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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我找到了!”

书籍名:《施蒂格勒自传:一个自由主义经济学家的自白》    作者:乔治J. 施蒂格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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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上的重大发现通常都是在历尽“踏破铁鞋无觅处”的探索之后才能获得。在探索的过程中,往往还会在无数条没有尽头的死胡同中钻研甚久。只有极少数的想法才能发展成为一个假说,而能够经受住随之而来的考验和反驳的假说,更是屈指可数。能像阿基米德那样突然灵光闪现,兴奋地欢呼“我找到了”的人,真可谓是这样可遇而不可求的事件中的英雄人物。在一生的职业生涯中,我一直与顶尖的学者一起工作,但是只经历过一次类似阿基米德式的灵光闪现,而且是作为一个旁观者。

先来介绍一下背景情况。1885~1924年,英语世界中最为著名的经济学家要数阿尔弗雷德·马歇尔了。作为剑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他获得了首席教授的职位,或者更为确切地说,是他让首席教授这一职位变得名副其实。这位极具创新精神的(并且古怪无常的)学者创造了很多概念,其中就包括“外部经济”。外部经济,是指可以影响一家企业的运营状况却不能轻易被任何一家企业影响的外部因素。例如,假定某一地区共有30家煤矿,每一家都必须从其位置较低的竖井中往外抽水。如果地层都是渗水的,那么其他煤矿抽的水越多,自己家煤矿需要抽的水就越少。但是地下水位的高低,基本上不会受到任何一家煤矿单独抽水行为的明显影响。因此,如果参与抽水的煤矿越多,各家煤矿抽水抽得越多,那么所有煤矿所需抽水的成本就越低。

马歇尔在剑桥大学的教职的后继者是庇古。庇古在其论著中,对外部经济以及外部不经济给予了极大的关注,最终结集出版了《福利经济学》(The Economics of Welfare)一书。由于没有任何一家煤矿的抽水行为可以明显影响到该地区的地下水位,每一位矿主在决定要抽多少水时,都不会去考虑能为其他煤矿带来多少好处,因为他从来不会因为这种善行而得到任何回报。因此,在从这一行业总体上考虑抽水事宜时就会发现,与应抽水量相比,实际的抽水量实在太少了。庇古指出,与抽水相类似的外部经济就应该由国家来补贴。补贴的标准应该是该家煤矿抽水成本的10%(用技术的语言来说,就是假定这10%的补贴正好使抽水的社会边际成本等于社会边际收益)。

与上面例子相反的一个经常被用来描述外部不经济的故事是,一家工厂向空中排放化学废气,导致其周围1000户邻居每家每年需要额外付出10美元的洗衣费。于是庇古建议,向这家工厂征税,或者更为确切地说,向这家工厂排出的废气征税。这一理想的解决办法有可能使废气的排放量减少一半,使得邻居们每年少支出5000美元的洗衣费,而减少废气排放的代价则可能只有每年3000美元。

外部经济和外部不经济可以引发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的不一致,这一点被经济学界奉为圭臬,坚信不疑。经济学家对于这一理论的接受,就像接受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的理论一样,发自内心且毫无怀疑。1960年,罗纳德·科斯(Ronald Coase)在以联邦通信委员会的工作为基础,对管制哲学进行一项精巧的研究时,顺带批评了一下庇古的理论。对此,芝加哥大学的经济学家们实在无法理解,为什么像科斯这样优秀的经济学家竟然会犯如此明显的错误。由于科斯坚持自己的观点,我们邀请他来芝加哥大学做一个讲座,对他的这一观点进行研讨。科斯当时任教于弗吉尼亚大学。那天晚上,来自芝加哥大学的20来位教授和罗纳德·科斯一起,聚集在阿伦·戴维德(Aaron Director)的家里。罗纳德让我们想象一下,假定存在一个没有交易费用的世界。这听起来是很合理的,因为理论经济学家像所有的理论学家一样,都习惯于(甚至是被迫地)处理经过简化的、现实中并不存在的模型及问题。尽管如此,零交易费用仍然是一个非常大胆的理论建构。举例来说,它隐含的意思是,在购买一辆汽车时,顾客清楚地知道所有商家给出的价格(对双方来说,都不存在时间或者金钱方面的成本),确信商家可以毫无异议地提供全部的售后服务,比如更换有问题的零部件以及其他后续服务等。零交易费用,意味着这样的一个经济世界中完全没有摩擦或者含混不清之处。

随后,科斯让我们推想,在这样一个抽象的世界中,将既没有外部经济,也没有外部不经济。我有点记不太清楚了,好像当时我们也没有经过多少质疑就接受了这一推论。那30家煤矿主将会签订一份协议,规定每家应该抽多少水(并给予合理的补偿),以使行业的整体利益最大化。毕竟,开个会签份合同,以及执行这样一份合同,都没有什么成本。事实上,即使这一地区有3000家煤矿,开一个同样的会议,也不会产生什么成本的。在一个零交易费用的国度中,律师这一行业一定会消亡。

但是,罗纳德还试图让我们相信,在这个零交易费用的世界中存在第二个命题:无论怎样界定产生破坏行为的主体的法律责任,或者说,无论对产权进行怎样的界定,都不会对经济资源的使用产生任何影响!我们强烈地反对这一异端邪说。像往常一样,米尔顿·弗里德曼的发言最多;像往常一样,他也做了最多的思考。经过两个小时的争论,投票结果从20票反对、1票支持科斯,变成了21票支持科斯。多么令人兴奋的经历!事后,我感到特别遗憾,当时没有足够的先见之明,竟然没能为这一场精彩的研讨录下音来。

这场争论是从科斯提出的一个独特的事例开始的。一个牧场与一个农场相毗邻,有一头牲畜突然从牧场跑到了农场里,并且损毁了一些农作物。对于这些农作物的损毁,到底应该是由牧场主负责任,还是由农场主负责任呢?这两种不同的情况对牧场中牲畜的数量与农场中农作物的总产量会有影响吗?科斯的回答是:一点影响都没有!科斯问了大家一个问题:假如这个牧场和这个农场的主人是同一个人,结果会怎样?这一提问赢得了所有人的掌声。这位主人将会对牧场与农场采取联合措施,以尽可能多地获取二者的总体利润。例如,如果增加一头牲畜可以使牧场的利润增加100美元,但同时使农场的利润减少120美元,那么他就不会多养这一头牲畜;与之相似,如果以加固篱笆的方式可以使农作物的产量提高,其增加的收益足以覆盖加固篱笆的成本,那么他将会考虑为农场加固篱笆。如果牧场和农场分属不同的主人,那么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办法将是双方签订一个合同。双方也一定会签订合同的,因为这将会使双方的利益都增加,分享一个更大的蛋糕。对于农作物受损,即使分清楚了谁应该负什么法律责任,谁应该赔偿谁多少,也无助于引导牧场主和农场主做出使双方利润最大化的最佳选择。

如果不存在任何交易费用,那么法律权利的界定对于在企业之间如何分配资源不会产生任何影响。这就是以上这个命题试图说明的道理。我觉得,这个命题一旦被阐释清楚了,就变得容易理解并且显而易见。然而,在经济学学术期刊上,还是出现了大量的“反驳”文章。我将这一命题命名为“科斯定理”,直到今天,这一概念广为人知。在当时,科学上的重大发现很少能以其最初发现者的名字命名(从此之后,就慢慢多了起来),因此,这实在是一个对科学发现的重要贡献者赋予合适优先权的例子,虽然这种事例极为稀少。

当然,在现实生活中,交易成本永远不可能为零。即使在一次简单的交易中,比如把美元兑换成德国马克,也需要支付1%~2%的交易成本。假定你把1美元兑换成马克,然后再兑换回美元,最终如果你手里还能留有96美分就算是非常幸运了。假定你要把1000美元兑换成马克,然后再兑换回美元,最终留在你手里的资金应该会超过960美元,因为随着交易额度的增加,交易费率会下降。这是在货币兑换时会产生的成本,并且将由旅行者支付。尽管如此,科斯定理还是非常有意思的,因为交易成本的存在,对外部经济或外部不经济的程度设定了一个上限。

如果一个人不是经济学家,他会容易认可科斯的这个观点,觉得很有意思,但他很难理解,为什么经济学家会如此兴奋?正如你说的,一个完全没有交易成本的世界,这是不可能的,从它出发,一定会得出荒诞不经的结论。想象一下,如果在一个不遵守能量守恒、每刻都在不断缩小的世界中,将会发生什么样的古怪离奇的事情呢?

坦率地讲,这种评论是有一定道理的。理论学家总是喜欢新奇的理论建构,这些理论建构可以创造一个新的世界,或者改变当前观察世界的途径。当然,现在我们开始研究交易费用的性质和规模了,这是以前我们不曾做过的事情。但是我不得不承认,自从科斯定理公开发表[1]以后的大约30年中,对此的研究实在是少得出奇。经济学家对于这一定理感到兴奋的原因,多少与此有点不同:这一定理迅速改变了人们观察和研究大量不同经济问题的方式。下面的故事就是一个例子。

长期以来,职业棒球赛中的“保留”条款赋予球队一种权利:只要某位球员还依然在打球,那他就必须受控于那支最初与其签订合同的球队(这一条款最近已经被废除了)。因此,只要一支球队一开始就能成功地与一位有潜力的球员签约,比如另外一个泰德·威廉斯(Ted Williams),根据这一条款,这支球队就可以永久拥有他,哪怕他也许对另外一支球队来说更有价值(根据门票收入而言)。科斯定理告诉我们,这种规定是错误的,球员应该为能让他发挥最大价值的球队效力。在合同谈判过程中并不需要使用什么阴谋诡计,因为无论是球队还是球员,都会从球员的转会中获益。这一保留条款能影响到的,是这位球员对门票收入所做贡献的大小,并不能促使他服务于一支并不适合他的球队。

可以举出非常多适用科斯定理的例子,但是棒球球员合同的例子就足以说明经济学家为这一定理感到兴奋的原因。人们看待问题的方式现在都发生了改变。我们逐渐发现,能使双方都获益的解决问题的方法可以通过协商找到。这种解决问题的方式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请试着想一下那些解决民事纠纷的案子,为什么有争议的双方不能通过签署合同的方式来解决呢?这样,双方都可以节省打官司的费用呀。一般来说,他们的确会签合同,只有非常少的一部分争端才会上法庭。现在,大多数法律案件的产生,是因为双方都认为自己胜算很大才诉诸法庭的。事实认定清楚、法律责任明确的诉讼案件,在开庭审判之前一般都会得到协商解决。因此,科斯定理逐渐在一流法学院中受到高度重视,法律学术期刊中关于侵权、财产和合同的文章也越来越关注这一定理。科斯本人后来在芝加哥大学法学院担任经济学教授,对于施展其才华来讲,这里是一个特别合适的地方。

一般来说,或者绝大多数情况下,创造力就是使用一种新的方式观察种种常见事物的能力。我对经济学理论最重要的贡献,可能就是认为信息是一种可以进行生产和交易的有价值的商品。我之所以会关注信息这一问题,是因为我注意到,通过仔细比较多家商店之后,消费者经常可以发现更低的价格。这一现象是很多消费者都经历过的。关于这一现象,经典的经济学理论认为,在市场上,在竞争的情况下,同样的商品只有一种价格。这一理论只是简单地说明了买卖双方将能找到并消除所有价格中的不一致之处。举例来说,只要有一个商家愿意接受比买者所出价格还低一些的价格,这位买者就能找到这个商家。我用这一理论去观察商品价格,却发现同一种商品有不同的价格,比如某一种专用工具在30家五金商店中给出了各种不同的报价。我注意到,在寻找最优价格的过程中存在某种障碍,这种障碍就是信息。在向所有商家寻价,以及在比较商家提供其他服务的优劣,比如存货清单是否清楚明了、次品是否能够得到及时调换等的过程中,需要支付时间和交通的成本。这一结果对科斯的研究成果是一个补充,因为我考察了交易成本中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且,事实上我的文章和他的文章几乎发表于同一时间。

信息在经济学理论中的作用迅速扩张开来。一年之中就出现了十几篇甚至更多的学术文章,研究由于交易的一方(如商家)掌握的关于产品质量的信息多于另一方(如消费者)而引起的问题。乔治·阿克洛夫(George Akerlof)提出了一个有趣的理论—“柠檬理论”。假定只有商家了解二手汽车的质量。潜在的消费者会正确地认为,质量不佳汽车的拥有者强烈地希望卖掉他们的汽车,而且商家也只能提供一些质量不佳的汽车来销售。因此,这些潜在的消费者只愿意按照质量最差汽车的价格出价(如果有商家由于值得信赖而博得良好信誉,就可以打破这种恶性循环)。

菲利浦·尼尔森(Philip Nelson)曾经是我的一个学生,他把信息理论的应用扩展至广告领域(虽然菲利浦是跟着我做的博士论文,但他却从未上过我的任何一门课—也许他获得了某些信息吧)。例如,他展示了一些所谓“建立永久信誉的广告”(诸如“我们公司是本领域历史最悠久或者规模最庞大的公司”),这类广告向消费者传递了一种信心的保证:这家公司一定会为消费者提供良好的服务,否则它就不会有这么多的回头客了。经济学界对广告给予了比过去几十年更多的关注。

因为科学上的发现往往是在换一种全新的方式观察熟悉的现象之后才被提出来的,所以许多重大的科学理论通常由几个人独自提出来,这一点就不足为奇了。一般来说,科学领域中的研究前沿在碰到障碍时,就会有该领域的几位学者解决它们。事实上,这些为数众多的发现者有可能是在重复提出别人已经发现过的内容。例如,1871年,斯坦利·杰文斯和卡尔·门格尔(Carl Menger)提出,消费者行为可以理解为,一个人使用自己所拥有的资源,从购买商品中获得尽可能多满足感的努力(也就是边际效用理论)。三年后,里昂·瓦尔拉斯(Léon Walras)也提出了同样的理论。这一理论导致经济学领域出现了所谓“边际革命”。令人可悲可叹的是,早在17年前,德国一位职位不高的公务员海因里希·戈森(Heinrich Gossen),就已经以一种更好的方式提出了这一理论,然而却没有引起人们的重视。对于此种理论,还有其他更早的一些人也提出过。

在这种情况下,产生对科学发现首发权的争夺也就一点都不令人奇怪了。罗伯特K.默顿,是一位社会学领域非常重要的人物,曾经就科学发现首发权的重要性做过一场精彩绝伦的演讲,讲述了在其他方面沉着冷静、慷慨大方的学者由于争夺观点或者理论的首发权变成了残酷无情的斗士。他在演讲中列举了历史上的许多例子,比如牛顿和莱布尼茨之间关于谁最先发现微积分的斗争。

在现代社会,这种斗争不再像以前那么激烈或者旷日持久了。事实上,在20世纪,经济学领域中并没有发生什么真正有趣的关于首发权的争夺事件,可能整个19世纪也没有,倒是时不时地发生过一些学者声明自己的科学发现被人忽略的事情。例如,艾伯特·哈恩(Albert Hahn)和米哈尔·卡莱基(Michal Kalecki)都曾经兴高采烈地声称自己早就对凯恩斯《通论》中的重要原理做过阐述,但是两人并没有进行过彻底的对质,更别说有谁存在大量的剽窃行为了。在我印象当中,在其他学科领域关于争夺科学发现首发权的事件也变得少了很多。出现这一变化的重要原因是,现代学术期刊成为学者们交流与沟通的重要渠道,因此某一观点或者理论的提出时间就变得非常容易查证了。

几乎不可想象,任何一种观点或者理论从来没有被人预见过。历史上,充满了机智聪慧的、创造力和探索欲都极强的头脑,这些头脑早就在与真实世界遇到的或者想象中的各种问题做斗争了。现代社会中的学者也是这些能力超群的人们中的一员,他们也在就一个特定领域或者主题进行合作研究,经常会有新的小成果(既包括理论上的,也包括实证上的)投放到人类共同的知识之池中。这个人类知识的传承之池,为将来的科学发现奠定了不可或缺的坚实基础。这并非意味着,新的科学发现必然会产生。每一门科学研究都会经历受到阻滞、发展缓慢的阶段,或者研究的进展令人沮丧。

随着时代的发展,学者之间的互相依赖以及对于学术成果目录的依赖越来越严重。在经济学领域,19世纪后半叶,英国的研究重地逐渐移到了大学中(并且很快成为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同样的历程也发生在美国和西欧。经济学家的数量成倍增加,远远超出马尔萨斯充满忧虑的设想。美国授予经济学博士学位的数量,在1900年的时候大约是10个,到了1980年,这一数字上升到了677个。

伴随着经济学家数量的增长,经济学学术期刊也开始出现:哈佛大学的《经济学季刊》(Quarterly 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创刊于1886年;芝加哥大学的《政治经济学杂志》(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ics)创刊于1892年;由英国皇家经济学会主办的《经济学》(Economic journal)诞生于1890年。现在坊间可以见到150~200种英语的经济学期刊。研究工作之间的交流增长得如此迅速,因此身处一所重点大学的经济学教授对重要科学发现一无所知,或者对这些重要科学发现中的绝大部分了解得非常彻底详细,都是非常困难的事情。

科学家数量的增加,以及他们之间学术交流的迅猛增长,导致人们认为,在学者个体进行的研究中,只有其中一小部分才能成为科学发展史上具有重大意义的、能够推动学科研究前进一大步的成果。诺贝尔物理和化学奖越来越多地授予两三位获得者,这一现象就揭示了这一判断。即使如此,人们还是认为做得并不够。1901~1920年,诺贝尔物理学奖和化学奖有31次是由一位学者单独获奖,有三次是两位学者获奖,只有一次是由三位学者(这也是该奖项设置的每次最多获奖人数)一起获奖的。1961~1980年,统计数字变成了:18次颁奖给一位学者,12次颁奖给两位学者,11次颁奖给三位学者—平均下来,大致是每届都有将近两位学者获奖。如果有人问每位获奖者:“如果没有那些未获奖学者所做的工作,您还能取得如此巨大的成就吗?”我想诚实的回答应该绝大部分都是“不会”。

讨论科学史上重大的创想,或者哪怕是微小的新想法,都会不可避免地给科学工作的实质赋予传奇化色彩,将这些创想的提出过程变成具有史诗般、英勇无畏的传说。然而,重大的个体探险和大胆的孤注一掷都是科学工作中显露出来的极小部分,简直可以说是冰山一角。科学研究是一个市场过程,与杂货铺老板或者电脑制造者的行为相比,它们在形式上看起来迥然不同,但在实质上却没有什么大的差别。学者出于自己的利益而贡献自己的才智。如果宏观经济学或者电脑科学开始兴盛起来,就会有越来越多新毕业生加入到这些行业中来。

学者的工作通常不是按件计酬的,但是学者却可以等值的方式获得报酬。学者的研究工作做得越出色,其成果就容易刊发在拥有巨大学术声望的学术期刊上。越是优秀的学者越容易被更好的大学聘用,以极快的速度获得升职,被国家科学基金以及其他私人基金会青睐,承担较轻的教学任务,并且在物理学领域中还可以获得设备完善的实验室。各家学术团体(大家熟知的有各家学术性的行业协会)还会遴选顶尖的学者和资深的学术政治家担任领导职务。

应该由谁来确定哪些学科应该开展研究,以及每项研究成果的优劣呢?从短期来说,每一年研究的判定者应该是同行的科学家。如果一项研究非常庞大复杂,连议员、政府官员以及学术行政管理人员对正在进行的工作都未能理解,就更别提选择最具有发展潜力的方向加以引导了。此时,科学研究的管理者就是自我延续、自我选择的领先科学家团队。

由学术精英自我选择进行科学研究的管理体系,有可能阻碍科学发展,会带来类似18世纪牛津大学和剑桥大学那样的墨守成规、不思进取。然而,在美国的环境下,这些缺点都没有出现。美国有为数众多的优秀大学(并非处在某一个人的控制之下),数量庞大的基金会,种类繁多的学术期刊,每个学科的科学研究都变成了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虽然由于联邦政府在对学术研究的财政资助中日益扮演重要的角色,导致集中化指导的可能性越来越显著,但是没有任何一种保守正统的模式可以强加于某一学科的科学研究。

已故的约瑟夫·本-戴维(Joseph Ben-David)是一位杰出的社会学家。他认为,美国几个学科的研究之所以能够取得世界领先地位,是因为美国在科学研究领域的集中化程度低于法国或者德国。相对于一个科研组织严密、机构强大的学科领域来说,一个充满竞争的环境对待新观点的态度会更加开放和宽容。这些科研机构旗帜鲜明地反对原创观点,从好的方面来说,是因为原创观点经常是错误的;从坏的方面来说,是因为如果这些新观点是正确的,那么这就宣告了科研机构中领导者的知识是陈旧的,或者与新知识是毫不相关的。

对研究对象进行科学处理,将会达成实质上的一致。1957~1958年,我在斯坦福大学行为科学高等研究中心做研究员,我的同事包括经济学家肯尼斯·阿罗(Kenneth Arrow)、米尔顿·弗里德曼、梅尔文·雷德(Melvin Reder)以及罗伯特·索洛(Robert Solow),这些人全部都是能力超强的经济学家,中心主任是拉尔夫·泰勒(Ralph Tyler)。有一次泰勒让我们将中心的研究人员按照“务必要考虑”到“永远无须考虑”的标准,分为四组。我们分完组以后发现,我们各自的分类结果是如此相似,以至于泰勒指责我们是经过商量后共同做出的分类。我们当然没有经过商量,都是独自得出的结论。

从长期来看,一门科学研究仅关注自身的内容和问题,是无法自我延续的,迟早那些掌握权力的人会要求科研人员拿出结果或者更好的结果来的。这些结果并不需要仅是单纯的功利主义的(比如说可以治愈某种疾病,或者可以对付某种类型的经济衰退),但它们必须能够满足社会某一方面的需求,以使这项科学研究具有重大的社会意义,从而证明给这项研究支付经费不是白白浪费钱财。我认为,即使在这一方面,竞争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各门学科都竞相解决社会中出现的重大问题(物理学科和化学学科的融合就说明了这一点),各个国家的科学研究也都在竞争。德国和法国的好几代经济学家都保持着以非理论研究为主的传统(德国是历史分析法传统,法国是社会分析法传统),但最终都让位于更为成功的英美式的经济学了。

在20世纪,经济学家在兜售自己的学术成果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功。每一个大型的公司中都至少有一位经济学家,在规模最大的公司中还会有一个由经济学家组成的顾问委员会。在机会合适的时候,这个委员会还会经由白宫批准。诺贝尔奖自设立以来,唯一一个新增的评奖科目就是经济学。经济学往往还是大学校园中最受欢迎的学科,据说学习该学科可以为法学院或商学院的学生增加更多的竞争力。所有关于经济学家冗长而乏味的段子,都是出于羡慕嫉妒恨的嘲笑:比如不同的经济学家观点各自相异(五位经济学家竟然能提出六种不同的观点,其中有两种来自凯恩斯);比如经济学家们醉心于抽象的思考(“从实践来说,这是对的,但是在理论上说不通啊”)。批评美国几乎成为欧洲知识界赖以团结的黏合剂,对经济学界的批评又是其中联合其他社会学科的主要黏合剂。不过,被人嫉妒总是要好于受人怜悯。

1982年,由于在信息经济理论方面所做的工作,我获得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关于信息经济理论,我在前面已经简单提过,在后面第7章我还将再讲。起初,并没有什么关于我会获奖的传言,倒是有一些其他经济学家可能获奖的说法,因此这个奖颁给我,真是一个天大的喜讯。

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庆典真是无比华丽、壮观。我的三个儿子带着各自的媳妇和我的四个孙子,我的老朋友沃尔特·比恩(Walter Bean)、克莱尔·弗里德兰,陪着我一起参加了庆典。人们对于王室一定心存与生俱来的崇敬,尤其是当一个皇室还拥有一位充满迷人魅力的王后的时候,就更加如此了。

我对于这个奖能起到何种作用一直感到迷惑不解,而且也弄不明白为什么它会带来如此巨大的声望,尤其是当我读完哈里特·朱克曼(Harriet Zuckerman)的著作《科学精英》之后,我更加糊涂了。这部著作是作者在1977年完成的一项关于诺贝尔奖的有趣研究的成果。阿尔弗雷德·诺贝尔希望借此丰厚慷慨的奖金,能为获奖者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使其在之后的研究工作中可以做到心无旁骛。然而,即使在1901年,最早这一奖项(奖金为42000美元)也并没能给科研工作者带来经济独立,到了今天,奖金(经常还会被两三位获奖者均分,1987年以后还得缴税)最多也就是一位主要学者年薪的三四倍。当然,伴随获奖而来的还有其他收入—在经济学领域,演讲的费用和邀请都会成倍增加,但是这些收入也都必须靠付出劳动才能挣来。

这个奖项并不是一个工具,以吸引科学家注意某项重要的科学研究工作。等到该奖授予某位学者的时候,距离他获奖所做的成果发表的时间,平均来算,已经过去了30年。该领域有能力的研究者早就知道并且运用了新的成果,只有那些不能胜任科学研究的人才会去发掘该奖的颁发对于研究方面的指导意义。

这个奖项对于进入其颁奖的研究领域具有激励作用。亚当·斯密认为,人们总是高估自己对于各种彩票的中奖率。如果他是对的,那么诺贝尔奖可以起到的作用是,它可以使有能力的年轻人进入该奖所覆盖领域中(物理学、化学、生理医学,现在也包括生物学,以及文学、经济学)的概率提高一点,再稍稍拉低一点这些行业的平均收入。然而,很难判定这种对于人才的再分配对社会来说是不是有用。与预期的边际产出平衡的人才分配状况相比,我们没有理由相信,诺贝尔奖覆盖的领域以前吸引了太少有才华的人,而那些没有被评奖覆盖的领域吸引了太多有才华的人。

这个奖项的主要影响是,赋予了获奖者在学术圈外的巨大声誉。从这一点来说,获得该奖就意味着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一年一度的颁奖庆典使得瑞典社会受到非常广泛的关注,这种极高的受关注度会令每个广告从业人士都会嫉妒不已。对于一个接受过平均教育程度的公民来说,理解这项获奖的理论,或者弄明白这一理论和增加社会福利之间的关系,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然而,即使是一个从未受过任何教育的人,也知道摘得这一奖项桂冠的人是科学领域中的贵族。

然而,这巨大的声望对于整个社会可以发挥什么样的功用呢?这种声望可以带来一些害处是显而易见的:这些摘得桂冠的人发布的众多公开声明往往会令人感到沮丧,他们在声明中所说的问题,即使是专业的同行都搞不明白,更别说普通大众了。但是,从大众的尊重中,到底能得到什么收获呢?

这是一个问题,而并不是遮遮掩掩的抱怨。公众的所作所为都是有很好理由的,虽然很多人发现嘲讽公众的行为具有令人不可抗拒的吸引力,但是找到这些行为的理由正是社会学家的任务。我猜想,公众对于任何一个合法职业中超级优秀的表现都是会加以羡慕和钦佩的,比如体育界、军界,对于科学界也是如此。如果存在一种很好的客观标准可以衡量科学家的表现,例如,看谁发现亚原子微粒的数量多,人们就会以此为基准来选出冠军,而无须再依赖瑞典科学院以及其他学术团体不靠谱的筛选了。但就目前而言,这些筛选是人们所能找到的最好办法,因此,日积月累,一旦有人获奖,这些奖项就会为获奖人带来巨大的荣誉。

为什么公众希望为各个不同领域的超级优秀表现欢呼喝彩呢?难道在公众当中有一个必须得完全散布干净的赞赏基金吗?继续我的猜想。这种欢呼喝彩意在刺激各个领域的从业人员取得真正重大的成就。重大的科学成就往往都是高风险工作的成果。对于学术领域来说,鼓励研究人员做出重大成就的激励机制,一般都依赖于荣誉和提供研究便利。即使是在排名前50的大学中,薪水最高的教授所拿的工资也很少能超过薪水最低教授的三倍。这样一种专注于为一小部分最优秀的人员提供荣誉的制度,有助于矫正大学以及当代社会中存在的平均主义弊端,也可以为从事高风险研究事业的人提供一些激励。

从这一视角来看,诺贝尔奖的获奖人数并没有随着相关领域研究人员数量的扩大而增加,就不是一个重大的缺陷了。诺贝尔奖真正重大的缺陷,是它把与目前设奖领域具有同等智力含量以及历史意义的学科排除在外了。因此,至少到目前为止,像拉普拉斯(Laplace)这样的科学巨人还没有机会获得什么大奖,因为天体力学还没有被任何大奖的颁奖范围覆盖。不知道其他名目繁多的奖项[比如说数学领域的菲尔德奖(Field Prize)]能不能满足这一需求?

[1] 罗纳德·科斯《社会成本问题》,载《法律与经济学杂志》,第3期,1960年10月,第1-4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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