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网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全文阅读
首页
玄幻
武侠
科幻
历史军事
都市言情
科普学习
现代
古典文学
哲学心理
书评
外国小说
文学理论
侦探推理
惊悚悬疑
传记回忆
杂文随笔
诗歌戏曲
小故事
下书网
>
杂文随笔
>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
二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2)
书籍名:《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
》 作者:
左祥琦
推荐阅读: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txt下载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笔趣阁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顶点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快眼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sodu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学好用好《劳动合同法》》二 《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2),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虽然《劳动合同法》遵循了《劳动法》的立法精神,但是在具体细则实施方面,会与《劳动法》,特别是其中“劳动合同”那一章的内容有冲突。一旦出现法律冲突,在实际操作当中应该怎样解决,就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有人可能会说,既然《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那就不应该有冲突。但是,《劳动合同法》是《劳动法》的子法只是学理上的一种说法,当初在《劳动合同法(草案)》第一次审议的时候,在(草案)条款里确实有这样一句话:“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法。”但是正式出台的《劳动合同法》中并没有这句话。那么,我们应该怎样理解《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的关系呢?在《劳动合同法》正式通过后的当天,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会上就有记者提出过类似的问题,得到的回答是,《劳动法》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一部法律,《劳动合同法》也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一部法律。
这个说法对《劳动合同法》的实际操作有什么意义呢?虽然从学理上把《劳动合同法》看成是《劳动法》的下位法,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既然二者都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通过的法律,按照我国《立法法》的规定,出自同一机构、不同时期的两部法律如果出现了法律冲突,就应该采用新法取代旧法的方式去解决这个冲突。
所以,如果遇到《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不一致时,不要想当然地认为,既然《劳动法》没被废止,就可以按《劳动法》的规定办理。实际上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办理,因为《劳动合同法》的新条款已经取代了《劳动法》的相关条款。
举例说明,《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都有关于“员工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签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规定,但是两者的规定截然不同。《劳动法》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以上,双方当事人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按照这个条款,一个员工合同到期,已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年以上,如果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愿意续签合同,而用人单位并没有问劳动者要续多长时间,劳动者本人也没有提出来要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可以与其签订一个一年期的劳动合同。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推荐书籍:
学习巴菲特
亚财政
钟南山传
朱德自述
周作人传
重返1976
重返五四现场
周恩来生平全纪录
周恩来自述
朱东润自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