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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画虎画皮难画骨

书籍名:《同桌的我》    作者:八月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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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小漫絮絮地讲着,我却一句都听不清了,耳畔嗡嗡响,只好转头茫然地看向草地。
草皮上的两支队伍终于把球带到了这半场,争夺愈发激烈,一个男生带球到了左翼这边,似乎脚法很好,我只听见江河从背后追过来,朝着我们这边大喊一声:“小漫你看着!”
张小漫的叙述被打断,周围有些同学开始笑着起哄,善意地嘘江河。带球的男生也下意识地朝张小漫的方向看了过来。
第一,这个脚法灵活的男子是滕真;第二,他看见了我;第三,那么咬他都没瘸,王平平是不是肌无力?
滕真看到我明显是吓到了,略一迟疑就被身后犹如狍子一般飞奔过来现眼的江河一脚铲翻,踉跄几步向着我扑了过来!
“平平小心!”
张小漫舍身推了我一把,自己躲避不及,正正好好被倒向外场的滕真压了个瓷实。
“师、师兄……小漫……”
我摔坐在地上,看着场内呆若木鸡、不知道该先扶哪一个的江河,为他鞠了一把伤心泪。
旁边的同学们也集体静音了。
“行了,”我朝着滕真,“朋友妻不可欺,你还压起来没完了?”
滕真像被我激活了一样,挣扎着坐起来,但右手一触地就惨叫起来,这一次脸是真的惨白惨白。
“师兄是不是骨折了?你还好吗?”江河自责得不行,转头又去拉张小漫,“小漫你没事吧?你还好吗?”
瞧把你忙的,不知道的还以为你妈和你老婆同时掉河里了呢。我摔的屁股都麻了,只能气呼呼地看着罪魁祸首在那里同时为两个人嘘寒问暖。
张小漫被撞得颧骨附近都红了,但没什么大碍,因为跌在胶泥跑道上,路面并不硬,拨了拨头发就站起来,急忙跑到我这边。
“平平你没事吧?我光害怕了,力气没控制好……”
“没事没事,”我看向抱着手不吭声的滕真,他嘴唇都白了,这次估计是真的疼狠了,“他的麻烦比较大。”
张小漫犹豫了一下,走到被众人围着的滕真旁边,半跪下去查看他的手:“你试着动一下小指?”
滕真疼得只吸气,说不出话,直摇头。
“估计是桡骨骨折或者骨裂,”张小漫的声音果断而干净,“你的腿没事吧?如果能走,我们现在送你去医院。”
江河插嘴:“校医院——”
张小漫摇头:“校医院人称小西天,刚入学不是就有人说过吗?这个需要拍X光片,校医院哪有这个设备?”
江河老老实实地低下了头。张小漫居然还来得及抬头朝他安抚性地笑了一下,示意他别太自责。
我在旁边看得啧啧称奇,刚刚因为台北而低落下去的心又扬起来一点点。
江河就一缺心眼备胎,张小漫一看就不喜欢他,居然还如此周到,啧啧,她还挺绿茶的,颇有我的风采呢。
这恐怕是我除了外表之外,第一次找到和年轻时候的自己在灵魂上的契合点。
我常自嘲这是绿茶习性,改不了,老何却曾经一针见血地说,你对男对女都这样,你只是骨子里爱讨好,怕别人讨厌你。
不知道为什么,这个评价比说我绿茶婊还让我难过,当时很尴尬地打了个哈哈过去,话却留在了心里。
果然,张小漫原本随着闹哄哄的人群一起护送滕真走了几步,但突然想起什么似的,转头又看我。
还记得我坐在地上呢,不错不错,我心中涌起温情。管它是不是爱讨好,这不也等于善良吗。
“平平,江河太冒失,我先跟着去看一眼。”
“去吧去吧。”我龇牙咧嘴地笑了笑。
“那个女的……”
突然响起虚弱的男声。
“那个女的,还坐地上,是不是尾椎骨摔裂了?一起去医院吧。”
是滕真,嘶嘶吸着凉气,断断续续讲完了这句话。
不,你少来这套,我不会因此就对你改观的,贱人!为了证明自己状况良好,我趔趔趄趄地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以证明我的尾椎骨完整而活泼。
滕真恶狠狠地瞪了我一眼,垂下头继续走了。
刚刚还热闹的场边一时间冷清下来,我和其他几个同学面面相觑,耸耸肩说,回班吧。
直到放学张小漫她们都没有回来,不过她土生土长十六年,比我这个外来物种强得多,我用不着操心。
班里的同学仍然在为了臭味的事情窃窃私语,相互猜疑,不过更让人受不了的是花露水,我喷掉了大半瓶,现在教室就像妓院一样香。
天啊我的思想好肮脏。
我回头看了看,邢桂芝默默坐在倒数第二排,江河的位置空了下来,周围人都在议论纷纷,不是说恶臭就是说意外,只有她垂着头做题,正如她所骄傲的一样,毫无存在感。
张小漫的位置也空着。我帮她简单收了收书包,只是将桌面上的东西塞进去,防止一会儿扫除的人弄上粉笔灰。在政治书的下面,我看到了一本带锁的日记。
但锁是开着的。
我如果塞进去呢,她会认为我偷看过了;如果我保持原样扔在桌上,会不会被别人偷看了?
于是我一不做二不休,眼疾手快地翻了一下——里面是空白的,这是一个新本子。
我就说嘛。她在体育场跟我说话都绕来绕去滴水不漏的,怎么可能把重要的日记本大喇喇地放在桌上。于是我也不打算多此一举了,就让她的文具散乱在桌上。
这时我看到了她挂在桌子侧面的饭兜。
我记得这个饭兜。虽然不记得高中我用没用过,但是初中的时候,它陪了我三年。
英朗食堂做的号称营养餐,每天保证四菜一汤,餐外一盒牛奶一份水果,在那个年代洋气得不得了,但是收费有点贵。我爸去看了一次之后,拍着胸脯保证,就这样的菜凭啥收那么多钱,爸给你做,你带饭。
小孩都有虚荣心,凭什么就我一个人不能吃高级食堂?我跟家里吵过一架,被我妈扇了一巴掌。
我爸那时候连饭兜都给我做好了,格子布的,拿到现在可以放在无印良品货架上直接卖。但他到底还是心疼了,就说算了算了,咱们又不是吃不起。
于是我还是吃上了高级上等的学生食堂,同样的番茄炒蛋放在食堂的奶白色食盒里都高贵了起来;我也不是个完全不懂事的小孩,每次在家里看到那个饭兜都有点惭愧,于是高高兴兴地天天带着它去上学,装水壶和饼干零食,有时候也装跳绳和画笔,力求让它能为党国尽尽忠。
我爸脸上笑开花了,直夸我省心懂事。
那些孩童时候的心事,现在想来,是非曲直都不重要了,只记得我爸的笑。
我好想他啊。
也想我妈妈,虽然她揍我。
放学的铃声响起来,我突然决定,我要去明安街6号。
当然,想法总是好的,只是实现起来有难度。
因为我带着期待忐忑的心情刚刚跨出教室,就看到一对有点眼熟的夫妻。
非常眼熟,是谁来着?
“平平!”女人又要冲过来摩挲我的脸——好了我的脸替我想起来了,他们是王平平的爸妈。
到底王平平有多让人放不下心,用得着这么死盯吗!我被搅乱了计划,心里很烦,完全没办法给他们好脸色。王平平她爸看出我的不驯服,当时就拉下了脸,被她妈妈拐了一胳膊肘,勉强忍下了脾气,伸手从我肩膀上扯下书包:“我给你拿着,走吧,回家。”
说句公道话,也幸亏他们来了,否则我都不知道王平平的家在哪儿,更不记得家里的电话号码,问都没处问。明安街6号即使相信我是他们的女儿,那个屋里也住不下四个人。
英雄气短的我一路扮木讷,默默跟着他们坐上校门口的5路公交车,在高峰时段被挤得像个柿饼子,勉强撑到了家。
王平平家也在明字片儿,不过是靠近细流河的一侧,叫明德路。我这一次不再浑浑噩噩,仔细记住了行走路线和门牌号。毕竟这个年代还没有高德导航,我要是走丢了,没法问林志玲,只能打幺幺零。
来接我之前,王平平她妈已经把晚饭的食材都洗好切好了,我一到家她就开始利落地下锅炒菜,一看就是个脑子清楚的资深家务工作者。
我坐在客厅看了一会儿电视。十几年前的电视真是太好看了,尤其是娱乐新闻。
孙燕姿还意气风发,像个永远不会老的假小子;SHE刚出道两年,三个人的造型都有点一言难尽,十分台客,Selina嗲嗲的,脸有点胖,眼睛里有公主般的神采;周杰伦上娱乐新闻还是不太会讲话,一副自闭症晚期的样子……
瞬间想到后来各人种种的际遇,有些唏嘘,同时,在这个灯光明亮的小客厅里,我看着窗外将晚的天色,突然心跳如擂鼓,毫无缘由。
第一天要结束了。
还会有多少天?
王平平她爸一直试图和我建立父女间的沟通渠道,不自在地一会儿摸烟盒,一会儿掀茶叶罐,茶几上面都快被他折腾翻了,我装作没看见。
“你没作业啊?做作业去!”最后来了这么凶巴巴的一句。
“嗯。”我立刻起身进了王平平的小卧室,该中年男子一脸错愕和失落。
我心情不好,今天就不拨冗教他怎么当爹了。
我用最短的速度把王平平的房间翻了个底朝天,找出了一摞初中教科书,以及一堆破烂,一堆破烂,一堆破烂,和另一堆破烂。
我猜她从出生到十六岁都住在同一个家里,否则不至于集齐了尾端挂着穗的古风仕女笛子、凯蒂猫的靠枕、美少女战士填色本、海边旅游纪念品商店最爱售卖的廉价贝壳风铃和海螺手串……堆得满满都是。
一言以蔽之,她啥也舍不得扔。
如果这是一段有确定终点和结束日期的短途旅行,我倒会很享受地研究一下王平平,从房间的蛛丝马迹去推理演算,努力代入她的身份,看看用我的能力是否可以改变她的现状,权当是一场真人RPG游戏。
有底气的人才玩得尽兴,而我惶惶如丧家之犬,生怕一不小心把自己玩挂了。
然而我从来都没想过要跳个楼一了百了,来试验可不可以靠死亡来穿越回去。
因为当我攥起拳头,会有肌肉绷紧的感觉;抚摸手腕上的疤痕,有轻微的痒;滕真扑过来的时候会下意识地躲,摔坐在地上会感到清晰的疼。
这不是小叶推荐的言情小说,我翻不到最后一页看结局。风吹在脸上是真实的,对死亡和疼痛的恐惧也是真实的。
我面对着地上的几堆破烂,很想撂挑子就走,可惜这个房间是“我的”,一会儿还得我自己收起来。
等一下我干嘛要收?全扔了就好了呀!我是不会对王平平产生什么怜惜或愧疚的,她连命都不要了,要不是我,这些东西肯定和她一起进火化炉了,怪不到我头上的。
我被纠缠不清的贝壳风铃差点绊倒,索性扯断了扔到一边,直接躺在书桌旁的地毯上发呆。转过头看窗外,却意外地看到了书桌的抽屉下面好像粘着个什么东西。
只有趴在地上的某个角度才有可能仰视到。真是个藏东西的好地方。
但我并没有动它。事实证明我的决定是英明的,因为很快,门就被快速推开,快得让你不得不怀疑,开门的人是故意想要杀我个措手不及。
“吃饭了——你干嘛呢?”
啧,果然,是不擅长当爹的王爸爸。
王爸爸黑旋风一样冲进来,踢了一脚地上叮叮当当的破烂:“你不长记性?又鼓捣你这些破烂?你信不信我给你全扔了!”
“好啊。”
他也觉得是破烂?没想到我们居然还有所见略同的时候。我把几堆破烂汇成一大堆破烂,看着他:“吃完饭就扔了吧。”
不知为什么,他气得头发都要炸起来了。
“你跟我抬杠?!你觉得我不敢扔是吧?你有本事再死一次,我叫你爹!”
我忍住了回一声“哎,好儿子”的冲动。
“你们当家长的怎么就学不会好好说话?语言是为了沟通,是传达,不要被害妄想,老觉得子女是跟你作对。我拿出来你威胁我要扔,让你扔你又说我抬杠,你累不累,问问你自己的内心,你乱不乱?”
一言不合就教人做爹,估计是我回到十七岁后新添的毛病。
他愣住了,说不出话,直喘气,像一只巨大的破风箱。
“你真要扔?”
“真的啊,留着干嘛,脏死了,还占地方。”
王爸爸像生怕我反悔一样,迅速地去阳台拿出一只大编织袋子,抓起什么塞什么,中间几次观察我的反应,发现我的确淡淡的,竟然有点激动,收着收着,居然老泪纵横起来。
“你怎么了?”王妈妈放下锅铲走到房门口,看到老公坐在地毯上呜呜哭,又看到编织袋里面露出一半的破烂,也惊呆了。
“平平,真的都扔了?”她也颤抖着声音问我。
至于吗,怎么感觉风铃和笛子里面藏着核废料似的。
“好,好,”她也开始哭,“平平长大了,改了就好,好。”
夫妇俩抱头痛哭,哭着哭着王爸爸伸出长臂把我也拉了过去,我一脸惊恐地被搂在他俩怀里,经历了自打醒来后最有自杀冲动的十分钟。
眼泪把我脖子都打湿了。
这时候保险门被钥匙打开,我的便宜哥哥也放学回来了,看到这个场景,也十分欣慰,于是原本可以挣脱的我又被拽回去,四口人抱着又加哭五分钟。
吃饭的时候三个人轮着给我夹菜。至于那堆破烂,趁着王妈妈往桌上端菜的时间,王爸爸扛在背上就下楼扔掉了,生怕晚一秒我就会改了主意。
晚饭后我假模假式地在小书房看书,门口慈母严父的欣慰目光烤得我后背发烫,在他们第三次进门送水果的时候我终于忍无可忍插上了门。
作为我扔掉破烂的回报,他们没有再敲门。
初中课本我也看得津津有味。当年学的时候是从无到有,十分不耐烦,但以成人的眼光再来回味,竟然畅快又趣味十足,那些零落的知识被重新串了一遍,还蛮亲切的,连数学都不再面目可憎了。
看完一册之后,我趴在门上听了听外面的动静,然后拿起桌上的美工刀,潜到书桌底下,打算把那个牢牢粘在上面的本子撬下来。
推刀片的时候才发现刀槽是空的。他们为了预防女儿再度割腕,真的足够小心了。
我又重新拿了只尖头圆珠笔,对着黏黏的胶带细细查孔,在胳膊要即将酸得没知觉的临界点,终于把它撕了下来。
是一本快要散架子了的日记。
第一页便是誊写的范仲淹的《苏幕遮》:
碧云天,黄叶地,秋色连波,波上寒烟翠。
是范仲淹的吧?还是欧阳修的?总不会是苏轼的吧……我渐渐觉得我死了也有好处,比如美术馆,可以交给一个真的有文化的人来管。
工工整整的簪花小楷。王平平真的写了一手好字。我好歹当年靠三脚猫的书法功底考上了英朗,还是有点鉴别能力的,王平平的字比我好到不知哪里去了。
然而翻到第二页,我的冷汗就下来了。
“滕真:
“我用你最爱的范仲淹来写扉页,想不到吧?
“从决定把自己交给你的那一刻,我就已经将你的喜好与我融为一体了。”
对不起我真的要吐了。
我气得在狭小的房间里团团转,恨不能把灵魂从这个恶心的身体里拔出来。
我已经分不清我是更讨厌王平平还是更讨厌滕真了。四层楼说低也不低,要不向前迈一步,结束这种痛苦吧!
我实在是没有读下去的勇气了。
什么叫“把自己交给你”?嗯?你小小年纪不学好,你想干嘛?范仲淹允许你抄他的词了吗?范仲淹拒绝!
我忍着恶心继续往下看,小小的一本情书册子,有效信息非常少,几乎都是在抒情,我现在大约知道了,滕真喜爱玉笛、看海、咏诗、听海螺里传来的大海的声音(我呸!)……
而王平平则是一名文学少女,赞美和研读着他的这些喜好,沉浸于这种心意相通,狡黠地藏起这份秘密的爱恋,除了他们两个人,无人知晓。
那一袋子破烂,就是两人的定情信物吧?我想起那一大串“滕真喜爱”的粉色风铃,还有坠着蓝色丝绦的横笛,一阵恶寒。
而最终,君既无心我便休,滕真没能守住两人的约定,她也错失实验中学,滕真的冷漠伤透了她的心,她用红色的墨水(或者是血)写了最后一篇,就此诀别。
怎么不学黛玉焚稿啊,粘抽屉底下也太不风雅了吧。
一种无力感爬上我的后背。我不就是瞎了眼喜欢过他短短的几个月吗,把我害死了不够,还让我托生到另一个被他坑死的女生身上,有完没完?
我不记得自己是怎么睡着的了。
早上醒来还是隐隐觉得很恶心,看到桌上那把被抽走了刀片的美工刀,突然觉得,王氏夫妇真的非常非常有远见。
一早上我都没精打采的。
短时间内连续遇到这几件事,我就是颓她王平平的一辈子都有理有据。
由于关闭了五感,直到后排都吵起来了我才注意到,江河上蹿下跳地要求调座位,邢桂芝孤零零坐在角落,一如既往地低着头。
“你甭管为什么,我就是要调座,反正我不和她一起坐!”
班长在旁边劝了很久,江河也不说缘由,就是咬死了非换位置不可。
“你说,昨天那味儿,是不是……邢桂芝?”
我蓦然发现那个八婆的眼镜女居然就是班长的同桌,正坐在张小漫的身后,依然发挥着她卓越的八卦嗅觉。
不过不应该啊,邢桂芝露什么马脚了?
张小漫这时候背着书包走进来,校服里面是戴金属小鹿压领的衬衫,清爽又乖巧的样子,看上去心情很好。
“昨天怎么样?”我问。
她放下书包,笑着回答:“跟我猜的一样,桡骨骨裂,因为摔倒的时候怕压到我,他用手撑了一下地,结果……我也挺不好意思的,本来说医药费我出,他没同意。”
“关你什么事啊,凭什么你出,他活该。”
张小漫一愣,看向我。
我也意识到自己有点失态,自讨没趣,就不再说了。
其实我有点不相信长着滕真这幅皮囊的男生会和王平平眉来眼去,但是昨晚我零零碎碎地梦见了上海的游船上,他郑重地说,我不在乎女生外貌漂不漂亮。
并不是顺口讨巧,他说的十分认真。
可是在男厕所见到王平平的时候,为什么又好像陌生人一样?
难道是害怕为她的自杀担责任,所以假装彼此不认识?很有可能,这个没担当的人渣!
我的思绪又飘到横笛风铃和海螺上面去了。
我居然喜欢过一个在粉色风铃下面吹笛子听海螺的男人。我上辈子应该是造过屠城之类的杀孽,这辈子才这么惨的吧。
想什么来什么,我一抬头,就看到班级前门口,杵着一个风铃男子。
右手打了石膏,用纱布挂在了胸前,额角还贴着创可贴,但白T恤干干净净的,眼神锐利又嚣张,一点都不仙狼狈。
但让我更惊讶的是张小漫。
她应该是下意识很短暂地笑了一下,立刻又收回去,一眨眼又是平时那个淡淡的样子了。
我昨天看她笑过几十次,她只要说话就带着微笑,但没有一次抵得上这个笑容的一半真心。
我高中就认识滕真吗?不可能,滕真第一次见我的时候,对张小漫这个名字毫无反应,如果是装的,那也太像了吧,目的是什么呢?更何况我根本不记得曾经我的同桌有王平平这么一个人。
我又想起台北的演唱会。
2003年所处的世界,有很多东西和我所以为的不一样。
在我发呆的时候,依然能感觉到身边的张小漫紧张又不安。当然其他人恐怕分辨不出来,她坐如钟,神态安然如青松;但我和她相处了三十年了,她一撅屁股会下什么蛋我都知道。
“喂!”
滕真在前门喊了一声,朝着第一排的方向,张小漫的屁股有一点点离座,笑容也蓄势待发——
“王平平,对吧?”滕真笑容灿烂,每个字都从牙根缝里寄出来。
“给、我、滚、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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