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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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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    作者: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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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顾虑显然庄子也是有的,所以他就像老子一样,总是在强调自己的言说只是一种勉为其难的言说:

齧缺问乎王倪曰:“子知物之所同是乎?”

曰:“吾恶乎知之!”

“子知子之所不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

“然则物无知邪?”

曰:“吾恶乎知之!虽然,尝试言之。庸讵知吾所谓知之非不知邪?庸讵知吾所谓不知之非知邪?且吾尝试问乎女:民湿寝则腰疾偏死,鳅然乎哉?木处则惴栗恂惧,猨猴然乎哉?三者孰知正处?民食刍豢,麋鹿食荐,蝍蛆甘带,鸱鸦耆鼠,四者孰知正味?猿猵狙以为雌,麋与鹿交,鳅与鱼游。毛嫱丽姬,人之所美也;鱼见之深入,鸟见之高飞,麋鹿见之决骤。四者孰知天下之正色哉?自我观之,仁义之端,是非之涂,樊然淆乱,吾恶能知其辩!”(《庄子·内篇·齐物论》)

齧缺问王倪:“你知道万物有共同的标准吗?”王倪说:“我怎么知道!”齧缺又问:“你知道你所不知道的事吗?”王倪说:“我怎么知道!”齧缺又问:“那么万物就无从知晓了吗?”王倪说:“我怎么知道!虽然我一概不知道,但凑合着说两句吧。你怎么知道我所谓的‘知’不是‘不知’呢?你又怎么知道我所谓的‘不知’其实是‘知’呢?我来问你,人睡在潮湿的地方就容易生病,泥鳅也会吗?人爬到树梢上就会惊慌,猿猴也会吗?人、泥鳅、猿猴,这三者之中,谁的生活习惯才算是标准的生活习惯呢?人吃肉,麋鹿吃草,蜈蚣吃小蛇,猫头鹰吃老鼠,谁的口味才算标准口味呢?毛嫱和西施是公认的美女,但鱼儿看见她们就会沉入水底,鸟儿看见她们就会高飞而去,麋鹿看见她们就会撒腿飞奔,怎样的美丽才算标准的美丽呢?在我看来,何谓仁义,何谓是非,纷繁复杂,我怎么区别得了呢?”

庄子的这番话首先涉及一个哲学家们争论不休的认识论问题,早在同属轴心时代的古希腊哲学家当中,赫拉克利特也问过同样的问题,普罗泰戈拉则以“人是万物的尺度”这一命题打消了客观真理,让我们想到每个人都为万物设置了各自的尺度。

这虽然看似极端,其实问题还可以更极端一些:如果我的左手冷,右手热,双手同时浸在一盆温水里,于是左手觉得热,右手觉得冷,但这一盆水可能既冷又热吗?

同一个人,同一个时间,对同一盆水却产生了不同的感知。这是贝克莱举过的例子,它看上去给了庄子很大的支持,但约翰·洛克会这样质疑庄子:一朵花到底是什么颜色,在人的眼里和在猫的眼里可能迥然不同,但这朵花的形状无论对于人还是对于猫,可有什么不同吗?这是“一朵”花,而不是两朵或三朵花,这无论对于人还是对于猫,可有什么不同吗?

这就是洛克对主性质与次性质(或称第一性的质与第二性的质)的区分,所谓主性质,就是与物体不可分离的那些性质,比如形状、数量、充实性、广延性,它们就存在于物体本身;而所谓次性质,就是颜色、气味、声音之类,存在于知觉者当中。

洛克的意见绝对比庄子的意见更容易被常人接受,但在哲学上讲,反而错的是洛克。贝克莱站在庄子的一边,提出洛克对次性质的描述同样也适用于主性质。而吊诡的是,从功效上讲,“一直到现在有量子论兴起时为止,它(洛克的这一理论)支配着实际的物理学。不但物理学家们或明说或默认,总拿它当假定,而且它到底成为许多极重大的发现的一个根源,有了丰硕的结果。”(罗素《西方哲学史》下册,p.135,184)

求真还是求用,这真是一个亘古的两难。如果我们抛开实用主义的观念,不把真与用当成一回事的话,那么,仅仅在求真的意义上,我们应该采信庄子的话吗?——这还有点难讲,庄子虽然击退了洛克的问难,但他还必须接受另外一个质疑:主观性难道就不可以有标准吗,哪怕这种标准是相当模糊的;一个“至大无外”的群体或许欠缺共同的主观标准,但在不同的小群体里难道也不存在这种标准吗?

时至今日,就连诗歌语言也有共同标准了,至少是有了对共同标准的追求,这就是T. S. 艾略特提出的所谓“客观对应物”,要诗人不是放纵感情,而是逃避感情,不是张扬个性,而是放弃个性,使诗歌象征在诗人的心里和在读者的心里产生一样的联想。对这种论调,不但不熟悉现当文艺理论的读者会嗤之以鼻,庄子肯定会大摇其头的。

艾略特或许走进了一个极端,但庄子难道不是走进了另一个极端吗?可想而知的是,人和泥鳅的生活习惯虽然不同,但人有人的常规生活习惯,泥鳅也有泥鳅的常规生活习惯,我们的确不能以泥鳅的生活习惯来评判人类,但问题是,庄子所讨论的内容,百家争鸣的是是非非,毕竟都是在人类社会之内发生的,并没有超越物种。把物种内部的不同等同于物种之间的不同,这样也可以吗?

这问题要两说,首先,仅在人类世界里,是否存在什么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观念呢?——中国人很容易回答这个问题,“天不变,道亦不变”,这是传统上的主流看法,而在西方世界,围绕着这个问题可谓烽烟四起,千年不绝,先验论与经验论各擅胜场:前者是发源于柏拉图而大成于莱布尼茨的“天赋观念”说,后者是肇始于亚里士多德而以洛克为顶峰的经验主义“白板说”,是否存在某些被“普遍同意”的东西正是两派争论的焦点。(4)

基督教也为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火上浇油,经院哲学家会用《新约·罗马书》2:14-15为“天赋观念”作证:“其实,没有律法的外族人,若按着本性行合乎律法的事,那么他们虽然没有律法,他们对自己来说就是律法。这就表明,律法的要求是写在他们心里,他们的良知也一同作证,种种思念互相较量,有时指责自己,有时为自己辩护。”(新汉语译本)这就暗示着,上帝把律法预先写在了人的心里。

如果抛除宗教之见而仅在哲学上说,正方认为,诸如“凡存在者存在”,“一种东西不能同时存在而又不存在”,这是为全人类所公认的,可见人类是存在“天赋观念”的。

反方针锋相对,譬如洛克提出:“这两条原则在一切原则中,我想,算是最有权利配称为天赋原则的,而且它们都被人确认为是普遍承认了的公理,因此,任何人只要来怀疑它们,确乎要被人认为是奇怪的。不过我敢冒昧地说,这些命题不但不曾得到普遍的同意,而且人类大部分根本就不知道这回事。”(《人类理解论》,p. 7)

这问题就见仁见智好了,不过,如果你站在了先验论一方,也就站在了庄子的对立面上。但是,即便是最彻底的英国经验主义者,恐怕也不能完全接受庄子的这些道理,因为经验主义毕竟还在人类的范围里讨论问题,庄子的视阈却早已经跨越物种之别了。

但庄子也许会说:所谓物种,不过是我们人为划分出来的罢了,如果换一个划分标准的话,人类和泥鳅也完全可以是一个物种呀。——这也许真是一个深刻的哲学问题,如果泥鳅哪天能够和人类做出有效的思想沟通,我们真应该留心听听它们的意见。

这不由令人想起袁宏道的感叹:“十分漆园(5)学得五,逍遥犹可物难齐”(《闲居杂题》之四),不过在人类的阵营里,还真有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齐同万物的。“竹林七贤”之中的阮咸和同宗的亲戚们一起饮酒,大家不是用普通的杯子,而是用大瓮盛酒,围坐着面对面地痛饮。有一群猪也跑过来喝酒,阮咸毫不介意,与猪同醉,只是把浮面上的酒舀去而已。(《世说新语·任诞》)难道猪很脏吗?在猪自己的眼里,未必觉得自己有多脏。

绝大多数的人都会站在人本位的立场上,赞同古希腊哲学家普罗泰戈拉的那个著名命题:“人是万物的尺度,是存在者存在的尺度,也是不存在者不存在的尺度”,也会赞同康德所谓的“人为自然立法”,但庄子一定会反驳这两位西哲:“我们为什么一定站在人本位的立场呢,难道仅仅因为我们自己是人吗?即便我们受限于自身禀赋(生而为人)而无法真正站在猪本位的立场,为什么我们就不可以给猪本位立场留下一片模糊的疆域呢?”

当然,看问题的视角倒也不一定都这么夸张。孔群也是个爱喝酒的人,丞相王导劝他说:“你没见酒店里蒙酒坛子用的布么,时间稍长就朽烂了。”孔群答道:“你没见过用酒糟过的肉么,可以保存更长的时间。”(《世说新语·任诞》)

不过,我们若抛开对修辞与机智的审美趣味,在思想史的脉络里梳理一下人和猪的关系问题,会发现这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哲学问题,佛家和儒家后来分别在这个问题上发展出自己很精深的理论,即便没有确凿证据证明他们都得自庄子的启发,但至少可以说他们与庄子暗合,并把庄子提出的课题深化、细化下去了。

谈到佛家语境下的人猪关系,我们马上就能想到人转生为猪,猪转生为人。但这是一种所谓的方便法,完全违背核心义理,只是方便老百姓接受而已。而在佛门的精英阵营里,这个问题则在根本上是一个佛性论的问题,曾经引起过一系列波澜壮阔、绵延不绝的大讨论。

众生都能成佛吗?在现代人看来,这不过是一个佛教常识,但这个常识实在来之不易。以佛性论来看,成佛的潜力与内在的佛性有关。而佛性在印度佛教里虽然是个小问题,在中国佛教里却是个大问题。

佛性是大乘佛教的一个概念,细说起来无比复杂,简略来说就是成佛的慧根。那么,是不是每个人都有成佛的慧根呢?这很难说。传统理论认为有所谓“一阐提”,说这种人是断了慧根的,没可能成佛——这大约就相当于佛教里的血统论。

但是,晋代的竺道生精研《涅槃经》,从经中“众生都可以成佛”的道理而推论说:一阐提也有佛性,也可以成佛。竺道生这个异端邪说激怒了佛教界,于是公议把竺道生赶出了僧团,逐出了京城。后来竺道生辗转落脚在苏州虎丘,仍然固执己见,拒不低头。传说他向虎丘的石头说法,说到一阐提可以成佛的时候,连石头都点头称赞,这便留下了一个“顽石点头”的掌故。后来,《涅槃经》出了更为完整的译本,经文里明明写着一阐提可以成佛,竺道生也就从异端分子变回一位正信的佛教徒了。(6)

一阐提可以成佛,这个争议虽然告一段落,但余波久久未息。既然一阐提都可以成佛,那么,能不能由此更进一步,狗有没有佛性?如果再进一步:花花草草有没有佛性?如果再进一步:细菌有没有佛性?——《金刚经》里,佛陀明确地告诉过须菩提:“不论是胎生的、卵生的、湿生的、化生的,只要是有生命的,我全让它们成佛。”

那么,还能不能再进一步:石头瓦块之类的东西也有佛性,也能成佛?

植物有佛性的说法很快便不足为奇了,而石头瓦块有佛性的议论后来竟然也成为了唐宋佛教的一个流行观念。有个著名的话头叫“青青翠竹,尽是法身;郁郁黄花,无非般若”,说的就是植物的佛性;苏轼有一个名句是很多人都熟悉的:“溪声便是广长舌,山色岂非清净身”,说的就是高山流水的佛性(“清净身”和“广长舌”皆属佛陀的三十二相)。

在这个理论背景下来看,人和猪显然都是佛种,甚至人如果不努力修行的话,也许在成佛之路上会被哪头慧根独具的猪捷足先登。

至于儒家讲这个道理,明代陈献章(白沙)给过一个诗意的描述:“蜻蜓翅短不能飞,款款随风堕客衣。此是天人相合处,蒲帆高挂北风归。”(《上帆》)陈献章向来以诗载思,点到这里可谓恰到好处,以下就该读者去悟了。

而在儒家的理性一脉上,这个问题从孟子朦胧发轫,经张载、程颢的发挥,至王阳明而大成。王阳明讨论这个问题,是从作为“四书”之首的《大学》发端的。何谓大学,王阳明认为大学就是“大人之学”,何谓大人,就是以天地万物为一体的人。我们从这里俨然看到了庄子,而接下来我们还会看到和方才佛性论极为近似的内容。

王阳明说,大人以天地万物为一体,视天下如同一家,视所有的中国人都像一个人。如果分出你我他来,那就是小人之心了。其实大人之心和小人之心在本质上都是一样的,很自然地就会生出这种整体性的眼光。就算是小人,看到陌生的小孩子掉进井里,也一定会生出同情心来,可见其心中之仁和这个小孩子是一体的。小孩子毕竟是人,但小人看见小鸟、小动物哀鸣颤抖,也会生出不忍之心,可见其心中之仁与鸟兽也是一体的。鸟兽毕竟是有知觉的,但小人看见草木摧折也会生出怜悯之情,可见其心中之仁与草木也是一体的。草木毕竟有生命,但小人看见瓦石损毁也难免生出顾惜之情,可见其心中之仁与瓦石也是一体的,这就是所谓“一体之仁”。“一体之仁”就算在小人的心里也一定存在着,它根植于“天命之性”,自然明白,不使泯灭,这就是所谓“明德”。(《大学问》)

王阳明的这个推理是否足够严密呢?老百姓诉诸常识,恐怕难以接受,但一些古代学者确实有过万物一体的神秘体验,越过王阳明的推理步骤而直接到达结论了。不过也有学生本着常识来请教王阳明,说既然您爱讲万物一体,那么杀猪孝敬父母应不应该呢?——我们期待已久的猪终于在关键时刻露面了——王阳明的回答是:好比有人打我的头,我下意识地就会抬手去挡,头和手都是我身体的一部分,但我这不就是重头而轻手了吗?重父母而轻猪羊,这是一样的道理呀。

的确,由万物一体很容易推论出墨家兼爱的结论,所以这是儒家一再辩驳的,万物纵然一体,但也有亲疏贵贱之分。——这一点既区别于墨家,也区别于庄子,更合乎人之常情,所以庄子的“万物一府,死生同状”在实践上的成绩远不如在字面上那么漂亮。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庄子的这番论调不是在实践上,而是在美学上得到了最广泛的认同,其中最有代表性的例子就是著名的濠上观鱼的故事:

庄子和惠子(惠施)在濠水的桥上游玩,一起看着桥下的游鱼。庄子说:“鱼儿游得优哉游哉的,好快乐呀。”惠子找茬说:“你又不是鱼,你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庄子以子之矛还子之盾:“你又不是我,你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的快乐?”惠子以同样的逻辑进行反击:“我不是你,所以不知道你是怎么感觉的;那么你不是鱼,当然也不知道鱼是否快乐了。”庄子说:“我们还是把辩论返回到一开始的地方吧。你问我‘你怎么知道鱼是快乐的’,既然你这么问,肯定是知道了我知道鱼的快乐。我来告诉你我是怎么知道的吧: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庄子·外篇·秋水》)

稍微受过一点逻辑训练的人一下子就会看得出来,惠子不愧以善辩著名,发言的逻辑性很强,而庄子最后的解释显然就是诡辩,尤其最后那句“我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的”分明在偷换概念,惠子问的是How,庄子答的却是Where。

庄子的这种答对方式后来被禅宗学去了,本来印度佛教是很讲逻辑、很讲道理的,譬如在《弥兰陀王问经》里,龙军大师向弥兰陀王讲解佛法,在讲到涅槃的时候,后者问道:“你既然没有涅槃,怎么知道涅槃的快乐?”龙军大师便老老实实地做了一番推理。这事如果换到禅宗后学身上,答案一般会是一句“庭前柏树子”什么的,或者干脆把弥兰陀王棒喝一顿。

如果我们把自己穿越过去,和庄子、惠子一起站在濠水的桥上,我们会如何理解庄子的意思呢,他到底是如何知道鱼儿的快乐的呢?

或许庄子也对,惠子也对。这并不是和稀泥,而是因为,他们只是站在不同的世界里道出了各自的真理。惠子所在的世界是世俗的知识世界,把物与我分得很清,借助逻辑工具辨析是非对错;庄子的世界我们则要到《齐物论》里去看,物与我的界限消弭了,万事万物齐同为一,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变为我,我变为你,庄周梦为蝴蝶,蝴蝶梦为庄周,这是一种真正的天人合一的状态,鱼就是我,我就是鱼,我当然可以感受到鱼的快乐……

如果用美学的朴素道理来讲,庄子之所以能够体会到游鱼之乐,有两个因素在发生作用,一是美学所谓的移情作用,庄子自己出来游玩,感觉很快乐,就把这种快乐的情绪投射到鱼儿身上,觉得鱼儿也是快乐的,相反,如果庄子情绪很糟糕,看到的可能就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二是美学所谓的内模仿作用,庄子看到鱼儿在水里游得那么轻盈,自己也不由自主地受了影响,就像我们在看体育比赛的时候,身体也会随着运动员的姿势一起用力一样,或者当我们站在一座高山的山脚下抬头仰望时,身体也会不由自主地随着山势而耸起,而这种身体的微妙运动也会影响到情绪。

如果再说得玄妙一些,现代的研究者们作过不少的调查和实验,认为庄子的这种境界可以通过打坐冥想来获得。(7)于是在心灵的澄明之境里,主观与客观不再是对立的了。如果用叔本华的美学语言来说,庄子进入了“直观”的状态,审美主体自失于审美客体。同样在看着濠水的游鱼,惠子在一个功利型、实用型的世界里,庄子却已经超然物外,进入一个审美的世界了。

庄子是快乐的,所以感到鱼儿也是快乐的;或者鱼儿是快乐的,庄子看到了便也随着快乐。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产生这种物我一体的体验,即便有了这种体验,这到底是大脑的一种幻觉呢,还是“真的”物我一体,天人合一呢?北宋年间,二程的弟子陈经正学有所得,说自己已经体认出了这个境界,程颐笑着反问道:“难道别人吃饱了,你也不饿了吗?”(《外书》卷11)

程颐的这个反问即便有些剑走偏锋,至少也促使我们思考一个问题:即便这种合一之境当真是一个“真相”,它究竟是在何种程度上成立的呢?

4.

另一方面,庄子的这个问题给了政治哲学家们以相当程度的启发,如果不把对比扩展到物种之间,而仅在人类社会进行讨论的话,对是非对错的裁断的确往往出自主观好恶,而主观好恶又是因人而异的,我的美食也许就是你的毒药。但我们马上会想到一些很现实的问题,譬如我笃信一只漂亮的毒药瓶子里装的是长生不老的仙丹,迫不及待地想吃下去,那么作为知情人,你应不应该阻止我呢?或者说,你应该“在何种程度上”阻止我呢?

我们对这种情况最通用的办法就是劝说,但如果任何劝说一概无效,即便你从瓶子里倒出了一点毒药毒死了一头牛给我看,我的信念也丝毫不受动摇,你会不会把瓶子打碎呢,假使只剩下这一种方法可以阻止我服毒的话?

如果打碎瓶子会使你承担巨额赔付,你一辈子都会被这笔赔付压得抬不起头来,你还坚持这么做吗?

如果套用庄子的理论,你以为这瓶子里装的是毒药,你怎么肯定你就是对的呢?也许从你的角度来看是毒药,从我的角度来看却是仙丹。如果我吃了这瓶毒药,作为一名成年人,我在不使他人受到伤害的情况下做出了这个选择,并完全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为什么不可以呢?即便我对瓶子里的内容存在误解,但我愿意为这个误解负责,这为什么不可以呢?——这就是《庄子》所隐含的个人主义倾向,正是为中国传统上的集体主义文化所不容的。(8)但是,你真的会眼睁睁地看着我服毒而死吗?假如打碎瓶子并不会使你承担任何赔付责任,你会打碎它吗?

换个问题:如果我始终受着某位神祇的摆布,他创造了这个美丽的世界,却唯独使我成为这个世界上最卑微、最孤独的受难者,在我的每条路上布满冰霜和黑暗,你是否会伸出正义之手,把我从这种局面当中挽救出来呢?或者,你是否会苦口婆心地说服我,劝我放弃对这位神祇的义无反顾的爱?

富于正义感与同情心的人几乎都会这么做的,但是,这样做真的对吗?——上述这个问题其实是真实存在过的,原话出自玛丽·爱默生(即著名的R. W.爱默生的叔母)之口:“让我成为这个美丽世界上的一个污点,成为最卑微的人,最孤独的受难者,只要这是上帝的旨意。纵使上帝在我的每条路上布满冰霜和黑暗,我还是甘心爱他。”(R.W.爱默生《演讲与生平述略》)

也就是说,在你眼中的邪神分明是我或玛丽·爱默生女士心中的上帝,我们相信上帝的至善至公,相信他看似不善不公的安排一定另有至善至公的目的。而你我到底谁是对的,至少在今生今世不可能得到任何验证。同理,当我喝下了那瓶毒药,你会认为我愚蠢地死掉了,而我至少在尚存清醒意识的时候都会相信,我的灵魂即将进入永恒的天国。如果你明白我的心思,还会打碎那瓶毒药吗?

我想大多数人仍然会赞同打碎这只瓶子,但这在伦理问题之外其实还意味着另外一个麻烦,即Michael J. Millner指出的:“我们一旦把一个人自以为的利益和他真正的利益做出区别,我们就会冒着打开Chares Taylor所谓的“极权主义的威胁”之门的风险。”尽管Millner认为庄子并没有明确赞成那种自我就是自我利益的最佳决策人的想法,他认为很多人都在追求着事实上毫无价值的生活,他们认为自己是对的,其实他们只是受到了习俗以及一些道德训诫的误导罢了。所以,保持开放的心灵比急于做出价值判断要重要得多。(Roaming Freely Inside the Cage:Social Concern in Zhuangzi and Early Chinese Thought,1986,p.278)

那么,到底哪种风险更值得我们来冒呢,或者有什么两全其美的办法吗?

5.

至于美丑的标准问题,倒是近现代学术力图解决的一个问题。美,究竟是事物固有的一种属性还是观察者的一种主观感受,是功利性的表现还是“真”的表现,这都是美学家们争议了很久的问题,只有诗人才会斩钉截铁地说什么“Beauty is truth,truth beauty”。不过,这里若真要以美学的眼光来分析的话,既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解决的,也会首先遇到一个“该不该把庄子这段话放进美学范畴来做分析”的问题。我们还是明白庄子本人的意思就好,总而言之,一切是非美丑都基于主观成见,甲的美食很可能就是乙的毒药。

庄子的老辩友惠施如果能抓住《齐物论》这段内容的话,在濠水之上辩论鱼之乐的时候就可以拿来反驳庄子了,这正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但正如我在前文讲到的,《庄子》以寓言成书,而寓言的特点就是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更何况庄子有太多违背常理的过激之辞,以至于读者越是通读全文,就越是容易发现庄子很难把话说圆。

不过庄子的辩解倒是常常切中许多人都曾有过的疑惑:我们信以为真的事情究竟是真的吗,我们在梦里不也觉得梦的世界很真实吗?所以庄子继续说道:

予恶乎知说生之非惑邪!予恶乎知恶死之非弱丧而不知归者邪!丽之姬,艾封人之子也。晋国之始得之也,涕泣沾襟;及其至于王所,与王同筐床,食刍豢,而后悔其泣也。予恶乎知夫死者不悔其始之蕲生乎!

梦饮酒者,旦而哭泣;梦哭泣者,旦而田猎。方其梦也,不知其梦也。梦之中又占其梦焉,觉而后知其梦也。且有大觉而后知此其大梦也,而愚者自以为觉,窃窃然知之。君乎,牧乎,固哉!丘也与女,皆梦也;予谓女梦,亦梦也。是其言也,其名为吊诡。万世之后而一遇大圣,知其解者,是旦暮遇之也。(《庄子·内篇·齐物论》)

这是长梧子在为瞿鹊子答疑,大意是说:我怎么知道贪生不是一种迷惑呢,我怎么知道怕死就像自幼流落在外的人不知道回家呢?丽姬本来是个边远地区的女孩子,当晋国的国君迎娶她的时候,她哭得把衣服都湿透了,可等她到了国君的宫殿里,过上了锦衣玉食的日子,这才晓得当初哭成那个样子有多么的可笑。那么,我又怎么知道人死之后不会后悔当初的贪生呢?

梦中饮酒作乐,醒后悲伤哭泣;梦中悲哀哭泣,醒后打猎游玩。在梦中不知道自己是在做梦,有时甚至还会梦到做梦,从梦中之梦醒来并不意味着大梦已经终了。所以,只有彻底的觉醒才能知道方才不过是一场大梦,愚蠢的人身在梦中却以为自己醒着,以为自己什么都知道。我看你们都是在做梦;我说你们在做梦,我其实也在做梦。这些话都是吊诡奇谭,恐怕永远也不会有人理解。(9)

庄子这回说的话并没有什么诡辩的色彩,而是道出了每一个做过梦的正常人或多或少都曾疑惑过的问题。梦中的感受是如此的真切,往往只有在醒来之后我们才知道那只是一个梦境,于是问题便顺理成章地出现了:我们的人生会不会也是一场不曾觉醒的大梦呢?

当然,绝大多数人都想不到庄子这么深刻,尤其在初民的社会里,大家一般会把梦境解释为灵魂的暂时离体,而死亡则是灵魂的永久离体。也就是说,梦,并不被认为是一种幻觉,一种心理活动,而是(引用斯宾塞和纪林的公式来说):“野蛮人在梦中体验的东西,对他说来,如同他在清醒时见到的东西一样是实在的。”(转引自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p.50)所以霍布斯把梦幻与异教崇拜联系在了一起:“以往崇拜林神、牧神、女妖等等的异端邪教,绝大部分就是由于不知道怎样把梦境以及其他强烈的幻觉跟视觉和感觉区别开来而产生的。现在一般无知愚民对于神仙、鬼怪、妖魔和女巫的魔力的看法也是这样产生的。”(10)(《利维坦》,pp.10-11)

以今天的知识来看庄子的疑问,我们会循着两条高度相关的道路来走:一,我们的感官在多大程度上是可靠的;二,梦究竟是怎么回事?

第一个问题意味着,我们的感官会不会欺骗我们?黑格尔做过一个著名的论断,说中国历史上并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哲学。的确,我们从先哲那里看到的大多是政治学和伦理学,而庄子的这个问题却是货真价实的哲学问题。也正因为它太哲学了,在以实用主义为主流的中国历史上居然找不到几位钟子期式的听众。如果让庄子生活到同时代的希腊,他可以很轻松地呼朋唤友,从普罗泰戈拉到皮浪和阿塞西劳斯,而届时唯一令人遗憾的情形或许是,庄子几乎所有怀疑主义的论调都不复是独一无二的观点了。

感官到底会不可靠到什么程度呢,今天看过《黑客帝国》的人都能够想象得出。这在中国历史上不是一个太引人关注的话题,却是西方人长久以来的兴趣所在。所以,就这个问题,我们虽然很遗憾地看不到庄子和他的论敌们是如何交火的,却有幸可以看到在17世纪的欧洲哲学界里笛卡尔和伽森狄的过招。

笛卡尔假想了一个邪恶的上帝在煞费苦心地捉弄我们(《第一哲学沉思集》,pp.20-21)——这就是《黑客帝国》的思想原型——那么我们该如何才能获得真相呢?

笛卡尔的这位邪恶的上帝其实早就在历史上出现过了。古老的诺斯替教派认为感官世界是一位劣等神灵创造出来的,他是索菲亚神的儿子,也就是《旧约》中的耶和华,而伊甸园里的那条蛇反而是个正面角色,警告夏娃不要受这个邪神的蛊惑。

巧合的是,这位邪神在古代印度的吠陀时代也曾出现。《梨俱吠陀·婆楼那赞》讲“彼以摩耶,揭示宇宙”云云,意味着宇宙是因为婆楼那神施展幻术而出现的,一旦婆楼那神收回幻术,宇宙也就消失不见了,我们所信以为真的客观世界不过是天神为了娱乐而施展的神通罢了。

那么,如果我们认识到了这个真相,应该怎么办才好呢?很简单,冲破幻象,直达本真,梵我一如。这个思想后来被佛教沿袭下来,发展出了三界唯识、万法唯心、寂静涅槃等等理论。在西方哲学界,叔本华继续了印度人的老路,但笛卡尔另辟蹊径,在把邪恶的上帝怀疑了一个遍之后,最后发现:“我”只是一个在思想的东西,只有这一点是切实可靠的。

6.

我们经常受到感官的欺骗吗?一个简单的例子是,一根半截插在水里的棍子,看起来像是折断了一样。在笛卡尔看来,这就是感官对我们的欺骗,而在伽森狄看来,感官并没有说谎,它只是如实地反映了现象,犯错的其实是我们的判断。

显然伽森狄说对了,而饶有趣味的是,伽森狄对笛卡尔的诘难看起来简直就像是针对庄子而发的,譬如“你因此就真能够使你自己相信你绝不是醒着,而你眼前所有的和所发生的一切事物都是假的、骗人的吗?不管怎么说,没有一个人会相信你会完全相信你所知道的一切没有一点是真的,都是感官,或是做梦,或是上帝,或是一个恶魔继续不断地捉弄你。”(《对笛卡尔〈沉思〉的诘难》,p.4)

虽然伽森狄的后半段话略略有失他作为一名哲学家的身份,反似在衬托着笛卡尔智慧的孤高,但这确实道出了平民百姓们的心里话:笛卡尔那彻底的怀疑对于我们的实际生活来说究竟有什么意义呢?何况即便依循着笛卡尔的意见,我们也难免会生出困惑:笛卡尔其人其言难道就不会是那个邪恶的上帝制造给我们的一种新的感官欺骗吗?也就是说,如果我们相信笛卡尔,我们就必须怀疑笛卡尔。

这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就暂时搁置下来好了,让我们接下来想想第二个问题:梦究竟是怎么回事?

对于这个问题的解答,长久以来都是弗洛伊德所开创的精神分析学派的天下。但是,恐怕再没有哪一个人会像弗洛伊德这样,在大众文化中始终盛名不衰,在专业圈里却饱受批判。

西格蒙德·弗洛伊德的作品始终是书店里的长销品种,而借用着他的精神分析理论的文字更是层出不穷,尤其是有着文艺趣味的读者很难在这样那样的文艺理论读物里完全避开弗洛伊德的身影。很多人都知道弗洛伊德是人类文明史上最著名的三大里程碑之一:哥白尼发现了“我们在哪儿”,达尔文发现了“我们从哪里来”,弗洛伊德则发现了“我们是谁”。——非凡的人物会有一些非凡的自信,这个排名原本是弗洛伊德自己搞出来的。

但我们并不觉得他不够谦虚,的确,就算在心理学本专业的教科书上,弗洛伊德也总是占据着相当的篇幅——尽管在这里更受关注的是他的历史意义,而不是精神分析理论本身的价值。在专业圈里对弗洛伊德最大的责难是在方法论的层面上,尤其在心理学日趋成熟之后,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们开始感到恼火,因为他们发现,弗洛伊德那些丰富而饶有兴味的理论基本都是无法验证的。也正是在这一层面上,科学哲学的奠基人波普尔把弗洛伊德和他的一位著名同胞一起打上了“伪科学”的标签。

当然,波普尔的论断也许概括不了弗洛伊德那些卷帙浩繁的等身著作,但精神分析理论当中迄今仍然能够立得住脚的内容确实已经不多了。

《梦的解析》,这部弗洛伊德最著名的作品,出版于1900年(他特意选择了这个跨世纪的年份),书中的释梦手法和一些专有名词如今依然被人们津津乐道,我们迄今还在相信着梦境是对我们自身的一种揭示,是对我们潜意识的一种表达,就像弗洛伊德告诉我们的那样,而站在弗氏对立面的研究成果却久久疏离于大众读者之外。

《梦的解析》出版的70多年之后,艾伦·霍布森和罗伯特·麦卡利(Allan Hobson & Robert McCarley)提出了一种崭新的“激活-整合假说”,认为人在熟睡的时候,大脑中的一个相对原始的部分会发生一种自我激活的现象,但这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神经冲动罢了,而当一些神经冲动触及了大脑中其他一些负责着推理思维等高级功能的部位时,大脑就会把这些毫无意义的信号整合为多少有一点条理的梦境。正是因为这些神经冲动是随机的,赋予意义的过程是勉强的,梦境才总是会呈现出一种荒诞不经的神秘感。

艾伦·霍布森和罗伯特·麦卡利把这个研究发表在了1977年的《美国精神病学杂志》上,并在1989年出版了专著《睡眠》,更加详细地阐释了这一新的梦境理论,而他们阐释得越是详尽,精神分析学派的生存空间也就越窄。尽管激活-整合假说伴随着不断的争议和未决的疑问,但在这二三十年来,它的地位的确越来越稳固了。(11)

7.

霍布森和麦卡利的读者想来不会就此否定《尤利西斯》伟大的文学价值,也不会有冲动去重新理解《老人与海》的经典结局:桑地亚哥老人梦见了狮子,这仍然是一个光辉的文学象征;如果布恩迪亚(《百年孤独》的主人公之一)读过霍布森和麦卡利的论文,恐怕也不会因为一个梦就当真建设出那个使他的家族绵延百年之久的马孔多镇了。那么,如果庄子能够看到这些现代学术的研究成果,不知道会不会修订自己的理论呢?

无论如何,至少在漫长的历史上,他的想法都是很有冲击性的。(12)

的确,既然是梦是真恍惚莫辨,贪生怕死是不是盲目了一些呢?——确乎有人不自觉地实践过庄子的想法:佛教发展出灵魂转世、善恶有报的观念,《未曾有因缘经》说:“善人死者,福应升天,受五欲乐;恶人死者,应入地狱,受无量苦。善人乐死,如囚出狱;恶人畏死,如囚入狱。”既然善人死后会升天享福,善人对死亡当然会充满期待,好像囚犯急着出狱一样盼着早死。

基督教也有同样的例子,早期基督徒经常被罗马人投进斗兽场里喂狮子,令我们普通人难以置信的是,许多基督徒甚至在渴求着这样的结局,因为如此一来,他们就可以摆脱人世间的苦恼,永远地到天国享福去了。他们渴望早升天国,而教义又禁止自杀,那么,还有什么比殉道而死更令人期待的事情呢?

不过,我们又会遇到一个问题:基督徒这样做,是因为他们确信天国的存在,并且确信天国的生活要远远好于世俗的生活,而庄子并没有这样的信念,他其实并不知道死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只是对此提出了一种积极的可能性而已。那么,既然死后的世界“可能”是更好的,为什么就不“可能”是更坏的呢?

仅从理性上说,直到今天,死后的世界依然是一个不可知的世界。我们连它的存在都无法证明或证伪,更不要说它是好是坏了。但对哲学家而言,死之于生到底是更好还是更坏,这实在一个太有诱惑力的话题。叔本华看出人生处处是苦,于是像笛卡尔假想出了一个邪恶的上帝一样,认为造物主简直就是一名狡猾的酷吏,他不仅对众生施加重重酷刑,而想出妙计来让受刑的众生不愿逃离这个广袤的刑场。所以死亡一定比活着更好,如果你敲开墓门,问死人是否愿意再生,他们一定会向你摇头的。

心有戚戚焉,庄子也代死人拟过同样的回答。而尼采觉得这样看问题是不对的——不,他并不是要论证活着比死了更好,他只是采用了和庄子一样的方法论而已:超越现有的视角来重新看待原有的问题。是的,如果仅从道德角度来看,实在没法为这个世界的存在而辩护,但我们完全可以从艺术的视角来看。这个充满罪恶的光怪陆离的世界是多么的有趣,多么的富于审美价值。当造物主高高在上地观赏着这个由自己一手缔造的世界时,一定感觉很愉快吧。那么,如果我们从道德上厌恶这个邪恶的世界,为什么不能换个角度,用艺术的眼光来欣赏它呢?

在这个问题上,庄子虽然没有像尼采走得那么远,但在对道德的处理上,两个人却大有异曲同工之妙。所谓“只要我们信仰道德,我们就是在谴责生命”(尼采《权力意志》,p.295),至此让我们再来想一想本章开头提到的那位裴伯茂的所作所为,他之所以“冷酷地”(依世俗标准来看)对待他的哥哥,焉知不是让他的哥哥顺任自然地尽早死去,解脱形体的束缚而回到道的怀抱中去呢?或者,他早已经熟谙《齐物论》的观点,对于自己的富贵和哥哥的贫困实在看不出有什么差异,如果秋毫之末是大的,泰山是小的,为什么不能说哥哥是富贵的,自己才是贫困的呢?那么,贫困的自己又能对富贵的哥哥救济些什么呢?

8.

如果这真的就是裴伯茂的想法,你觉得这对不对呢?想来大家肯定各有各的意见,值得坐在一起好好地辩论一下。但庄子又来给我们泼冷水了,他认为我们这样讨论毫无意义:

既使我与若辩矣,若胜我,我不若胜,若果是也,我果非也邪?我胜若,若不吾胜,我果是也,而果非也邪?其或是也,其或非也邪?其俱是也,其俱非也邪?我与若不能相知也,则人固受其黮闇。吾谁使正之?使同乎若者正之?既与若同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者正之?既同乎我矣,恶能正之!使异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异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使同乎我与若者正之?既同乎我与若矣,恶能正之?然则我与若与人俱不能相知也,而待彼也邪?”(《庄子·内篇·齐物论》)

大意是说:假如我和你辩论,就算你赢了我,你真就对吗,我真就错吗?如果赢的是我,我真就对吗,你真就错吗?是我们两个必然有一个对,有一个错吗,还是我们都对或者都错吗?是人就有偏见,我们请谁来裁定是非呢?请观点和你一致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已经观点和你一致,怎么裁定呢?请观点和我一致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已经和我观点一致,又怎么裁定呢?请观点与你我都不同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观点和你我都不同,怎么裁定呢?请观点和你我都相同的人来裁定吗?可他既然观点和你我都相同,又怎么裁定呢?既然如此,无论是你,是我,还是其他什么人,都不可能来裁定是非对错,我们能怎么办呢?

是的,庄子这番话听上去很有道理,魏晋名士们也坚实地证明过这一点:王弼辩难何晏,待大家都认为何晏理屈之后又不断转换立场,自己和自己辩难;许询在挫败了王苟子的词锋之后,彼此交换立场再辩,结果采用王苟子之理的许询战胜了采用了许询之理的王苟子。(《世说新语·文学》)这也正是古希腊的诡辩论者爱做的事,很容易令人想起来自雅典的卡尔内亚德对罗马青年所做的那次左右手互搏的著名言说(13),仿佛辩论技巧越高,我们便越难看清是非对错了。可我们又能怎么办呢?

当然,苏格拉底之所以成功,实在有两个不可或缺的先决条件:一,对方和自己有着共同认可的大前提;二,对方也遵循着和自己同样的逻辑。任何一场有效的辩论必须二者兼备,圣托马斯·阿奎那曾经就第一点很伤脑筋,他发现为了说服那些不信基督的人,就不能用《圣经》权威来做说理的前提:“我们驳斥犹太教徒可以诉诸《旧约》,驳斥异端分子可以诉诸《新约》,但没法用同样的方法来驳斥穆斯林和异教徒,因为他们并不承认我们在驳斥他们的时候所采信的任何经文的权威性,《旧约》和《新约》他们都不信。所以为了说服他们,我们只能诉诸任何人都不得不承认的自然理性。”(《异教徒驳议辑要》,转引自Anthony Kenny,Medieval Philosophy,2005,p.67)

有了共同认可的大前提,还要有共同认可的逻辑规范。如果连逻辑都不一样,辩论确实就没法进行了,是非对错也就确实分不出来了。共同的逻辑是一切辩论的基础,尽管逻辑能力是人的先天能力,但对逻辑的掌握程度显然在每个人身上是不一样的。所以,越是需要经常辩论的人越会发觉共同逻辑标准的重要性,于是墨家专门发展出了一套严密的逻辑学,印度佛教也发展出了一套常人视之为畏途的因明学,亚里士多德则建立了西方第一个形式逻辑系统。

尤其是墨家,显然不会赞同庄子这种无是无非的态度。墨家举了一个例子:一只动物,甲说是牛,乙说不是牛,矛盾命题不能同真,所以(即便我们不知道正确答案,也能判断)两个命题至少有一个是错的。(《墨子·经上》)

但是,庄子显然不会把这些解决方案放在眼里,他的大前提与众不同,逻辑规范也常常与旁人迥异。他自己给出的解决方案是“得其环中,以应无穷”,认为这样就可以“寓诸无竟”。

也就是说,是非问题对于一般人来说就像一枚硬币,有正面则必有反面,有反面也必有正面,你要么站在正面,要么站在反面;或者像是一根棍子,有此端则必有彼端,有彼端则必有此端,你要么拿着此端,要么拿着彼端;而对庄子来说,一切问题都散落在一个车轮上,而他自己恰恰站在车轴的位置,车轮不管怎么转,不管走到哪儿,庄子永远都在车轴上安然应对周围的一切,这里没有正反,也没有彼此。

这道理说起来玄而又玄,我们还是找两个问题来代入一下的好。

先问一个价值判断的问题:岳飞和秦桧谁好谁坏?

庄子式的回答应该是这样的:谈不上谁好谁坏,岳飞精忠报国而死,秦桧卖国求荣而死,从残生害性的角度看,两个人都是一样的。岳飞有岳飞的价值观,秦桧有秦桧的价值观,谁的价值观才是标准的价值观呢,谁又有资格来做出裁定呢?请韩世忠来裁定吗?他肯定站在岳飞一边。请宋高宗来裁定吗?他肯定站在秦桧一边……

所以儒家对庄子的这般论调深恶痛绝,譬如王夫之讲过:老聃、杨朱、庄周倡其首,王衍、谢鲲和其后,说什么名义皆前识,是非一天籁,于是君可弑,国可亡,民可涂炭,一切都不会影响到我的悠然自得,这种思想比洪水猛兽更可怕。南齐年间,萧鸾弑杀国君(郁林王),当时吏部尚书谢瀹正在和客人下围棋,听到消息之后无动于衷,一局棋终了就回屋睡觉了。大匠卿虞悰只偷偷发了两句感慨,国子祭酒江斅假装呕吐不去上朝,还有侍中谢朏,请求外放为地方官,到任之后寄了几斛酒给弟弟谢瀹,附信说:“多喝酒吧,莫问世事”。这些朝廷大臣竟然把国君被弑的大事件全然不当回事,道德感彻底沦丧了,而推究祸始,这就是因为他们信了老聃、杨朱、庄子、列子这些人所谓“守雌”、“缘督”之类的谬论呀。(《读通鉴论》卷16)

孰是孰非,如果让谢瀹等人自己发言,可能又是一番道理。庄子可能会辩说道:为什么只能忠于郁林王而不能忠于萧鸾呢,为什么非要忠于某一个主子而不能忠于自己的本心呢……?

这样的辩论永远不会有明确结论的。不可否认,价值判断确实是一个见仁见智的事,那就再找一个事实判断的例子好了:氧气是固体还是气体?

庄子式的回答应该是这样的:谈不上是固体还是气体,固体可以转化为气体,气体也可以转化为固体,你怎么知道氧气就绝对不会转化为固体呢?再说所谓固体和气体不过是人为的划分罢了,既然是人为的划分,肯定就会带有划分者的主观成见,你怎么肯定他的划分一定就对呢?也许我一觉醒来,发现方才的讨论全是梦境,而我自己就是氧气,那么我到底是固体呢,还是气体呢?我又怎么知道我所认为的醒来其实只是在梦中醒了一场梦,而并不是真正的醒来呢……?

梦,的确是庄子哲学里很重要的一环。在梦里,虽然他没有变成氧气,却变成了蝴蝶。接下来,就该进入庄子梦蝶的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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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齐物论》这一篇名的含义历来有些争议,王应麟以为“《齐物论》非欲齐物也,盖谓物论之难齐也。是非毁誉一付于物,而我无与焉,则物论齐矣。”(《困学纪闻》卷10)这是否定“齐物”而提出难齐的是“物论”。陈鼓应说:“《齐物论》篇,主旨是肯定一切人与物的独特意义内容及其价值。齐物论,包括齐、物论(即人物之论平等观)与齐物、论(即申论万物平等观)。”(《庄子今注今译》,1983)A. C. Graham把“齐物论”英译为essay on seeing things as equal。(Chuang-Tzu's essay on seeing things as equal,1969)

另外,齐物之观点并非庄子首创,《庄子·杂篇·天下》品评天下学术,讲彭蒙、田骈、慎到主张“齐万物以为首”,其具体论证是这样的:天能覆盖万物却不能承载万物,地能承载万物却不能覆盖万物,道能包容万物却不能分辨。万物都有自己可的地方,也都有自己不可的地方。

张岱年先生考证“齐物”之说由田骈首创,与彭蒙、慎到关系不大,庄周受其影响。(《中国哲学史史料学》,1982)这个问题我将留待第七章讨论。

(2) 《淮南子·俶真》发挥过这个论点,说万物都是天地所生,就其异者来说,肝、胆相隔如同胡、越;就其同者来说,万物就像挤在一起一样。诸子百家的学问也是这样,不论哪家之言,都像是伞里的一根伞骨,车轮里的一根辐条,有它不多,没它不少,如果谁以为离了自己的学说就不行,那就是不懂天地之情了。《淮南子》这个说法当是本于《庄子·杂篇·天下》。

(3) 若换到基督教神学里,这个问题甚至会玄妙到令常人难以置信的地步,譬如马基昂认为耶稣基督的受难和死亡是对神的耻辱,与基督的神子身份不相称,德尔图良反驳道:“一切对神来说是不体面的东西,对我都是有益的。如果我不为我的主感到羞耻,我就能够得救。”(《论基督的肉身》)

(4) 参见莱布尼茨《人类理智新论》,p3:问题就在于要知道:灵魂本身是否象亚里士多德和《理智论》作者所说的那样,是完完全全空白的,好像一块还没有写上任何字迹的板(Tabula Rasa),是否在灵魂中留下痕迹的东西,都是仅仅从感觉和经验而来;还是灵魂原来就包含着多种概念和学说的原则,外界的对象是靠机缘把这些原则唤醒了。(案:《理智论》即洛克的《人类理解论》,Tabula Rasa是拉丁文,意为“白板”。)

(5) 庄子曾为漆园吏,这里以漆园代庄子。

(6) 一阐提可以成佛,据吕瀓考证这个说法的原委,《涅槃经》的前后两部分并不是同时出现的。在印度,先出了前一部分,里边既然明明说众生都有佛性,又为什么还专门提出一个一阐提不能成佛呢?吕瀓说,大乘佛教提出这个一阐提其实是有针对性的:小乘信徒们既不接受大乘的教义,更不会按照大乘教义去实践,甚至还常常攻击、诽谤大乘,这些人显然是成不了佛的,那怎么办呢?于是大乘就专门打造了一阐提这个概念,这是为小乘信众量身定做的。

再者,吕瀓说,梵文里“佛性”的“性”字正是种姓、种族的意思,一阐提的说法也为日后的“五种姓”开了端,这也反映了印度当时的种姓制度给佛教带来的影响。

而当《涅槃经》的后半部分推出的时候,对佛性的描述就和以前不同了,一阐提也可以成佛了,这是因为社会环境改变了,统治者开始重视大乘,不少小乘信徒也改宗大乘了,这时候再揪着人家小辫子不放就不合适了。这段原委,竺道生当时的中国佛教界应该并不知情,结果又燃起了多年的烽烟战火。

(7) 可参考我在《老子哲学辨正》里对 Scientific American Mind,2005.4的引述。

(8) 社会学与心理学的研究相当注意集体主义与个人主义的文化背景之别,但文化背景是在变的。今天我们还是集体主义吗,这很难讲,就连西方人也注意到了这个变化。2010年1-2月号的Harvard Business Review有一篇小文,题目是China Myth,China Facts,认为集体主义的中国已经是一个过去的神话了。

(9) 《淮南子·精神》发挥过庄子的这个意思,说还没有人类之时万物便已经齐备了,可见我们人类是一种物,其他事物也是物,我们不该只把其他事物看成物。……我怎么知道治病求活命不是糊涂呢,我怎么知道上吊求死不是好事呢?这些事情谁能弄得清呢?所以造化生了我,活着就是了;造化让我死,死了就是了。希望活着,这也没错,只是不必贪生;厌恶死亡,这也是人之常情,但也不必阻拦死亡的到来,顺其自然就好。

(10) 霍布斯虽然与梦幻关联的是所谓“异端邪教”,其实是小心翼翼地把基督教也批评了进去。

(11) 对霍布森和麦卡利的观点很有挑战性的是,哈特曼等人分析了456份关于梦境的书面问卷,其中没有任何一次梦境涉及读写活动,只有一个人报告梦到过运算行为。那么,如果梦只是一些毫无意义的神经冲动,为什么人们最常见的读、写、算这三种活动并不出现在梦里呢?(Hartmann,E.,2000)我个人对这个结论相当困惑,因为我自己就清晰地梦到过读书和写字——我记得在最近的一次梦里,读的是《旧唐书》,写的是五言和七言的排律,我还因为自己“一反常态”的才思枯竭而感到焦躁和恼火。

(12) 庄子对梦的看法也有神秘而流俗的地方,《庄子》佚文有讲尹需(一作儒)学习驾驶技术,三年而无所得,一天梦到老师把“秋驾”(大约是一种高超的架势术)传授于己,第二天去见老师,老师对他说:“以前我不是自珍其技而不想教你,而是怕你学不了,今天我就把‘秋驾’教给你。”

(13) [英]罗素《西方哲学史》上册,p300:公元前156年雅典派至罗马的外交使团有三位哲学家,其中有一个就是不愧继任阿塞西劳斯作学院首领的那位卡尔内亚德。他看不出有什么理由他作使臣的尊严就应该妨碍他的这次大好机会,于是他就在罗马讲起学来。那时候的青年人都渴望模仿希腊的风气,学习希腊的文化,于是都蜂拥而来听他讲学。他的第一篇讲演是发挥亚里士多德和柏拉图的关于正义的观点,并且是彻底建设性的。然而他的第二篇讲演即是反驳他第一次所说过的一切,并不是为了要建立相反的结论,而仅仅是为了要证明每一种结论都是靠不住的。  当然,在实际生活中,我们还是有很多办法的,比如以习俗或权威为标准,所以一个学生才不可能拿着庄子的道理要求老师给自己打满分,而即便在纯粹的辩论当中也是有办法的——苏格拉底就是个中高手,他自己往往并不抛出什么观点,而是在承认对方观点的基础上不断追问,最后把对方逼到一个自相矛盾的境地。



第五章 《庄子》关键词之三:物化

1.

美少年卫玠在孩童时代就着迷于一个非常经典的问题:人为什么会做梦。大人的解释不能使他满足,于是他连日来苦思冥想,但不仅不得其解,反而把自己弄病了。(1)(《世说新语·文学》)

梦,激起过人类经久不衰的神秘感和好奇心,于是有人因之推演命运,有人因之思考哲理。庄子,当然就是后者之中最著名的一位。

昔者庄周梦为胡蝶,栩栩然胡蝶也,自喻适志与!不知周也。俄然觉,则蘧蘧然周也。不知周之梦为胡蝶与,胡蝶之梦为周与?周与胡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庄子·内篇·齐物论》)

庄周梦蝶的故事早已经是尽人皆知的,而这个故事的内涵却并不太容易搞懂。

庄子回忆自己曾经梦为蝴蝶,翩翩飞舞,悠游自得,当真觉得自己是只蝴蝶,而不知道庄周是谁。突然醒觉,自己分明是庄周,不是蝴蝶。这真让人迷惑呀,到底是蝴蝶梦为庄周呢,还是庄周梦为蝴蝶,何者是真,何者是梦?庄周和蝴蝶分明是两回事呀。这,就叫做物化。

笛卡尔曾经认为“我思故我在”是一则连最狂妄的怀疑论者也无法推翻的真理,不知道他会如何解释庄周梦蝶的故事。庄子显然意识到自身的存在,只是不知道自己到底是作为一只蝴蝶而存在,还是作为庄周而存在,或者“我”的存在只是其他什么人或什么东西的一个梦罢了。在庄子那里,“我思”不足以证明“我在”,这就是理性主义与神秘主义的区别所在吧?这里我们有必要引入威廉·詹姆士的界定:“我们正常的意识,我们所谓理性的意识(rational conciousness),只是一种特种意识,同时在这个意识周围,只有极薄的帷幔将它与这个意识隔开的,还有完全不同的各种潜在意识。”(《宗教经验之种种》,p.383)

神秘主义重视“合一”的体验,化蝶正是这样的一个故事,但墨家学者肯定不以为然,他们和庄子的哲学途径恰恰相反,庄子要消弭分别,墨家则要明辨分别,所以《墨子·经上》给梦下定义,说“梦,卧而以为然也”,认为梦只是睡眠当中产生的误以为正确的知觉。

是的,这就是我们普通人的看法。一个女人看到墙上的一个斑点,这是什么呢,是钉子的痕迹吗,这钉子曾经是用来悬挂肖像的吗,这肖像是前一任房主的吗,他家过的是怎样的生活呢,可这真的是钉子的痕迹吗,或许只是一些尘土,特洛伊不就是被尘土掩埋了吗,特洛伊的英雄们如今都在哪里呢……这就是伍尔夫的意识流小说《墙上的斑点》的没有情节的情节,一场彻底的白日梦。直到现实的声音把她带回了现实,她才凑上去仔细辨认,原来那个斑点既不是钉子的痕迹,也不是尘土的堆积,却是一只蹲伏的蜗牛。

重要的是,伍尔夫女士终于醒了过来,在光怪陆离的梦幻之后终于认清了她的“现实”。无论梦幻把我们带到多远,意识流的“印象的拼图”总会被打散,我们总会回到一片实地上来。但是,我们会不会再醒来一次呢,我们自以为的醒难道不会是真正的梦吗?——传说古莽国的人很能睡觉,一觉要睡上五十天,他们以梦中所见为实,以醒来后的所见为虚(《古今谈概·非族》),他们眼中的我们难道不是荒谬的吗?

幸而庄子不是古莽国之民,他和我们一样也有自己的“蜗牛”。他也曾对梦幻给出过相当朴素的看法,说梦是阳气之精,随心中的喜怒而发。(《庄子》佚文)但在《齐物论》里,庄子的意见却要复杂得多,也耐人寻味得多。的确,化蝶的故事很简单,也很优美,但庄子到底要表达什么呢?考虑到这个故事出现在《齐物论》的结尾,似是在说庄周与蝴蝶既恍然莫辨,又可以互相转化,那么这世界上的是非对错岂不也是如此这般的么?

我是谁,你又是谁,我所认为的我当真是我自己么,你究竟是一个真实的存在还是我梦中的一个影像呢?——如果考虑到了这些问题,显然就是对感官的认知能力产生怀疑了。梦,确实是一个叵测的东西,笛卡尔也曾经为此疑惑,说视觉给了我们影像,但睡觉的时候明明是闭着眼的,为什么在梦里还能看到东西呢?

曾经属于哲学家的问题现在已经越来越多地属于科学家了,不过,笛卡尔时代所不曾出现的知识在庄子时代当然就更没有了。梦境带给了庄子太多的思索,以至于他的哲学在很大程度上都是基于这种思索的,梦的主题在《庄子》后文里也不断地重现。《庄子·内篇·大宗师》有一段孔子与颜回的对话,对梦蝶的故事恰恰有着辅助说明之功:

颜回问仲尼曰:“孟孙才,其母死,哭泣无涕,中心不戚,居丧不哀。无是三者,以善处丧盖鲁国,固有无其实而得其名者乎?回壹怪之。”

仲尼曰:“夫孟孙氏尽之矣,进于知矣,唯简之而不得,夫已有所简矣。孟孙氏不知所以生,不知所以死;不知就先,不知就后;若化为物,以待其所不知之化已乎!且方将化,恶知不化哉?方将不化,恶知已化哉?吾特与汝,其梦未始觉者邪!且彼有骇形而无损心,有旦宅而无情死。孟孙氏特觉,人哭亦哭,是自其所以乃。且也相与吾之耳矣,庸讵知吾所谓吾之乎?且汝梦为鸟而厉乎天,梦为鱼而没于渊。不识今之言者,其觉者乎,其梦者乎?造适不及笑,献笑不及排,安排而去化,乃入于寥天一。”(《庄子·内篇·大宗师》)

大意是说,颜回请教孔子:“孟孙才以善于处理丧事而闻名鲁国,但我看他丧母之后哭泣不见眼泪,心中不见悲戚,居丧不见哀痛,这不是名不副实么?”孔子答道:“孟孙才对丧礼的领悟已经到了极致,比那些只晓得繁文缛节的人强多了。丧事本该从简,只是在现实当中做不到罢了,孟孙才已经尽量从简了。他不知道生命是怎么回事,也不知道死亡是怎么回事,既不贪生,也不怕死,只是顺任自然,如果死而物化,那就随便自己变成什么东西好了。变化总是不可知的,你我是否只是梦中的角色呢,这也是不可知的。孟孙才认为人死之后,形体虽有变化,心神却不会损伤,精神也不会死亡,所以并不怎么伤心,人家哭他就跟着哭,仅此而已。世人似乎都知道自己是谁,但这真能确定吗?譬如你梦到自己是鸟,在天空翱翔;梦到自己是鱼,在水底嬉戏,你真的知道自己是谁吗?现在谈话的你我到底是醒着呢,还是正在酣然的梦中呢?”

庄子的这个故事对我们理解“物化”的概念很有帮助,如果我们再求助于下一个故事,眉目就会更加清晰了。——《庄子·外篇·至乐》讲了一段今天看来实在匪夷所思的进化现象,大意是说,有一种极小的生物叫做几,入水就会变成继草,在潮湿的土壤里就会长成青苔,若是生在高地上,就会长成车前草。车前草在粪土里会变成乌足草,乌足草的根会变成蝎子,叶子则变成蝴蝶。蝴蝶会变成一种叫做鸲掇的虫子,生在灶台底下,鸲掇在千日之后会变成鸟,叫做乾余骨。乾余骨的唾沫变成虫子,叫做斯弥。斯弥变成食醯,然后会从食醯当中生出一种小虫,叫做颐辂。黄軦生于九猷虫,瞀芮生于萤火虫,羊奚和久不生笋的竹子结合会生出青宁,青宁生程,程生马,马生人,人又变回到几。万物都是从几演化出来的,最后也都会回到几的状态。

《庄子·杂篇·寓言》也讲到这个问题:

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始卒若环,莫得其伦,是谓天均。天均者,天倪也。(《庄子·杂篇·寓言》)

大意是说万物都是“种”,以不同的形体相承接、转化,首尾如环,莫得端倪。

这是两千多年的古人对世界的一种朴素思考。知道哪种东西能够变成另外一种什么东西,这被看做相当高级的知识。古代的知识分子们很把这种知识当一回事,《墨子·经上》也讲过蛙能变成鹑,《淮南子·齐俗》认为这种不同物种之间的神秘转化只有圣人才晓得。(2)汉代易学大师京房的《易传》里更没少这种记载,还在“天人感应”的学术时尚里把特殊的变化解释出了特定的征兆,比如庄子讲到的“马生人”在京房那里就是“上无天子,诸侯相伐”的征兆。(《搜神记》卷6)即便是《礼记》这样的儒家经典也有同类的记载,而到了谭峭的《化书》,更把这类知识讲到登峰造极的地步了。《庄子》佚文也多次讲过这种转化的知识,譬如朽瓜化为鱼,田鼠化为鹑,鱼卵化为虫,血化为燐等等,这大约就是郭象觉得“或类《山海经》”而删去的。

除了血化为燐之外,其他的转化在今人看来都不能接受了,不过,庄子在当时所在意的并不是这些具体的知识,而是其背后那个抽象的规律。的确,庄子更深刻的地方就在于他看到的不仅仅是局部,而是整体。有了这个整体的眼光,一个个局部的神秘知识也就连成一套完整的理论了。这理论颇有几分进化论的味道,以至于胡适在他1919年出版的成名作《中国哲学史大纲》(1930年更名为《中国古代哲学史》)里当真跨过了训诂的限度,用进化论来做解释了:“‘万物皆种也,以不同形相禅’,这十一个字竟是一篇‘物种由来’。他说万物本来同是一类,后来才渐渐地变成各种‘不同形’的物类。却又并不是一起首就同时变成了各种物类。这些物类都是一代一代地进化出来的,所以说‘以不同形相禅’。”(《胡适文集》卷6,p.330)

进化论长久以来都被很多人视为对人类自尊的一种侮辱,但庄子的这番侮辱实在比达尔文更甚:从猿到人看上去好歹还算是一个上升的进化过程,而从几到人,再从人到几,进化完了居然还会退化回去,构成了一个封闭的循环系统。这也许会引起我们对微生物的怜悯之心,因为我们自己不知道哪天也会变成微生物的。

在庄子看来,人之所以成为人,并非出于造物主的特殊安排,只不过是一种偶然罢了,没什么值得骄傲的。人和蝴蝶、虫子、老鼠等等没有什么本质的不同。所以《庄子·内篇·大宗师》讲到几个志同道合的朋友谈论生死问题的故事,他们认为生死存亡浑然一体,就算身体生了重病,有了严重的残疾,也无所谓。如果左臂变成了鸡,就用它来报晓;如果右臂变成了弹弓,就拿它打斑鸠吃。生为适时,死为顺应,安时而处顺,就不会受到哀乐情绪的侵扰。

后来,子来病得快要死了,妻子围着他哭泣,子犁却让子来的妻子走开,不要惊动这个将要变化的人。然后他又对子来说:“了不起啊,不知道造物主这回要把你变成什么东西呢,要把你送到哪里去呢?会把你变成老鼠的肝脏吗,还是把你变成虫子的臂膀呢?”

几乎在同一个时代,古希腊哲学家赫拉克利特也对万物的循环变化发表着朴素的认识:“在我们身上,生与死,醒与梦,少与老,都始终是同一的东西。后者变化了,就成为前者;前者变化了,又成为后者。”(《著作残篇》90)只要想通了这个道理,死亡似乎也就不再令人恐惧了,至少哲学皇帝马可·奥勒留和庄子是一样想的:“最后,以一种欢乐的心情等待死亡,把死亡看作不是别的,只是组成一切生物的元素的分解。而如果在一个事物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元素本身并没有受到损害,为什么一个人竟忧虑所有这些元素的变化和分解呢?因为死是合乎本性的,而合乎本性的东西都不是恶。”(《沉思录》卷2)

马克·奥勒留是斯多葛派的哲人,同一系统里的著名人物还有一位波塞多尼奥斯,当他身患重病的时候,学生庞培前来探访——蒙田这样讲述道:“波塞多尼奥斯对庞培说:‘但愿我的病痛不至于妨碍我讲哲学!’于是他忍着病痛讲了起来,同样表现了对痛苦的蔑视。可是,痛苦仍对他大摆威风,不停地折磨他。他喊道:‘痛苦啊,如果我不把你当作不幸,你这样岂不是徒劳吗?’这件事被传为佳话……”这正是斯多葛哲学的精髓,和庄子简直如出一辙,但是,蒙田接下来不以为然地议论道:“可是,这对蔑视痛苦又有何意义呢?他不过从字面上去辩论罢了。如果他痛苦得不厉害,又何必中断谈话呢?为何要如此克制自己,不把它叫做不幸呢?”(《蒙田随笔集》第14章)

看来一个人必须丧失相当的理智才能欣赏这样的见解。试想当你因为一场灾难而倾家荡产的时候,你的钱财本身并没有受到任何损害,只是被分解掉了——有些落入了骗子的手里,有些落入了强盗的手里,总之都变成了别人账目上的数字,但你应该以欢乐的心情接受这个事实,因为这些钱财不仅一点没有减少,而且流通聚散是合乎钱财的本性的,合乎本性的东西都不是恶。也就是说,你其实并不曾遭遇任何恶事。

世界嬗变无穷,在哪里都会激起智者们的无穷兴趣。但是,在我们惊叹于这些得道高人的豁达之余,或许忽略了一个显而易见的事实:在生死的问题上,身体的病变是否会带来哪怕仅仅是生理上的痛楚呢?赫拉克利特的情形我们不得而知,而依据奥勒留的豁达的沉思,似乎以任何残忍的手段折磨我们的同胞都因为不会使构成身体的元素本身受到损害而不值得忧虑,死刑当然也算不得对犯罪者的惩罚。纵然死亡是值得我们欣然等待的,但连带而来的痛楚呢?

是的,在庄子的故事里,子来难道不疼吗?任何人得了同样的病,恐怕早就被折磨得痛不欲生了吧?

遗憾的是,庄子丝毫不曾提及这个问题,不知是考虑不周还是觉得这不重要,或者仅仅是遵循寓言的规矩,攻其一点而不及其余呢?

在我们凡夫俗子看来,要做到子来的豁达,一定得有几分非凡的本领。《搜神记》有一则故事,是说汉武帝年间,豫章太守贾雍颇有神术,一次他去讨伐贼寇,头被砍了下来,但他还是上马回了营房。大家都来看他,只听贾雍的胸中发出声音说:“战斗失利,我被贼寇所伤,诸君看看我是有头好呢,还是无头好?”属吏哭泣道:“有头好。”贾雍答道:“不然,无头亦佳。”说完话就死去了。(《搜神记》卷11)

这位贾雍可以说和子来的境界有异曲同工之妙,所不同的是贾雍“有神术”,我们便不会操心他拖着一个无头的身子会不会觉得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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