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6章,我们看到一个投资组合通常有多个需求应予以考虑的利益相关者。这即是阿罗(Arrow,1951)所说的社会选择。阿罗证明,基于选民对候选人的排序来选择获胜者的投票系统,没有一个能够确定地满足一系列在他看来是不言自明的重要条件。但古德曼和马科维茨(Goodman and Markowitz,1952)、希尔德雷斯(Hildreth,1953)并不认为阿罗的所有条件都是重要的,甚或合意的。相反,他们分别提出了一系列条件,这些条件总能够由一个适当的投票系统来满足。在权威教科书《博弈与决策:导论与批评性回顾》(Games and Decisions:Introduction and Critical Review)中,作为对阿罗不可能定理做出了重要回应,卢斯和雷法(Luce and Raiffa,1957)列举了马科维茨和古德曼的论文、希尔德雷斯的论文,以及他们自己对纳什(Nash,1950a)讨价还价问题论文的推广。
在第1章中,像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一样,我们讨论了期望效用的“公理”。而古德曼和马科维茨(Goodman and Markowitz)讨论了社会选择的“条件”,就像阿罗一样。当我们指的是阿罗或古德曼和马科维茨的基本假设时,我们就用“条件”,而当我们介绍自己的基本假设时,这些假设与古德曼和马科维茨的假设类似但不同,就用“公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