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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而不化的白话文

书籍名:《翻译乃大道》    作者:余光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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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早期的青涩到近期的繁琐



半个世纪以来,盘据在教科书、散文选、新文学史,被容易满足的人奉为经典之作模范之文,一赞而再赞的,是20年代几篇未尽成熟,甚或颇为青涩的“少作”。这真是所谓新文学的一则神话。这些人里面,有文艺青年,有文艺中年,说不定还有一些文艺老年。他们习于诵读这些范文,久而不倦,一直到现在,还不肯断“五四”的奶。

也许很多人都不曾留意,民初作家写这些“范文”的时候,有多年轻。朱自清生于1898年,《荷塘月色》写于1925年,当时作者是二十七岁。“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更早两年,是他二十五岁的作品。当时同游的俞平伯也写了一篇游记,题名相同,而俞平伯比朱自清还小一岁。冰心写“山中杂记”和“寄给母亲”时,也只有二十四岁。徐志摩的“我所知道的康桥”写得较晚,但作者当时也不过三十。其他的文体也有这现象,例如郁达夫的小说《沉沦》写于二十五岁,闻一多的诗《死水》则为二十七岁之作。从这些例子看来,课本和文选的新文学,几乎全是“金童玉女”的天下,所以我在中文大学讲“现代文学”,就时常提醒班上的同学说:“不要忘了,这些作家当时只比各位大四五岁。”

作家有夙慧,天才多早熟。少作当然不一定不如晚作。《古文观止》的几篇名作,像《过秦论》、《滕王阁序》、《阿房宫赋》、《留侯论》等,都是少作。苏辙那封《上枢密韩太尉书》,写于十九岁(按西方算法只有十八岁),是最早的了。可是他那篇《黄州快哉亭记》却写于四十五岁。他的哥哥天才盖世,二十二岁就以《刑赏忠厚之至论》吓了欧阳修一跳,可是像《方山子传》、《赤壁赋》、《石钟山记》等杰作都成于四十五岁以后。欧阳修的《秋声赋》(五十二岁)、《祭石曼卿文》(六十一岁)、《泷冈阡表》(六十四岁)等文,更是晚年之作。

有的作家早熟,但更多的是大器晚成,老而益肆。至少同一天才如果写作不断,当能变化风格,恢宏胸襟,层楼更上,而尽展所长。民初的作家里面,绝少能像杜甫、陆游,或是西方的哈代、叶芝那样,认真写作到老,当然大器晚成的机会也就不多。朱湘、徐志摩、梁遇春、陆蠡等人天不假年,固无机会。长寿如冰心,又愈写愈退步。何况再长寿的作家,从反右一直沉默到文革,能保命已经不易,还想保笔,简直是奢望了。半百而折的几位,如朱自清和闻一多等,后期都做了学者,不再创作。朱自清在三十三岁所写的《论无话可说》一文中说:“十年前我写过诗,后来不写诗了,写散文;入中年以后,散文也不大写得出了——现在是,比散文还要‘散’的无话可说!”一班人过誉朱自清为散文大师,其实他的文集不过薄薄的四册(其中两册大半是诗,一册有一半是序跋书评之类),外加两册旅游杂记而已。他的最后一本散文集《你我》出版于1934年,正当作者三十六岁的壮年,可见文思笔力无以为继。试问韩柳欧苏,或者约翰生、兰姆、卡莱尔、罗斯金等等,有这种早竭的现象么?

其他的作家也多有这种现象。以诗人为例,闻一多一生只有薄薄两本集子,不满百首,三十二岁便告别了缪斯。徐志摩年龄和拜伦相若,但诗的产量还不及拜伦的十分之一。戴望舒的作品总数是88首。辛笛的更少,只得46首。古典的大诗人中,李白全集有900首,杜甫的超过1400,白居易、苏轼都在2000以上,杨万里有4200。陆游更多达9200余篇。即使二十七岁便夭亡的李贺,也有240多首。比起古人来,早期的新诗人真是单薄。

作品贵精不贵多。少产的作家如果佳作颇多,则量之不足还有质来弥补。可是民初的那些名作,以白话文而言,每有不顺、不妥、甚至不通的句子;要说这样的文笔就能成名成家,那今日的台湾至少有五百位散文作者成得了家。请看朱自清的文句:“但一个平常的人像我的,谁愿凭了理性之力去丑化未来呢?我宁愿自己骗着了。不过我的社会感性是很敏锐的;我的思力能拆穿道德律的西洋镜,而我的感情却终于被它压服着……在众目睽睽之下这两种思想在我心里最为旺盛。她们暂时压倒了我的听歌的盼望,这便成就了我的灰色的拒绝。”

这样生硬晦涩的句子,就算是译文,也不够好。生硬的不看,且看流畅的吧。下面是朱自清另一名作“匆匆”的起首二段:



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是有人偷了他们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是他们自己逃走了罢;现在又到了哪里呢?

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但我的手确乎是渐渐空虚了。在默默里算着,八千多日子已经从我手中溜去;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我不禁头涔涔而泪潸潸了。



这真是忧来无端的滥情之作。一个人在世上过了八千多个日子,正是二十几岁的青年,朝前看还来不及,何以如此惆怅地回顾,甚至到“头涔涔而泪潸潸”的地步?这青年也未免太爱哭了。朱自清在“背影”哭了三次,我已经觉得太多了一点;不过那是亲情之泪,总还算事出有因。但是“匆匆”里的潸潸之泪,去来得突兀而滑稽。如果岁月消逝就令人一哭,那年轻人的生日都应该举哀,不该庆祝了。

古典诗文对时间素来最为敏感,也表现得最出色,最动人。曹操的《短歌行》,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在这方面都很感人。曹丕的名句:“古人贱尺璧而重寸阴,惧乎时之过已。而人多不强力,贫贱则慑于饥寒,高贵则流于逸乐,遂营目前之务,而遗千载之功。日月逝于上,体貌衰于下,忽然与万物迁化。斯志士之大痛也。”说得多么沉郁。再看李白《日出入行》的诗句:“日出东方隈,似从地底来。历天又复西入海,六龙所舍安在哉?其始与终古不息,人非元气,安得与之久徘徊?”说得有多惊心动魄。

“匆匆”这两段还有别的毛病。朱自清像许多民初作家一样,爱用代名词,却有许多用得全无必要。例如“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末段,就有34个代名词,其中“我们”占了26个。西化的毛病很多,滥用代名词是其一端。“匆匆”首段的句子“是有人偷了他们罢”,此地的“他们”指谁呢?从中文文法上根本找不出来,但就文意可知是指“日子”。因为日子有八千多个,所以其代名词要用表多数的“他们”。下面那句“是他们自己逃去了罢”,当然也是指八千多个日子。问题就在第二段又出现了一个“他们”,所指何物却很暖昧。“我不知道他们给了我多少日子”,这第三个“他们”原应承接上文,指逝去的八千多个日子,但句意岂不等于“我不知道逝去的日子给了我多少日子”?这实在混乱不堪。而所以混乱,就是因为滥用代名词。

一定有人为作者辩护,说何必这么认真呢?朱自清当时不过二十四岁,白话文当时也不过三岁(从“五四”算起),能写这样,已经很不错了。我也正是这个意思。民初作家年轻时用青涩的白话文写出来的不很成熟的作品,值得全国青年当做经典范文,日习而夜诵吗?民初的这几位作家,停笔又早,作品又少,而寥寥几篇不耐咀嚼不堪细析的少作,却盘踞课本和文选达数十年之久,这真是一个怪现象。也难怪今天还有不少青年写的是“她是有着一颗怎样纯洁的心儿呀”一类幼稚而夹缠的白话文。

20年代白话文的生硬青涩,今日读来,恍如隔世。“五四”初期,身受科举之害或其遗风影响的文人学者,大半都反对文言。最激烈的一些,例如吴稚晖和钱玄同,更恨不得废掉中国文字。另一方面,则对西文十分羡慕,于是翻译主张直译,创作则倾向西化。最浅俗的现象便是嵌用英文,于是S君,M城,W教授之类大行其道,鲁迅也不能免。有时候会夹上整个英文字,甚至整句英文;郭沫若的诗、徐志摩的散文常常如此。有时退而求其次,就译英文的音,从“梵婀玲”到“辟克匿克”,从“烟士披里纯”到“德谟克拉西”,不一而足。可是这些“音不及义”的译名,不能令人顾名思义,有时也嫌太长,所以大半都淘汰了。就连鲁迅笔下的什么“海乙那”(hyena)、“恶毒妇”(old fool)等,也保不住。倒是林语堂译音的“幽默”,并未随潮流俱逝,连再三嘲讽他的钱钟书,也不能不采用,真是始料不及的反讽了。

钱玄同为胡适的诗集作序,认为“辟克匿克来江边”一句并无不当。他说:“语言本是人类公有的东西,甲国不备的话,就该用乙国话来补缺:这‘携食物出游,即于游处食之的’意义,若是在汉文没有适当的名词,就可直用‘辟克匿克’来补他。”钱玄同的主张若加贯彻,今天的中文岂不要平添千百个“德律风”,甚至“德律维生”之类的怪字?其实“辟克匿克”这件事,中文并不是全无说法:例如《桃花扇》就叫它做“花里行厨”。今日“野餐”一词早成定案,回头再读胡适这句诗,竟有打油的味道了。

一国的文字多用外来语,尤其是直接的使用,当然是消化不良的过渡现象。20年代的作家要废除文言,改写白话,乃朝与文言相反的两个方向探索:朝外的探索是西化,朝下的探索是俗化。俗化的现象有二,一是采用俚词俗语,一是多用虚字冗词。

俚词俗语来自方言,民初既定北京话为国语,当时的白话文就自然染上北京方言的色彩。从明代以来,中国的作家南方人越来越多,“五四”以来尤其如此。以杨牧所编的《中国近代散文选》为例,入选的54人,从梁实秋到王孝廉,北方人只有10位,余皆南方人。这本书不收近三十年来的大陆作家,南北之比当然更加悬殊。不过,即以林文月为分水岭,南北之比也是30比6。20年代在北方写、教书名家多为南方人,尤其是江浙人氏,可是笔下却极力模仿北方土语,尤其是“花儿、虫儿、鱼儿、鸟儿”之类的儿化语。影响所及,可怜今日美国的大孩子还在牙牙学语地念“鸡子儿”一类的土语,而我班上有些广东大孩子还在写“我独个儿在校园踯躅着”之类文白夹杂刺耳的句子。

虚字冗词的问题更大。所谓虚字,根据马建忠《文通》的分类,包括介字、连字、助字、叹字,以别于代字、名字、动字、静字、状字组成的实字。这九种字的分类,相当于英文文法的九个词类,只是大致说来,英文没有“矣、焉、乎、哉”或“哩、吗、呢、吧”之类的助字,而中文也不用或少用a, an, the之类的冠词。平常都说“之、乎、者、也”是虚字,其实这四字已包括了介字、助字、代字。白话文废了之乎者也,改用的了吧呢,许多作家不知节制,以为多用这些新虚字才算新文学。其实一切文学作品皆贵简洁,文言如此,白话亦然。黄遵宪所说的“我手录我口”,因为从口到手,还有选择、重组、加工等过程,即使出口成章的人,也不能免,否则写作岂不等于录音?有时在我演讲之后,别人把记录稿拿给我修改,记录得愈忠实,愈令我惊讶,因为“我口”太不像“我手”了。

虚字是文章的润滑剂,可以调节实字之间的关系,助长文句的语气和态势。用得恰当,文句便周转自如,用滥了,反而乱入耳目,造成淤塞:于是虚字比实字还要实了。例如“他讲了老李的许多往事”,原是一句干干净净的话,改成“他讲了许多有关于老李的往事”,便是滥用虚字,平添麻烦。“五四”以来,为害最大的虚字,便是出现得最频的那个“的”字。我常觉得,知道省用“的”字,是一切作家得救的起点。《荷塘月色》便有这样的“的的句”:



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



短短一句话就用了七个“的”,文笔这么冗赘,哪里称得上范文?许多作家或出于懒惰,或出于无能,把形容词和名词的关系,一律交给“的”字去收拾。换了今日台港比较有心的作家,大概会这样改写:



月光隔树照过来,高处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而斑驳的黑影,峭楞楞如鬼一般;杨柳弯弯,稀疏的倩影却又像画在荷叶上。



至于冗词,则品类繁复,不但包括许多碍手碍脚的虚字,还有一些不必要的实字。滥用代名词便是常见的现象,尤其是所有格。试看何其芳《哀歌》里的句子:



我们的祖母,我们的母亲的少女时代已无从想象了……我们的姐妹,正如我们,到了一个多变幻的歧途。最使我们怀想的是我们那些年轻的美丽的姑姑……停止了我们的想象吧。关于我那些姑姑我的记忆是非常简单的。



除了一路的的不绝之外,句中那些代名词大半也可以省略。中文的代名词及其所有格,往往可以由常情或上下文推断,所以大半不用标明。例如“父亲老了,要人陪伴”一句,当然就等于“我的父亲老了,要人陪伴他”。世界上的东西无不彼此相属,如果一一标明,岂不是自找麻烦?杜甫诗句:“绛唇珠袖两寂寞,晚有弟子传芬芳”,如果用虚冗的白话来写,真可能变成“她的绛唇和她的珠袖,它们都消逝了呢;幸好在她的晚年还有她的弟子们继续着她的芬芳”。白话文要是朝这方面发展,我实在看不出有什么理由取代文言。

20年代的作家去古未远,中文根柢仍厚,西化之病只在皮毛。径嵌英文,或采音译,不过像脸上生些小疮。到了30年代,像何其芳笔下的西化,就已经危及句法、语法和思考方式了。另一恶性西化的显例是艾青。下面的句子摘自他为《戴望舒诗选》所写的序言:



这个时期的作品,虽然那种个人的窄狭的感情的咏叹,依旧占有最大的篇幅,但调子却比过去明朗,较多地采用现代的日常口语,给人带来了清新的感觉……不幸这种努力并没有持续多久,他又很快地回到一个思想上紊乱的境地,越来越深地走进了虚无主义,对自己的才能作了无益的消耗……诗人在敌人的占领的区域过着灾难的岁月。他吞咽着沉哀地过着日子,怀念着战斗的祖国。



鲁迅笔下尽管也有C君、阿Q之类的皮毛西化,他的中文却很老练,少见败笔。艾青的西化不但在皮毛,更深入了筋骨。前引的句子没有一句是清纯道地的中文,好像作者只读过翻译的书,根本没接触过古典文学。也许作者要扬弃的,正是封建的文言,所以现成的语汇不用,要大绕圈子说话,例如“日常口语用得较多”要说成“较多地采用现代的日常口语”。“浪抛了自己的才能”要说成“对自己的才能作了无益的消耗”。“沦陷区”(至少可说“敌人的占领区”)偏要说成“敌人的占领的区域”。而最令人惊讶的一句,是“他吞咽着沉哀地过着日子”。这一句的文法极尽纠缠之能事,原来“他过着日子”是句子的骨架,“吞咽着沉哀地”是副词,形容“过着”。句句化简为繁,也是一种特殊的本领。

也许艾青不能充分代表30年代的作家。那就再引曹禺的一段文章作抽样检查。曹禺在《日出》的跋里说:



《日出》末尾方达生说:“我们要做一点事,要同金八拼一拼!”原是个讽刺,这讽刺藏在里面,(自然我也许根本没有把它弄显明,不过如果这个吉诃德真地依他所说的老实做下去,聪明的读者会料到他会碰着怎样大的钉子。)



台词写得好的剧作家,说起话来总更像话些。前引的一段比艾青的文字显然要好,却也不够顺畅,更说不上精警。括弧里的句子有点半生不熟,基调却是暧昧的西化;“没有把它弄显明”七个字,也生硬得可观。

这就是二三十年代众口交誉的散文家、诗人、剧作家所写的白话文。在抽样的时候,我不用苦心搜寻,也无意专挑最差的段落来以偏概全,因为类似的病句败笔,正如梁锡华先生所说,俯拾皆是,并不限于前引的少数作家。半世纪来,在政治背景和文学风气等等的影响下,课本、文选、新文学史对白话文作者的取舍扬抑,经常显示批评眼光的偏失。其结果,是少数未尽成熟的作家被誉为大师,几篇瑜不掩瑕的作品被奉作范文,竟而忽略了少人吹嘘却大有可观甚至更好的一些作家、作品。坊间流行的不少散文选,都收入了郭沫若、茅盾、巴金等人的作品,似乎只要是名家便无所不能。其实这些人绝非当行本色的散文家,入选的作品也都平庸无味。反之,像梁实秋、钱钟书、王力这些学贯中西、笔融文白的文章行家,却遭到冷落。另一方面,像陆蠡这样柔美清雅的抒情小品,也一直无缘得到徐志摩、朱自清久享的礼遇,而声名也屈居在毛病较多的何其芳之下。看来散文选必须重编,散文史也必须改写。

30年代白话文西化之病,近三十年来在中国大陆愈演愈重,恐已积习难返,不是少数清明雅健的作家学者所能挽回。目前的现象是:句长语繁,文法几已全盘西化,文气笔势,扣得刻刻板板,绷得紧紧张张,几乎不留一点余地给弹性。下面的一句,摘自1980年出版的《历代游记选》,颇能代表这种繁硬文体:



优秀的游记作者,在再现这样或那样的自然景象时,往往把自然“拟人化,”以他自己对于现实的认识和态度去丰富这种描写,去发现并且美学地评价它的典型的、本质的方面,使得这个被包含在社会实践中的描写,在社会意义上凝固起来。



我不相信这句话的意思不能用浅白的语言、清畅的音调表达出来。这种文句语法僵硬,语言枯涩,语意纠缠难解,正是民初白话文许多不良倾向长期演变的结果。当时的作家学者对中国传统文化及其流传所赖的文言,虽然态度激烈,必欲尽废而后快,毕竟曾在其中涵泳,语文的表达能力总无问题。不幸到了30年代,文言早成所谓封建的遗产而遭唾弃,英文呢,真正读通而能消化的文人毕竟太少;至于白话文本身的基础,如果不上溯到红楼、西游、水浒,就只能乞援于“五四”以后的单薄成就和一些不太可读的翻译,何况就这单薄的成就而言,取法的青年也往往蔽于俗见,未必取法乎上。这么一来,这位青年作者的师承和锻炼,也就少得可怜了。

前面引述的这种繁硬文体,在今日的中国大陆固然最为常见,但其堂兄表弟,面目依稀,谈吐仿佛,在台湾和香港的白话文里,也不时露面,尤其是某些自命科学的人文学科和社会科学的学术论文。其实这种繁硬文体,对中文说来已成远亲,对西文说来才是近邻,真已骎骎然变为第三种语言了,也难怪读者无论如何努力,只能跟它发生第三类接触。

白话文运动推行了六十年的结果,竟然培养出这么可怕的繁硬文体,可见不但所谓封建的文言会出毛病,即连革命的白话也会毛病百出,而愈是大众传播的时代,愈是如此。章学诚列举古文十弊,但至少那时候还没有文白夹杂,西化为害,术语成灾。我不相信,使用这样的白话文,能想得畅通,写得清楚。这个危机目前当然不像政治、经济、人口等等问题这么迫切,但是长此以往,对于我们的文化必有严重影响。胡适当初期待的“文学的国语”,绝对不是这个样子。



198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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