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网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全文阅读

外国小说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传记回忆杂文随笔诗歌戏曲小故事
下书网 > 哲学心理 >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

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与发展的贡献

书籍名:《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    作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推荐阅读: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txt下载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笔趣阁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顶点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快眼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sodu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新中国经济学研究70年》第五节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形成与发展的贡献,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 蓬勃发展的改革开放实践不断地产生新现象、提出新问题, 迫切需要理论界提出新的观点、新的理论来解释现实, 指导改革。随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贯彻, 长期束缚理论界的“左”的思想的绳索被逐步解除,经济理论界对这场史无前例的制度变迁和经济发展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产生了丰硕的理论成果。其中, 围绕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问题的研究, 不仅极大地丰富了中国的经济学理论, 不少重要的研究成果还被党中央和国务院所采纳, 成为党和国家经济政策的组成部分。

早在20世纪70年代末, 苏绍智和冯兰瑞就提出了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问题。[80] 他们认为, 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高级阶段, 可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阶段。它又分为两个时期:第一个时期就是从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到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 这个时期的特点是还存在多种经济成分, 相应地存在多个阶级, 因而是进行激烈的、尖锐的阶级斗争的时期;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 就进入第二个时期, 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第二个阶段是发达的社会主义, 最后一个阶段才进入共产主义阶段。他们指出, 如果不分阶段、混淆阶段, 就会把某一阶段存在的现象、因素, 扩大成为社会主义几个发展阶段上都有的现象或因素, 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会产生严重的消极后果。例如, 如果不分阶段, 把从资本主义到不发达的社会主义, 从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到发达的社会主义看作同一个历史时期, 就会把过渡阶段第一个时期的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的矛盾、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的矛盾贯穿到整个历史时期, 就容易把阶级斗争扩大化。再如, 如果把发达的社会主义阶段才应该做的事, 拿到不发达社会主义阶段来做, 就会导致过早地消灭个体经济, 取消自留地和家庭副业, 取消按劳分配、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 甚至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这篇文章的结论是: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还处在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 不能认为我们的经济制度已经是发达的或者完全的社会主义。朱述先则认为无产阶级取得政权后的社会发展阶段应当做这样的划分:第一个阶段, 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第二个阶段, 共产主义第一阶段即社会主义, 又分为两个时期即不发达的社会主义时期和发达的社会主义时期;第三个阶段, 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即共产主义。[81] 朱述先同意苏绍智和冯兰瑞关于中国还处在不发达社会主义时期的观点, 但不赞成他们关于中国仍处在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的论断, 认为中国所处的阶段是社会主义阶段的不发达社会主义时期。经济理论界关于社会主义社会也应当分阶段以及我国社会主义还处在不发达阶段的观点,产生了非常重要的社会影响。1981年,“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的论断开始出现在党的中央文件中, 最终在党的十三大上得到系统阐述并成为全党的共识。

经济学界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探索过程, 实际上也是从经济的角度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再认识过程。改革开放以来, 经济学界从中国当时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出发, 围绕初级阶段的经济问题开展了大量的研究, 不断突破传统理论的樊篱, 提出了很多新观点、新认识, 不仅深化了我们对于初级阶段社会主义的认识, 而且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经济学界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的认识深化和理论突破, 就说明了这一点。

传统的观点认为, 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只能是又公又纯、越纯越好,个体经济每天都在不断地产生资本主义, 而私营经济则是资本主义的根源, 是必须被消灭掉的。改革开放以后, 这种认识开始发生转变。一些经济学家开始提出社会主义所有制多样性的观点,主张在保持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 发展包括多种个体、私营在内的非公有制经济。薛暮桥是最早主张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经济学家, 他在1979年就提出, 留一点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的尾巴可能利多害少。[82] 随着我国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 经济学界对于初级阶段所有制结构的认识进一步深化。陈宗胜较早地将我国所有制改革的目标模式概括为一种“混合经济”, 即公有制居于相对主体地位, 私人经济、个体经济、国家资本主义经济等共同存在、溶合生长。所谓共同存在, 是指公有制与非公有制及其各种具体形式在整个国民经济范围内并存;所谓溶合生长, 是指各种所有制形式相互渗透、彼此交叉, 在一个企业内部溶合发展。他还强调指出, 这种模式不是私有制居相对主体地位的混合经济, 而是公有制居相对主体地位的混合经济。[83] 在党的十五大上, 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被正式确认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

传统的观点认为, 全民所有制必须而且只能采取国家所有制的形式, 属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只能由社会主义国家代表全体劳动人民来占有, 国家直接领导属于国家的企业, 通过国家机关任命的企业领导人管理这些企业, 国家机关直接计划这些企业的全部生产活动。改革开放之初, 董辅礽就对这些观点提出质疑,认为经济体制改革的实质是改革全民所有制的国家所有制形式。他提出将国家行政组织和经济组织分开, 经济活动由各种经济组织去进行, 各种经济组织应该具有统一领导下的独立性, 实行全面的独立的严格的经济核算, 应该有自身的经济利益, 负有法律规定的经济上的责任的主张。[84] 这篇文章拉开了关于国家所有制改革讨论的序幕。进入20世纪90年代以后, 特别是邓小平“南方谈话”以后,经济理论界关于国有制改革问题的讨论空前活跃。周叔莲提出“所有制是一种经济手段”的观点。[85] 他认为, 所有制和计划一样, 都是经济手段。建立国有制是为了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发展生产力才是目的, 国有制只是一种经济手段。他批评一些人把国家所有制看成是社会主义的目的, 对它产生了迷信, 认为承认国有企业的产权就会改变国家所有制的性质, 也就破坏了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这种迷信实质上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下的国家所有制, 实质上是把所有制当成目的而不是当成手段。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肯定了明晰国有企业产权的重要性, 强调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将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 有利于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

传统的观点认为, 只有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实现形式, 全民所有制是社会主义所有制的高级形式, 集体所有制则是其低级形式, 集体所有制最终也将过渡到全民所有制。在20世纪80年代初, 何伟就注意到, 现实生活中已经出现一些公有制的新形式, 他提出应该根据实际经济生活中的变化, 重新研究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理论的主张。[86] 刘诗白认为, 在不发达的社会主义社会, 公有制是一个以全民所有制为主导, 由集体所有制、联合所有制和其他公有制形式组成的多样性的复合结构。[87] 于光远的《中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经济》是国内第一本系统研究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问题的著作, 曾被誉为“影响新中国经济建设的10本经济学著作”。在这本书中, 于光远注意到我国已经出现了各种属于非基本形式的社会主义所有制新形式[88], 并预言, 很可能在将来的某个时期, 这种复合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将会比非复合性的社会主义所有制形式占到更重要的地位。在具体的改革思路上, 厉以宁等一些学者认为股份制是公有制实现的较好的方式, 并从很多方面对此进行了论证。党的十五大报告中认可了“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多样化”。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则进一步提出“使股份制成为公有制的主要实现形式”, 并要求“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 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 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有利于国有资本放大功能、保值增值、提高竞争力, 有利于各种所有制资本取长补短、相互促进、共同发展, 因此, 应当“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传统的观点认为, 生产资料公有制决定了只有按劳分配才是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 土地、资本等要素参与分配则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的陈词滥调。谷书堂和蔡继明认为这种观点不适用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他们认为, 由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多种所有制,国家、企业和个人还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 企业和个人还具有不同程度的收入分配和积累的自主权, 所以还不能完全实行按劳分配。他们提出,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是按贡献分配, 也就是按各种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所作出的实际贡献进行分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各种收入都是按贡献分配的形式, 各种生产要素的贡献是由各生产要素的边际收益决定的。他们强调,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只有贯彻按贡献分配的原则, 才能确保机会均等, 提高效率, 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 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89] 他们的观点曾经引起了很大的争议, 但改革实践的发展验证了这种观点的合理性。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 完善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最终认可了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收入分配的合法性。党的十九大报告继续强调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完善按要素分配的体制机制, 促进收入分配更合理、更有序。

不难看出,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 经济理论界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论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一起, 成为中国改革开放以来经济理论研究最重要、最突出的成果, 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两大支柱。现阶段中国一切经济问题的研究, 各项经济政策的制定, 都要以这两大理论为依据、为指导。”[90]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发现和论证, 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界对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大贡献和发展。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发展, 经济理论界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经济问题的认识也将更加深入, 必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

(执笔人:万军,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副研究员)



上一章目录下一章
推荐书籍:新中国新闻与传播学研究70年 新中国民族语言学研究70年 财务自由之路:我如何从破产者成为亿万富翁 新中国管理学研究70年 新中国农业农村发展研究70年 新中国服务经济研究70年 新中国技术经济研究70年 新中国人口学研究70年 新中国劳动经济学研究70年 新中国法学研究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