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在现在已被修订的法律下,大笔财产的继承人面临着以下的情形:如果你生病的母亲在2010年12月30日去世的话,你可以继承她的财产而不用缴纳遗产税;但是如果她在2011年1月1日去世的话,你所继承财产的一半将会用来纳税。这就会产生某种有趣的动机。也许他们应该称2001的法案为“扔老妈下火车法案”(Throw Momma from the Train Act)。
上面这一点绝不是该税收法案中唯一奇怪的方面。同样古怪的是预计在2004年年底将会突然增加中上等收入水平家庭的税收。任何一个一直关注税收辩论的人——尤其是通过预算和政策决策中心(Budget and Policy Priorities)信息量极其丰富的网站——都知道可选择最小税款(AMT)是前面道路上潜在的主要地雷。在刚刚通过的税收法案下,受制于该法案的纳税人将会从150万人上升到3600万人,结果是许多人——主要是已经支付了很高的州和地方税款的经济宽裕的人,而不是富人会发现,他们原以为已经得到的税收减免会不翼而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