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前一树马缨花
时间:2023-03-15 03:46:25
门前一树马缨花一文创作于:2023-03-15 03:46:25,全文字数:77889。
门前一树马缨花只在春节假期某一天跟他回老家敷衍一下,喝水自带,饭桌上像猫一样挑挑拣拣,犹如丰盛的餐食有毒似的,午饭过后没一会儿便返京,从不过夜。两个妹妹经常语含讥讽地说,哥,你这是倒插门吧。确实,他像个入赘的,很多事都要看朱家人的脸色,无法自主,尤其是刚结婚那几年,大到工作上受到岳父摆布、牵制,小到买车、添置家具、装修、着装风格,甚至做爱喜好都要听从朱芸,凡事以满足她为己任。对朱芸而言,他就像一个人形商品,他“嫁”到朱家就等于她买了他,拥有他绝对的专属使用权。她只要他这个人,他的出身、背景以及之前的社会关系是不存在的,仿佛他是从石头里蹦出来的孙猴子。让他忘掉来历和源头并不难,即使有时需要忍耐朱家人的颐指气使、嚣张跋扈,反正之所以跟朱芸好一方面是贪图富贵,另外就是要彻底和之前的生活划清界限,成为另一个人。朱芸不希望他和老家发生关系,他便顺从她,不是迫不得已的情况尽量不回家,亦很少对父母表示关心,爸妈对他很少面露不满,仿佛默认并且接受了为别人养了儿子的事实。但母亲终究是妇人,难免儿女情长,有一次大年初三回家时他和朱芸吵了架,母亲背地里问他是否过得很憋屈,可也没有劝他离婚;还有一次是父亲病危前几日他坚持回京,母亲流着泪道,你就不能多陪陪他吗?他可是你亲爸啊!
所幸,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当岳父年纪渐大,从工作到生活上,周启书一步一步掌握了主动权,渐渐独当一面,最终手握实在的权力和资本,之前所有的忍辱负重到底迎来了回报。在亲戚们面前,他俨然成功人士,令人羡慕嫉妒,不仅令父母脸上有光,亲戚们也打心眼里佩服他,认可了他的成就和行事,再不会说他忘恩负义,就连两个妹妹也不再对他说三道四,因为大妹子买房的首付就是他出的,二妹子的儿子能上重点高中也得益于他从中周旋,更别提母亲做胃癌手术时他所出的财和力。对老家人的帮忙,老婆睁只眼闭只眼,从不过问,她也许不在乎那些钱,更重要的是今时不同往日,往后只能是他愈加壮大,而朱家则逐渐式微,谁让他们家没儿子呢!
在他的父母相继去世之后,朱芸在心里该是松了一口气,尽管周启书没有看见她长出一口气,但他猜测就是这样。他的根彻底断了,往后再没有回家的理由。因此当朱芸无意中得知晶晶联系他,希望他能够回去一趟见堂姑最后一面时,她嗤之以鼻,一个堂姑,回去干什么?又不是亲的,至于吗?接着严重警告他,你敢回去,就别回来!周启书从没跟老婆提过他整个童年几乎在堂姑家度过的事实,就算提过,她也不可能感同身受地去理解(就连他自己都刻意忽略,何况一个局外人),向来就只有姓朱的才是亲戚,姓周的那一帮就和他的背景一样从来不存在。他本来心里就烦,况且并没有答应晶晶,因此朱芸那命令式的口吻让他非常不爽,搁在以前,他也就忍了,可如今他已不再受制于人,以前被掩埋的自尊心堂而皇之地浮出台面,尤其还是在儿子面前,难道他要给儿子树立“软蛋男”的形象吗?于是他报以不容置喙的口吻,回不回我自有分寸,不需你多嘴。她气得无语凝噎,半天才道,你滚。
手机响了,儿子发来消息:爸爸,托尼死了。
周启书反应了一会儿才记起儿子口中的“托尼”指的是他养的一条金鱼,那是科学课老师留给学生的家庭作业,让他们养一只动物,并作观察、记录。“托尼”是他和老婆带着儿子在花鸟市场买的,大概两个多月前,那是一条黑兰寿,通体黑色,头顶生着草莓状肉瘤,属于比较容易饲养的品种。他安慰儿子道,没关系,你想要,等爸爸回去再给你买一条。儿子回道,不用,我不想养了,下午我和妈妈把它埋在了小区的花园里,给它举行了小小的葬礼,没吃完的饲料和它埋在一起了,还插了一杆我做的小旗子当记号。周启书问,你妈怎么样,还在生气吗?儿子道,据我观察没事儿了,只要你回来跟她道个歉。周启书问,你想要什么礼物,我买给你。儿子道,随便吧,金枕榴莲又不能往回带。周启书道,可以带榴莲干。儿子道,爸爸,你别回老家了,只要你不回,妈妈就不会生你的气。周启书不以为然,但仍旧回道,不回老家,大后天直接回京。儿子道,那就好,我玩游戏去了,不要打扰我。
给一条鱼举行葬礼,呵呵,有点儿可笑。周启书丢开手机,忿忿不平地想。当然不是针对儿子,而是老婆。小时候,他也养过动物,是一只土狗,叫小黑,准确地说,大部分时间都是堂姑在喂养它,只有吃香肠或啃肉骨头时他才会丢给它共享。站在人的角度来看,小黑非常聪明,极通人性。通人性的狗不少,可愿意通狗性的人不多,但小孩子往往能做到,因为他们对很多事物尚未形成偏见。小黑最喜欢和周启书玩,听他的话,不管在哪儿,只要一喊它的名字,它就会屁颠屁颠地跑来。不过有一次小黑跑丢了,好几天都没回家,周启书和姑妈、姑父三个人找遍了附近几个村庄的犄角旮旯,走遍了庄稼地,喊得嗓子都哑了,可小黑却像人间蒸发了,连根狗毛都没发现。周启书非常伤心,堂姑起初安慰他,说过不了几天,等小黑饿了自然会回来,三四天后还没影儿,她只好改口说小黑可能被别人逮住了,说不定已经进了人家的锅,继而又安慰他,大不了以后再要一只,反正乡下的狗多的是。就在周启书对小黑不再抱有希望,并暗暗发誓不再养狗时,它却在某天晚上突然回来了。它瘦了很多,但神采奕奕,兴奋地扑进周启书怀里,两只前爪攀着他的手,“哈哧哈哧”伸出粉色舌头胡乱地舔着他。堂姑说,这狗仁义,不管跑多远,跑了多久,都记得小主人,记得回家。
当周启书的父母和堂姑一家重修旧好时,周启书向堂姑打听自从他离开以后小黑的情况以及最终命运。堂姑说,它起初不相信,成天蹲在门口盼着你回来,听见车响就一溜烟跑出去,可能以为你来了,吃上倒没耽误,再怎么说也是畜生,不可能为了你吃不下饭睡不着觉,日子还是一样过,不过它一辈子都会记着你,只要你出现一准儿马上就能认出你,可惜在它有生之年,你没给过它机会。周启书的大妹在一边听着,插嘴道,说得怎么跟人似的。堂姑道,你不知道,你哥跟它感情特别好。周启书问,后来呢,它什么时候死的?堂姑道,老死的,你走后它又活了五六年,后来眼也瞎了,牙也掉光了,瘫在窝里嗷嗷叫。周启书问,把它埋在河边了?堂姑道,没有,那不是浪费,看着它受折磨,你姑父给它一棒子,了结了,剥了皮,烀了整整一大锅,香味飘了半庄,狗皮黑亮黑亮的,没舍得卖,缝了一床褥子,天一凉你姑父就铺上,可暖和了,他腰寒。尽管过了许多年,听到小黑的下场,周启书仍是感到一阵钻心的疼,就好像开膛破肚的刀划在了他的心上。堂姑和姑父也是很喜欢小黑的,为什么要这样对它?看来母亲说得对,堂姑再怎么人性好,也是没文化的乡野村妇,很多时候难以避免她骨子里的粗俗、短视,甚至野蛮。堂姑道,有机会回老家给你看看那床褥子。周启书连忙摇头道,算了吧,没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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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天的整个行程都在拜县,拜县位于泰国北部夜丰颂府,在清迈以北约八十公里处,地处山区,道路曲折,据说一路上大概要拐七百多个弯儿。出发前,小唐给了周启书两片晕车药。周启书说,不吃也没关系吧。小唐说,最好吃掉,很多以前不晕车的人走这段路也会吐得七荤八素。周启书问,你吃了吗?小唐道,我吃了一片,我习惯了。周启书只得吃了,上路半个多小时后他才发觉多亏听了小唐的话。路程并不远,但因山路崎岖、弯道多,导致车速上不去,直用了三个多小时才抵达县城。周启书稍感恶心、反胃,下车呆了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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