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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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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    作者: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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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承市南宜僚的故事之后,太公任往吊孔子的故事更显出庄子务实的一面:孔子被困在陈蔡之间,一连七天没有生火做饭,太公任去慰问他,说:“你快饿死了吧?”孔子称是,太公任又问:“你不想死吧?”孔子再次称是,太公任便教了孔子一个不死之道:“东海有一种鸟,叫做意怠。意怠飞得很慢,好像没有气力的样子,飞行之时成群结队,栖止之时夹在众鸟之间,‘进不敢为前,退不敢为后’,吃饭一定吃别的鸟剩下的,所以它在行列里不受排斥,外人也伤不到它。‘直树先伐,甘井先竭’,你就是这么给自己招灾惹祸的。……”孔子听了劝,于是辞别了朋友,离开了学生,跑到旷野里去,穿的是粗布衣服,吃的是野果,走进兽群而野兽不惊,走进鸟群而鸟儿不飞。鸟兽都不嫌恶他,何况人呢?(《庄子·外篇·山木》)

太公任所谓的“不死之道”其实是“不横死之道”,不惊鸟兽的说法则会让人想起《庄子·外篇·马蹄》所谓的至德之世:人民纯真质朴,与鸟兽同群,“禽兽可系羁而游,鸟鹊之巢可攀援而窥”。这个至德之世有可能真实存在,《淮南子·说林》就说西方有个倮国,鸟兽全不避人,因为人的习性和鸟兽一样。但是这个意境放在至德之世和倮国里虽然令人向往,经太公任对孔子一说却显得有几分窝囊。毕竟已经是文明社会了,不要说孔子,我们看看身边那些热心学习庄子的人,能学到这般田地的人肯定少之又少。

尤其是意怠这个榜样,实在不像大丈夫所为,那些有头脑、有气节的人自然不会看得上它。“枪打出头鸟”当然在理,王夫之对历史做过一点统计,说陈胜、吴广败死而后秦朝灭亡,刘崇、翟义、刘快败死而后王莽灭亡,徐寿辉、韩山童败死而后元朝灭亡,可见犯天下之险而率先举事的人没有不自己先送命的。——这似乎支持了意怠主义,但王夫之接着评论说:在这些举事者当中,陈胜、吴广、杨玄感等人都不是甘心犯难以死而唤醒天下,只是怀着侥幸之心罢了,但刘崇、翟义和刘快不同,他们是不忍于国难,这才奋不顾身地和王莽战斗的。尤其是翟义,可以逃生却甘愿赴死,堪称烈士,虽然智力比不上张良,但勇气数倍过之。(《读通鉴论》卷5)

义之所在,知其不可而为之,这是儒家的理想人格,相比之下,意怠主义自然显得灰溜溜的,况且意怠主义就真够安全吗?

答案是:不一定安全。所谓吃饭一定吃别的鸟剩下的,这话隐含的前提是:食物是充足的,大家吃完之后还会剩下我的一份,而事实是在许多时候都不是这样。谚语有“早起的鸟儿有虫吃”,是告诫人们晚起的鸟儿会饿肚子。在一切零和博弈的情况下,落后于人就意味着一无所得。

从历史上看,王夫之把翟义和张良相比,张良似乎就是个擅长保命全身的相当意怠的人。司马光评价张良,说他深得明哲保身之道,但王夫之不这么看,说张良为刘邦做事,坦承自己的志向就是为韩国复仇,讲得光明磊落,不怕刘邦猜忌。他当真是个忠臣孝子,把功名利禄视为浮云。刘邦也看出他心地纯洁,所以主动请他教育太子,并没有因为他“不够忠心”而起加害之念。再说,张良就算不幸遭到了猜忌,也不会口是心非地保全自己,坦然赴死也就是了。可我们再看看谢灵运,心中不忘故主,却隐而不发,曲意逢迎,以此为避害全生之计,反落得身死名辱。他自诩“本是江海人,忠义感君子”,谁信他呢?(《读通鉴论》卷2)

张良和谢灵运的问题,就是一个“要结果还是要原则”的问题。一个标准的儒家知识分子是以原则为圭臬的,如王夫之所谓“事不求可,功不求成,自靖以听天,而不假枉寻以直尺”,这与“孔子”对叶公子高的建议异曲同工。所以在王夫之看来,像杨涟、左光斗这样的忠臣义士为了弹劾宦官魏忠贤而走宦官王安的门路,这就是没处理好儒家的经权关系。(《读通鉴论》卷7)

应该怎么做呢?比如我的原则就是不说假话,那我就照实把这个原则实践下去,不管奸臣会不会因此而陷害我,不管皇帝会不会因此而杀掉我;意怠主义却是以结果为圭臬的,原则也好,方法也罢,都是为一个最终结果服务的。如果意怠主义升级,那就是成大事者不拘小节,为达目的不择手段。

社会越乱,混得好的越往往是后一种人,这就是社会机制对人群的自然淘汰。如果淘汰经常意味着死亡的话,那么,根据上文提到过的托马斯·鲍查德等人对同卵双胞胎的研究,一些值得我们尊重的性格也许就会随着基因一起日渐消亡。

是的,讲原则往往意味着不讲生活,意怠主义又常会流于寡廉鲜耻,到底何去何从呢?

两个极端也许都不太好,最好折中一下。所以人们读《庄子》时总有一些矛盾心态,比如袁中道,“公安三袁”的老三,亲人亡故时慨叹“未病先储药,生平解老庄”,写信教育儿子则说大丈夫如果不能名扬天下,洗荡乾坤,就该居于高山之顶,目视云汉,手扪星辰,“必不随群逐队,自取羞耻也”。

意怠不就是随群逐队,自取羞耻吗?所以袁中道这种人可以搞文学,却混不了仕途。在仕途上学到意怠这份谨小慎微的人绝对不在少数,比如有人写过这样一首诗:

世途日纷错,应变良独劳。有政如茧丝,有法如牛毛。矧惟跬步间,出入亦异遭。向非定静功,多言竟呶呶。君子慎存省,一敬中自操。物情讵我夺,帝鉴焉能逃。执虚手恒盈,踏险脚益牢。静观纪昌射,动鼓庖丁刀。言小足喻大,行卑乃登髙。圣途可方轨,有毂谁当膏。(《主一斋为徐都宪公肃赋》)

这首诗善用《庄子》的典故词句,但我们很难从中读出什么美感,只感觉到一种如临深渊、如履薄冰的紧张。这首诗的作者是明代的文学大家李东阳,在文学的声名之外,他更是官场上一棵著名的常青树。反讽的是,这样的人才是广大凡夫俗子最为艳羡的庄学代言人。所以意怠和得道之后的孔子其实代表着泾渭分明的两条路线,李东阳选了前者,故事中的孔子选择了后者。

后者才是庄子最为推许的境界,但在俗人看来,修道之人把日子活到这种状态,实在不值得羡慕。庄子大约知道这种俗人心态,所以反复强调过,这不是高人窝囊,而是命运不济。《庄子·外篇·山木》讲庄子破衣烂衫去见魏王,魏王不理解,庄子说:“士有道德而不能推行,这叫做惫;破衣烂衫,这叫做贫。我这是贫,而不是惫,只是因为没活在好年月罢了。猿猴在山林里攀援,自得其乐,就连神箭手也奈何它们不得,但它们要是落在了荆棘地里,就不得不小心谨慎,战战兢兢。我就生活在昏君和奸相的时代,想不惫也不行呀,比干被剖心不就是明证吗?”

生逢乱世,不得不过着既贫且惫的日子,这不怪道术不好,怪只怪时运不济,不得不以全身保命为上,而意怠的生存方式也就有其特定的价值了。如果有人忽略了这个特定的情境而奉意怠为圭臬,也就正应了庄子所讽刺的“取猨狙而衣以周公之服”了。

比之意怠,孙叔敖算是一个更符合庄子一贯宗旨的榜样,而且颇为现实:

肩吾问于孙叔敖曰:“子三为令尹而不荣华,三去之而无忧色。吾始也疑子,今视子之鼻间栩栩然,子之用心独奈何?”

孙叔敖曰:“吾何以过人哉!吾以其来不可却也,其去不可止也,吾以为得失之非我也,而无忧色而已矣。我何以过人哉!且不知其在彼乎,其在我乎?其在彼邪?亡乎我。在我邪?亡乎彼。方将踌躇,方将四顾,何暇至乎人贵人贱哉!”

仲尼闻之曰:“古之真人,知者不得说,美人不得滥,盗人不得劫,伏戏、黄帝不得友。死生亦大矣,而无变乎己,况爵禄乎!若然者,其神经乎大山而无介,入乎渊泉而不濡,处卑细而不惫,充满天地,既以与人,己愈有。(《庄子·外篇·田子方》)

大意是说,肩吾问孙叔敖说:“你三次做令尹而不感到荣耀,三次罢官也没有忧色。一开始我还不信,现在看你眉宇之间怡然自适,你到底是怎么想的呢?”

孙叔敖说:“我也没有什么过人之处,只是觉得官职之来是我不能推却的,官职之去是我不能阻止的,既然得与失都不关我的事,我为什么要有忧色呢。不知道贵与贱是在令尹这个官职呢,还是在我自己呢?如果是在令尹这个官职,那就和我无关;如果是在我本身,那就和令尹这个官职无关。我正怡怡然踌躇四顾,哪在乎世人心中的贵贱呢。”

孔子听说之后很是感慨,说道:“古之真人,智者没法游说他,美人没法勾引他,强盗没法打劫他,伏羲、黄帝没法和他交朋友。连死生这么大的事都不能影响到他,何况区区爵禄呢?像这样的人,他的‘神’充满天地,穿越大山而不受阻碍,踏入深渊而不被淹没,处在卑微的境地而不倦怠,给别人的越多,自己反而得到越多。”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庄子在这里提出了他的理想人格:“古之真人,知者不得说,美人不得滥,盗人不得劫,伏戏、黄帝不得友”,我们不妨以之参照孟子的理想人格:“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此之谓大丈夫”。(《孟子·滕文公下》)虽然这两者看上去如出一辙,其根基却完全相反,前者是“虚舟”的心态,主观性已经降到最低,后者则充斥着浓烈的主观色彩。换句话说,前者以方法论为原则,“虚舟”也好,“至人用心若镜”也好,都是方法论意义上的东西,本身没有任何价值立场;后者则是以价值立场为原则,首先确立了自我的道德意义。

普通人比较接受孟子的方式,比如我们评价岳飞和秦桧,很容易找到道德标杆,但评价孙叔敖呢,我们就很难说他是道德的还是不道德的。

换个角度来看,孙叔敖这个榜样正是历代在官场上摸爬滚打的人最想学的,只不过太多的人都不是想学这份淡泊本身,而是想靠这种淡定的心态在官场上坐得更稳、爬得更高。就像我们今天的常识,所谓平常心往往只是一种途径,而不是目的,修炼平常心是为了让自己不平常。

孙叔敖的故事不能尽以寓言视之,《史记·循吏列传》也记载过同样的事情,只不过不喜不忧的理由和《庄子》不同,是说孙叔敖“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悔,知非己之罪也”,似乎是一个自信心爆棚的人。

而在庄子看来,孙叔敖做官与罢官都和他自己没有任何关系,这都是“命”,该来的拦不住,该去的留不住,是以“知其不可奈何而安之若命”,纵然几次大起大落,情绪一点不受影响,近乎古之真人的境界,值得效法。所谓“祸福生于得失,人灾由于爱恶”(《庄子》佚文),如果没有了得失之心、爱恶之情,也就没有祸福与人灾了。

得官而不喜,失官而不忧,因为看破了得失由命不由人。这时候可不能讲什么“齐物”了,一定要分清什么我,什么是物。——《庄子·杂篇·让王》讲了列子的一则故事,说列子不得志,一脸菜色,有人向郑国宰相子阳说:“列子是个高人,在你们郑国却困窘不堪,难道你不重视人才么?”子阳接受意见,派人给列子家送粮食,列子却推辞不受。列子的妻子很不高兴,列子向她解释说:“宰相并不是因为了解我才送我粮食的。他今天能因为别人的话而送我粮食,明天就也能因为别人的话而加罪于我。”

庄子的这则寓言后来当真见诸史实,甚至发生在明君、贤臣之间:汉文帝就是以一人之誉而召见季布,又以一人之毁而遣返季布,搞得季布非常郁闷。(《汉书·季布栾布田叔传》)孟子也遇到过这种事情,鲁平公准备去见孟子,车都备好了,却被宠臣臧仓的两句话劝了回去。但孟子不认为这事是被臧仓搞坏的,不遇鲁侯,这是天意。(《孟子·梁惠王下》)

无论是天意还是人为,总之都由不得自己。但今天随便一个做销售的人肯定都会不以为然,觉得季布和孟子都缺少百折不挠的精神,放弃得太轻易了。若以庄子的标准看,要假外求的东西都不可靠,就算季布真的进了中央,位列三公,就算孟子真的被鲁平公委以重任,不知道哪天他们还会失去这些。

世界波诡云谲,只有内求才会令人踏实。这境界很像子贡遇到的那位汉阴丈人,孔子赞许他说:“这种人做事只看合不合自己的心意,对全世界的毁誉都无所谓。如果毁誉对于一个人既无损,也无益,这样的人就是全德之人。”(《庄子·外篇·天地》)但是,《逍遥游》评价宋荣子,说就算全世界都夸他,他也不会更加勉力,就算全世界都非议他,他也不会感到一丝沮丧。——这似乎和孙叔敖、汉阴丈人达到了同样的层次,但《逍遥游》说他“犹有未树也”,还没到尽善尽美的程度。这个小小的矛盾如何解释,我就不得而知了。

《庄子·杂篇·庚桑楚》也讲到这个境界,说超然于人我之分也就达到了天人之境,所以受到尊敬也不会高兴,受到侮辱也不会生气。这种人也会发怒,只不过不是有心的发怒,所以算不上真正的发怒,这就是出于无为的有为,不是真正的有为,恰当的有为是出于不得已的,“不得已之类,圣人之道”。

这就是《庄子·外篇·天地》所谓的“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不是不为,而是合乎自然地为,并非基于主观意愿地为。毕竟一个人不可能什么事都不做,什么话都不说,所以道家讲无为和无言都相应地有无为之为和无言之言,譬如《庄子·外篇·天地》说“无为为之之谓天,无为言之之谓德”,《淮南子·原道》说“无为为之而合于道,无为言之而通乎德”。

这样看来,得道高人并不真的像槁木和死灰一样任你怎么欺负他都无动于衷,他也会高兴,也会生气,不过他的喜怒并非出于有心,而是出于“不得已”,大约就像一块槁木,你用力敲它,它跳起来砸了你的额头,但你只会怨自己而不会怨它;或者像一堆死灰,你用力吹它,它飞起来迷了你的眼,你也只会怨自己而不会怨它,因为它是“虚己”的,一切反应都是在“虚己”状态下的“不得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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