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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顶罪的父亲自我救赎

时间:2022-09-21 05:03:13

为顶罪的父亲自我救赎一文创作于:2022-09-21 05:03:13,全文字数:15756。

为顶罪的父亲自我救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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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天,李宁走亲访友回来,路过孙美丽家,被一块泥巴砸中后脑勺。她扭头一看,看到了王翔的身影。奇怪的是,那一刻,她没有了年少时稍有不顺就会爆发出来的怒气,有的只是心痛和自责。她不怪王翔,她怪罪自己,是自己让王翔从小就失去了父爱。

过完春节后,李宁决定报考法律研究生。只有校园这块净土才是她“躲藏”的福地,唯有读书才可以平复她慌乱的心绪。她辞掉了工作,买回几箱方便面,窝在出租屋里,继续苦学。不久,她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被浙江一所著名大学的政法学院成功录取。

李宁打电话向母亲报喜,刘凤兰泣不成声地一再叮嘱她:“你要好好学习,不要操心家里,也别再胡思乱想……”李宁懂母亲的意思:她现在的一切都是父亲牺牲自由换来的,如果她不努力打拼出一个锦绣前程,如何对得起父亲?

这时,李志明在狱中表现良好,无期徒刑已被减为有期徒刑17年。得知女子考上了硕士,他急忙托妻子传口信给女儿:“宁宁加油,等你学有所成的那一天,爸爸争取能出狱和你见面。”李志明的话令李宁潸然泪下。

自我救赎:法律博士要投案自首

李宁进入研究生学习后,因学习成绩优异,被学校推荐为“硕博连读”。然而,对法律懂得越来越多后,她痛苦地发现,法律根本没有漏洞,也毫无空子可钻。这一发现,使她不仅没有减轻心头的罪孽,反而觉得自己罪孽深重。

2012年7月,李宁顺利地取得了法学博士学位,随后通过全国司法考试,拿到了律师从业资格证。学有所成的李宁,此时的内心里却响起了一个奇怪的声音:无论站在哪个角度看,你都不应该像现在这样逃避。你必须勇敢面对。

那应该怎么做?无数个失眠的夜晚之后,李宁有了答案,那就是去投案自首!李宁打电话把自首的想法告诉了母亲。刘凤兰听罢,愣怔许久后,哽咽着反问:“你去自首,那你爸这些年岂不是白受了罪?”是啊,怎么能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受,置父母的感受于不顾呢?李宁当即放弃了自首的想法!

李宁应聘进了杭州一家律师事务所工作。这天,一位打扮入时的贵妇在几名保镖的陪同下,走进律师事务所,花重金委托事务所为她丈夫辩护。原来,这名贵妇的丈夫是千万富翁,强奸了他资助的一个贫困女孩。李宁了解到详细案情后,觉得这是一场毫无胜算的官司;而且,受害者是未成年女孩,她觉得无论如何都不应该为“畜牲”辩护。

然而,事务所却接下了这个案子。李宁目瞪口呆,难以理解:身为律师,应该维护法律的神圣和尊严,怎么能为罪犯“开脱”呢?可很快,李宁又低下了头:她这名罪犯不正罔顾法律逍遥法外吗?面红耳赤的李宁再次想到了自首!

一天,两名身穿警服的男子突然出现在李宁的出租房里,吓得李宁差点心理防线崩溃。没想到,这两名警察是来调查李宁室友的情况。原来,和李宁一同租房的女孩在会计事务所工作,她涉嫌帮助一个外贸公司的老板逃税漏税、伪造账目、转移财产,数额高达好几千万元。

为什么总有知法的人犯法呢??李宁从室友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从此,她觉得律师身份是对她“逍遥法外”莫大的讽刺。

没过多久,李宁在报纸上看到一则新闻:一桩判决了9年的案子重新翻出来审理,已逃脱9年的真正罪犯被抓捕归案,接受了法律制裁。联想到室友的经历,李宁冷汗涔涔: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谁都无法逃脱法律的制裁。去自首的想法再次在李宁的心头升起,可想到年迈的母亲和狱中的父亲,她的腿怎么也迈不出去。

2012年年底,刘凤兰积劳成疾,患上了肝癌。李宁看到两鬓斑白的母亲病怏怏地躺在病床上,下定了决心去自首,拿自己换父亲出狱。母亲需要父亲。李宁觉得,虽然法大于情,但法律始终都以人为本,处处体现着人性关怀,法律一定会念及她的自首、她家的实际情况,做出人性化的裁决。

然而,当李宁把想法告诉母亲时,母亲仍以死阻拦:“如果你想让我含恨而死,那你现在就去自首!”父母的感受与认罪的心愿,在李宁的脑海里展开了拉锯战。

这时,李宁听说王翔初中毕业后,原本考上了重点高中,可由于没钱继续读书,只好辍学外出打工。这事深深地刺激了李宁。她意识到,如果她再执迷不悟,那么她将背负沉重的十字架走完这一生,永远都别想重新开始!如果想重新开始新的生活,唯有主动接受法律的制裁!

让李宁始料未及的是,当她下定决心准备去自首时,警察却先她一步来到她的面前,向她出具了“传讯通知书”。原来,孙美丽不相信瘦弱的李志明凭一己之力,就可以夺走强壮的丈夫的性命,她认为是李志明一家三口合力杀害了丈夫。于是,她这么多年来不停地申诉,最终引起了司法机关的重视。法院在重新核对此案时意外发现,警方的讯问笔录中,虽然李宁供述父亲李志明杀人,但她的口供闪烁其词、似有隐情。当初警方以为李宁的语无伦次是因为紧张、因为害怕所致,但今天再看,却觉得事情远不止这么简单。

李宁极其顺从地被警方带走。在审讯时,李宁悔恨得以头撞墙。她悔恨的不是当初不善于弄虚作假,而是悔恨明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为什么不早下决心来自首。随后,李宁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表达了忏悔、改过之心。

2013年5月13日,此案再次在太仓市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法院经过多次庭审、庭外调查和了解后,作出了庄严的判决:李宁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李志明犯包庇罪,但考虑已坐了12年牢,在狱中表现良好,且妻子有病在身无人照顾,免除追求其刑事责任。

法律果然体现了人性关怀的一面。判决结果一宣布,李宁痛哭流涕。这一刻,她终于卸下背负了整整13年的良心重负;这一刻,她终于通过自己的努力,赢得了父母的团聚;这一刻,她终于勇敢地承担起了自己的责任。

编后 有人说,李宁在父亲已经坐了12年牢以后,再去自首,有点晚了,有点不值。且不论李宁的父亲犯了包屁罪,但就李宁而言,她正是通过这一醒悟,真正完成了自身的救赎。法律是可以完成自我救赎的,但这样的救赎绝不是钻法律的空子,或者是试图找出法律的漏洞。法律是庄严的,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法律的救赎,是对灵魂的洗涤,接受法律制裁,才是犯罪之人获得重生与希望的唯一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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