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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tories 第一辑·春天故事集》第37页,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蓬蓬说:“如如,我要考复旦。你也考东北角的学校吧,这样我们就可以继续一起玩了。”
我问她:“东北角有什么学校是我能上的?”
她说:“就高不就低,你先努把力,不要一上来就想着挑分数低的。”
我用双手捧着马克杯说:“我这叫实事求是。”过了一会儿又说:“你想上复旦,是因为缺心眼说他要上复旦吗?”
高二下半分了文理班,隔壁班的林炜桦成了我们的同班同学。以前我不止一次陪着蓬蓬趴在走廊的栏杆上俯瞰操场,说是看打篮球,其实主要是眺望身材修长的林。看名字就知道了,此人五行缺火缺木。分到一个班,接触机会多了,我总结说,他最缺的是心眼。
缺心眼的眼睛长在头顶上,别说关注蓬蓬的感受,恐怕他到现在都没记住这个叫彭钰的容易慌张的女孩。
眼看蓬蓬不说话,我知道她是默认了,便低头对着英文课本。从句套从句,看得人犯晕。我想,学什么都行,反正我不读外语系。如果念不了历史,还可以读中文。中文系嘛,估计就是整天看小说,最轻松了。
那时当然想不到蓬蓬最后念了上外德语系,缺心眼则去了南京,读建筑。就像我绝对想不到自己会当环卫工。如果人生有所谓的脚本提词人,很可能就是给周星驰配音那人,在你耳边大喊一声:“惊不惊喜?”
一大杯黄酒下去,我感到自己像一颗泡在热可可里的棉花糖,不断膨胀,意识变得轻盈又飘忽。看不进书,玩手机又会被她告诫“都什么时候了你还玩”,说真的,我有些无聊。晚上八点多,蓬蓬说,外面好像下雨了,你赶紧回吧,待会儿下大了不好骑车。
从蓬蓬家到我家,走路二十多分钟,骑车只要六七分钟。我想再赖一会儿,伸手去拽她放在桌上的胳膊,她一缩。我噌地站起来,把她的袖子往上撸。只看了一眼,就感到血混着酒意往头顶窜。烟头烫的印子,痂还没褪。什么样的亲爹会这样对自己女儿?我梗着嗓子说:“他在后面新村棋牌室对不对?”蓬蓬仰头看我,一声不吭。她的羽绒服的拉链坏了,拉不到顶。连帽衫的开口处,锁骨之间有个小小的凹痕,像一只白色的小酒杯。我噌噌下楼。蓬蓬妈在柜台后面用手机看韩剧。她是个神色木然的女人,看得出年轻时候是好看的。她爸妈比我爸妈年纪大,都是60年代末出生,据说蓬蓬之前有过一个哥哥,掉进河里淹死了。
我对蓬蓬妈说了声“阿姨我走了”,到门口去推车。蓬蓬追过来,扯住车把,说:“你不要去!”我说:“你做什么啊,我回家。”她盯着我看。她太了解我,知道我在说谎。她叹了口气,说:“我来骑吧,我送你。”同样因为了解我,她知道我有多爱坐在她后面,搂住她的腰。这学期开学以来她就不让我抱她了,偶尔开玩笑地摸摸头摸摸手还行,一旦我试图像以前那样亲昵,她就会露出僵硬不快的神色,说这样不对。我不知道是谁把诸如对错乃至人生该怎样的结论塞进她的脑袋瓜。总不至于是和她全无交流的缺心眼。我没有人可以指责,只能吞下更多的巧克力,形同报复。
我在心里对蓬蓬爸说,今天算你运气好。坐在后座,我再一次感到,蓬蓬真的很瘦。隔着羽绒服、连帽衫和打底衫,在我的双臂间,她像一只没有裹面粉就被送去油炸的鸡翅膀。我侧过头,贴着蓬蓬的背,用脸感觉她背上念珠一样的骨头。接着我重新转回脸,用鼻子蹭了蹭。忍不住要这么玩。毛毛雨落在脸上头发上,并不湿,只是冷,像冰女王的气息吹在脸上。蓬蓬喊了句什么,似乎是让我不要乱动。连帽衫的帽子遮住了她的脑袋。我除了她的背什么也看不到。每经过路灯,紫色羽绒服泛起橙色的光。有那么一刻,我希望自己缩得小小的,像一只蜘蛛攀附在光滑的紫色面料上。
车翻得猝不及防,似乎撞到了什么。我的第一反应是不要压到蓬蓬,尽力把自己的腿卡在倒下的车的下方。好痛。希望骨头没事。蓬蓬哼了一声,很快爬起来,跪在我旁边,尖声喊:“你没事吧?”我哼哼着说:“我没事,你看看前面有事吗。”车头前方不远处躺着个黑乎乎的人。路灯照得雨丝亮如蛛丝。是因为这样我才有蜘蛛的幻觉吗?穿橙色反光马甲的协警跑过来,我暗自诧异这人还没下班。蓬蓬对协警说:“对不起,我朋友骑车前喝了点酒。”咦,不对,骑车的不是我。我努力转动脑袋,想看清蓬蓬。协警说:“哟,这不是古家饭店的小胖子吗,这下你家事情大了。”声音幸灾乐祸。他蹲在不远处喊:“阿姨,听得见吗?”蓬蓬也走到那边去了,紫色的身影离我无比遥远。我感到脸上有湿的东西,心想,是雨。
◆
这个城市的春天充斥着雨水,让人郁闷不堪。在温暖干燥的咖啡馆里,陆南望着外面想,雨天打扫可真是个苦活儿。
环卫工女孩刚冒着雨一路扫过去。她今天仍戴着标志性的黑色棒球帽,只有帽舌露在暗绿色塑胶雨衣外。齐膝的雨衣质料厚实,不像是单位发的。女孩身上始终有种出离的氛围,不光是染发、雨衣和苹果手机等细节,是更加形而上的,或者说更加内在的什么。
要不要做杯喝的打包给她呢?很难不显得唐突。像个居心不良的坏叔叔。虽然他应该没比女孩大多少。也有可能他们的年龄差距比他以为的要大,说不定女孩是“00后”。“00后”的话可就是童工了……思绪正在乱窜,咖啡馆的门开了,女孩滴着水走进来,经过吧台径直往里走。他吃了一惊,很快绕出吧台跟上去。这会儿只有一个熟客,陈晓燕的男朋友的同事,叫利维的西班牙人。陆南一直没搞懂,为什么西班牙人成了意大利餐厅的主厨。只见利维坐在靠近院子的方桌前,从笔记本电脑背后抬起头,好奇地盯视站在洗手池前的女孩。她弯腰在水池洗手,雨衣扔在脚边。陆南看一眼便皱起眉。
“光洗不行,要消毒。你等一下。”
他蹲在吧台底下翻了一通,找到喷剂和创可贴,走回去。女孩正用擦手纸吸干手掌外缘,新的血渗出来,纸巾染上了粉色。手掌一侧有明显的擦伤。挽起的袖口露出的手肘也破了。
陆南帮她上药。端坐着看热闹的利维提醒道,还有胳膊肘。听到他完美的中文发音,女孩微微转动眼珠。第一次离女孩这么近,陆南意识到,他一开始几乎是不自觉地闭住呼吸。该死的洁癖。他强迫自己放松下来,雨水的味道掠过鼻端。她闻起来像这条街本身,树木的湿气,旧街巷住家的气味。
“怎么搞的?”他问。
女孩抿起嘴,表情像在说“还用问吗”,片刻后哼哼道:“摔了一跤。”
“下次换双防滑的鞋。要不要喝杯热可可?我请客。”
“我不吃甜的。”她冷淡地说。
他猜她大概在节食。年轻小姑娘的把戏。然而她这么瘦,小臂的皮肤底下一层薄肉,骨骼分明。用了三个创可贴。手掌两个,手肘一个。她呼出一口气,放下袖子,低声道谢。
“把你们地上弄脏了,拖把在哪里?我来拖。”
“不用。”
她重新穿上雨衣,毫无眷恋地离开。利维吹了声口哨,陆南决定无视。把黑白瓷砖地上的水渍和带泥的脚印擦了一遍,他出了层薄汗。今天外面倒春寒,店内的空调开得高。他想起女孩在雨衣底下仅一件卫衣。她的手冰凉如雨水本身。
他刚叫了午饭的外卖,她又来了店里。这次不像上午那么横冲直撞,把雨衣脱在门口放伞的双层搁架上。棒球帽卫衣牛仔裤跑鞋。没有扫帚的女孩像个学生。
“要杯卡布。”
他点头,开始做咖啡。她爬上高脚凳,猴子一样支着腿,朝两侧转来转去。等陆南把咖啡放在她面前,她仿佛下了决心般开口道:“今天那个姐姐不在?”
“她今天休息。”
“哦。她的休息天不固定嘛。”她啜了一口咖啡,皱起眉,“好喝的。”
“你的表情好像很难喝。”
“有点烫。”她辩解般说。
“你今天扫地怎么不戴手套?”在她受伤进来时就该问的,他忌惮旁边爱八卦的利维,才没多话。如果戴手套,就不会摔得那么惨。
她瞥一眼创可贴:“下雨天我就容易忘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