂寥。一想起他,梅瑞姆的心中就涌起无限的忧伤,只是这种痛苦与忧伤已经不再使她陷入绝望。她对他仍然忠贞不渝,她仍然希望克拉克有朝一日能够找到这儿。她毫不怀疑只要他还活在世上,就一定正在崇山峻林,莽原林海之中寻觅她的踪迹。让她焦躁不安的是克拉克会不会真的离开了人世?很难想象像克拉克这样一个无论遇到什么紧急情况都能应付自如的“林莽英雄”,这样年轻就夭折。可是梅瑞姆最后一眼看见克拉克的时候,他正被一群“武装到牙齿”的黑人武士围攻。后来虽然突破了重围,但梅瑞姆相信,为了救她,他肯定会重返康哇社的村庄。寡不敌众,克拉克单枪匹马,完全有可能被敌人杀死。
客人们终于来了。一共三位男士两位妇人——她们是那两个年纪大一点的先生的妻子。这一行五人中最年轻的成员名叫莫里森·贝尼斯——贵族子弟,一个相当有钱的小伙子。他厌倦了欧洲大城市的繁华与奢侈,想趁这个机会到另外一块大陆寻求快乐与刺激。
那些与欧洲迥然不同的习俗风情,他看了觉得难以置信,但这并不影响他对于异国风情所感到的新奇与赞美,也不影响和当地上人的交往——如果在家里,这种事情他一定连想都不敢想。他和蔼可亲,对谁都一视同仁,礼貌周全。对于那些他认为品格低下的人,也只不过言谈举止稍稍谨慎一点罢了。
他体格健壮,仪表堂堂,而且头脑清晰,每逢沾沾自喜,自以为是的时候,总能约束自己,以普通民众自居。为此,他博得了一个“平民化”的好名声,很受人们的拥戴。当然,有时候,他那种以自我为中心的弱点也很明显,最突出的表现就是从来不愿意成为别人的负担。这便是莫里森·贝尼斯在欧洲奢华的文明社会里的一个写照。不过这位莫里森·贝尼斯在中非地区会是个什么样子就很难说了。
起初,梅瑞姆在这些陌生人面前总是局促不安,沉默寡言。她的两位恩人觉得对于她充满传奇色彩的过去还是不提为好,因此,对客人们说,他们是姑娘的监护人。至于她的父母双亲因为不便细问,谁也没有深究。客人们都觉得她文静秀美,天真无邪,活泼可爱,从不装腔作势,而且对离奇、有趣的丛林生活十分熟悉。
这一年里,她和先生以及“MyDear”经常到从林里骑马、打猎。她知道野牛在河岸的灌木和芦苇丛里最喜欢藏身的地方,知道狮子“下榻”之地,还知道离河岸二十五英里之外较为干旱的地区,野兽饮水的地方。丛林里无论最大的还是最小的动物,她都能“顺藤摸瓜”,准确无误地找到它们的老窝。而最让人吃惊的是,她对食肉动物具有特殊的敏感。别人调动起所有感觉器官都无法发现野兽的踪迹,她一下子就能准确无误地辨别出它们的方位。
莫里森·贝尼斯觉得梅瑞姆是一位最漂亮、最迷人的好伙伴,从一开始就非常愿意和她呆在一起。他一点儿也没有想到能在这座黑非洲的庄园里找到如此纯真的友谊。也许就因为这个缘故,他对她越发产生了好感。他们俩经常呆在一块儿,因为在这个小圈子里,只有他们二位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力。他给梅瑞姆讲了许多关于那些灯红酒绿,车水马龙的大城市的故事,她听了之后十分惊奇,赞美之情油然而生。莫里森这些娓娓动听的叙述,无形中给自己增添了光彩,梅瑞姆自然而然得出一个结论:莫里森不管到那儿,都会是位英雄。
有位活生生的英国青年相伴,克拉克的存在似乎显得不那么真实了。先前那些实实在在的东西,现在都变得飘飘渺渺,成为遥远的记忆。对于记忆中的克拉克,她依然保待着忠贞与依恋。但是与迷人的现实相比,即使是最尚未婚配。梅瑞姆对于贝尼斯给予她的这种友谊很不习惯。不过对于她,这位年轻人还是有强烈的吸引美好的记忆又算得了什么?
自从客人们大驾光临,梅瑞姆一直没有陪伴他们出去打猎。对于这种流血的运动,她并无特殊爱好。她喜欢跟踪野兽,但是她看不出仅仅以杀戮为目的的狩猎有什么乐趣。这也许因为她曾经是个小“野人”,现在从某种意上讲,身上也还潜藏着某种“野性”。先生出去打猎是为了吃肉,她总是快快乐乐与他相伴。可是从打伦敦的客人光临此地,打猎就被歪曲成一种屠杀。尽管主人也不允许“滥杀无辜”,可他们出去狩猎确实不是为了填饱肚皮,而是为了要那些动物的脑袋和皮子。对于这种活动,梅瑞姆不屑一顾。逢着这样的日子,她要么和“MyDear”一起坐在门廊下消磨时间,要嘛骑着她那匹心爱的马儿,从平平展展的田野疾驰而过,一直跑到大森林的边缘。在那儿,她让马儿自由自在地啃食青草,自个儿爬上大树,在恬静的小憩中回味童年时代丛林生活的快乐与自由。
这时,克拉克仿佛又回到她的身边。她在树上攀援,跳跃,荡来荡去,终于精疲力竭,便舒舒服服躺在一棵大树的树杈上做起梦来。梦乡之中,她看到克拉克的面孔慢慢地变幻成另外一个人的面孔,他那半裸着的塔玛干尼的身影,变幻成一个穿卡其布的纵马疾驰的英国青年。
睡梦中她突然隐隐约约听到远处传来一声羚羊惊恐的哀叫。悔瑞姆立刻警惕起来。一般人即使能听到远处传来这样一声衷叫,也不解其意。可是梅瑞姆听出羚羊遇上了猛兽,正处于无法逃走的危难之中。
以前,克拉克把从雄师努玛的利爪之下抢走猎物,当作一种运动,也当作一种娱乐。梅瑞姆也把从“兽中之王”的血盆大口里,夺得一分“佳肴”,看作最大的快乐。现在,听见羚羊悲悲切切的叫声,那令人振奋的往事骤然间又出现在眼前。于是,她又和死神玩起“捉迷藏”的游戏。
她很快就脱下骑装,扔到一边儿——在树木之间穿行穿着衣服自然碍手碍脚。她还脱了鞋袜。因为光脚丫不论在干燥的树干,还是潮湿的树干上面爬都不滑,可是皮靴的硬底就完全是两码事了。她甚至想把马裤也脱掉。可是“Myfoear”母亲般的关怀与教导,已经使梅瑞姆深信,赤身露体座光天化日之下跑米跑去,是桩不成体统的事情。
她屁股后面挂着一把猎刀。步枪还装在枪衣里面,挂在坐骑的脖子上,手枪扔在家里没有带。
羚羊还在惨叫,梅瑞姆朝那叫声传来的方向飞快地跑去。她知道那儿有一个水坑,曾经是狮子经常聚集的地方。最近一个时期这个水坑附近一直没有发现吃人的猛兽。不过梅瑞姆断定,这只羚羊之所以这样惨叫,不是被狮子捕捉,就是被豹子追踪。
到底怎么回事,很快就会弄清了,因为她正向这只吓坏了的羚羊飞快地跑去。让梅瑞姆纳闷的是为什么羚羊的叫声只是从一个地方传来?它为什么不跑?眨眼之间她已经看见了那只小动物,于是真相大白——可怜的小羚羊被拴在水坑旁边的一根木桩上。
这显然是猎人为了打猎,设下的圈套。那么,猎手在哪儿呢?梅瑞姆趴在一棵大树的树权上,一双敏锐的仿佛能穿透一切的眼睛向那片林中空地扫视着。先生和他的下人是不这样打猎的。那么是谁把羚羊当作诱饵拴在这儿的呢?先生不允许这种行为在他的领地发生,而方园百里,他的话就是法律。
梅瑞姆心里想,一定是流落到这一带的野人,可他们到底在哪儿呢?就连她那双锐利的眼睛也没有发现他们的踪影。还有那位“兽中之王”努玛呢?为什么它还不向这只味道鲜美而又毫无抵抗能力的羚羊扑过来呢?它就在附近,这是毫无疑问的,羚羊充满恐惧的叫声就是最好的证明。啊!现在她看见它了!正卧在离她右面几码远的荆棘丛中。羚羊在它的“下风头”,所以清清楚楚地闻见了它那可怕的气味。而梅瑞姆栖身的大树正好在“上风头”,努玛的气味自然很难来她的鼻翼间盘桓。
林中空地对面那几株大树离羚羊比较近。从那儿跳下去,跑到它的身边,割断拴在木桩上面的绳子,只不过是眨眼之间的事情。然而,就在这眨眼之间,雄狮努玛就可以扑过来,让你躲避不及。但是事已至此,只好破釜沉舟,何况以前,比这更危险的场合梅瑞姆也经历过。
让梅瑞姆踟躇不前的是对于那些还没有看见的猎人的戒备之心,而不是对雄狮努玛的恐惧。如果这些猎人是黑人武士,他们手中准备向努玛投过去的长矛完全可能毫不犹豫地投向胆敢放跑他们设下的诱饵的人。羚羊又一次挣扎着想要获得自由,它那凄婉的哀叫又一次撼动了梅瑞姆善良的心。她不再犹豫,悄悄地绕到空地那面,只想着避开努玛的视线。她攀援到对面的大树上,稍稍停了一下,向雄狮努玛瞥了一眼,看见那只巨兽慢慢地站了起来,一声低沉的怒吼说明它已经“准备就绪”。
梅瑞姆拔出短刀,一纵身从树上跳下来,飞也似地向羚羊跑去。努玛看见她,尾巴像钢鞭一样竖起,抽打着黄褐色的肚子。它发出可怕的吼叫,可是刹那间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显然是被这位不速之客的突然出现给镇住了。
此刻,还有一双眼睛凝视着梅瑞姆,目光中的惊讶并不比雄狮努玛黄绿色的瞳孔中反射出来的惊愕少。这是一个白人。他藏在荆棘堆成的鹿砦里,姑娘从大树上跳下,向羚羊冲过去的时候,他正半蹲着身子,悄悄地站了起来。他看见努玛踟躇不前,举起手中的步枪,瞄准了它的胸口。姑娘冲到羚羊身边,手起刀落,寒光一闪,割断了拴在木桩上的绳索。获得了自由的羚羊仿佛向它的恩人道别,啸叫一声,眨眼之间在丛林里消失得无影无踪。姑娘回转身向大树跑去,刚才她就是从那儿飞身而下,突然出现在狮子、羚羊和猎人面前的。
姑娘转过身的时候,正好脸朝猎手。看见她的相貌,那人瞪大一双眼睛,惊奇得几乎连气也喘不过来。不过,现在狮子吸引了他的注意力——这个困惑不解而又怒气冲冲的庞然大物已经问姑娘扑了过去,但它的胸口依然正对那个无声的枪口。猎手本来可以立刻扣动扳机、打死努玛,可是不知道因为什么,自从看见姑娘那张脸,他就犹豫了。是他不想救她,还是不愿意在姑娘面前暴露自己,就很难说了。也许是后面这个原因使得他没有扣动扳机,倘若那样,雄狮努玛至少可以暂时停止它的猛扑。
那个白人像一只老雕,冷眼旁观姑娘为生存而进行的拼搏。情况万分紧急。狮子在猎手的右侧,枪口一直对着它那宽阔的胸膛或者棕黄色的肚子。有一刹,姑娘似乎已经无法逃脱雄狮的利爪。猎人的手指不由得扣紧了扳机。不过,几乎就在同时,姑娘飞身跃起,抓住了悬垂在头顶的一根树枝。狮子也跳了起来,但是梅瑞姆已经脱离险境。努玛失之分毫,只能望树兴叹。
猎人放下步枪,舒了一口气。他看见姑娘朝那只咆哮着的狮子做了一个鬼脸,哈哈大笑着,“飞”进密林深处。狮子在水坑四周转悠了足足一个小时,猎人本来有好多次机会向它开枪,可是他一直“按兵不动”。这到底是什么原因呢?是害怕梅瑞姆听见枪声再重返“沙场”吗?
努玛终于一边愤怒地咆哮,一边昂首阔步,威风凛凛地向丛林深处走去。猎人从他的鹿砦里面爬出来,半个小时之后、走进隐藏在密林深处的宿营地。几个黑人奴仆拉着脸,很冷淡地迎接他。这个人走进帐篷时还是一个满脸黄胡子的“巨人”,可是半个小时之后再从帐篷里面钻出来时,已经把脸刮得溜光。
黑人奴仆惊讶地望着他。
“你们还能认出我吗?”他问道。
“就连生您的鬣狗也认不出来,先生,”有一个黑人回答道。
猎人举起拳头,朝黑人猛打过去。不过因为挨打多了,早就学会应付这种突然袭击的办法。那位放肆的黑奴一闪身,躲过了这重重的一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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