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1944)所定义的,博弈(game)一词是指一组规则。要将博弈和博弈特定的弈局(a play of the game)区分开来。例如,定义“国际象棋”博弈的规则包含了设置棋盘、谁先走棋、在特定情形中什么样的走棋是允许的、棋手走一步棋花费的时间可以是多久,以及类似的规定。在这个严格的意义上,允许棋手通过电子邮件来决定第二天的棋步的规则,定义了一个与只允许棋手花上若干分钟来完成特定棋步数的规则所定义的不同的博弈。
在日常语言中,通常并不区分作为一组规则的博弈和该博弈特定的弈局。比如一个人问:下一盘棋如何?但冯·诺依曼和摩根斯坦(vNM)需要对二者进行区分,他们选择博弈这个词来表示一组规则,以与一个特定的弈局相区分。当这种区分十分重要时,我们就对二者进行区分。但当根据上下文博弈的含义是清晰的时候,我们经常发现忽略这种区分是无妨的并且特别方便,并且我们说例如一个特定事件“结束博弈”(ends the game),而不说或许让人感到莫名其妙的“结束弈局”(ends the play),或者冗长的“结束博弈的特定弈局”(ends the particular play of the ga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