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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全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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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逍遥游——当《庄子》遭遇现实》    作者:熊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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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除了人生观还讲政治观,除了隐士之道还讲帝王之道。《庄子·内篇·应帝王》设计了阳子居和老聃的一段对话,阳子居说:“假如有这么一个人,办事果断,见识非凡,学道不倦,够不够圣明君主的素质呢?”老聃说:“这个人若是治理天下,只会劳形费心罢了。他的长处能给他带来什么好处吗?虎豹因为皮毛漂亮而招致猎杀,猿猴因为动作敏捷而被人拴住。”阳子居惭愧地问:“请问圣明君主怎样处理政务呢?”老聃说:“圣明君主处理政务,功绩广被天下却像和自己毫不相干,教化施及万民而人民不觉得他就是精神导师,任凭万物各得其所,各得其乐,而自己立于不可测识的地位,悠游于无为之境。”

老聃的话正是道家一贯的政治主张,即无为之治,认为让人民感觉不到统治者存在的统治才是最好的统治,就像一双合脚的鞋子会让人忘了它们的存在一样。如果从“大道废,有仁义”的逻辑来考虑的话,这一主张恰恰意味着当时的政府过于强势了,做了一丁点分内之事就忙不迭地歌功颂德,唯恐老百姓不知道;以精神导师的姿态对老百姓指手画脚,强迫大家在自己的意志之下统一思想,全不顾“凫胫虽短,续之则忧;鹤胫虽长,断之则悲”(《庄子·外篇·骈拇》),鸭子虽然腿短,但接上一截就很不舒服,鹤虽然腿长,但砍断一截也很受不了。

所以,最好的政治就是统治者不要以自己的主观好恶来裁断万物。《庄子》内篇里的政论文字集中在《应帝王》一章,而“虚”的姿态,以及“至人用心若镜,不将不迎,应而不藏”都是在这一章里讲到的。

对于道家的无为之治,我在《老子哲学辨正》里边做过相当详细的分析,所以在这里只讲庄子一点与众不同的地方。在《庄子》的外篇和杂篇,政治态度明显比内篇更为极端,尤其强调了治天下的“不得已”。比如外篇的《在宥》一章:

故君子不得已而临莅天下,莫若无为。无为也而后安其性命之情。故贵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托天下;爱以身于为天下,则可以寄天下。故君子苟能无解其五藏,无擢其聪明;尸居而龙见,渊默而雷声,神动而天随,从容无为而万物炊累焉。吾又何暇治天下哉!(《庄子·外篇·在宥》)

大意是说,君子如果不得已而统治天下,最好是无为而治。无为才能安定性命之情。所以说把自己的身体看得比天下还重的人,才值得把天下托付给他(这话也见于《老子》通行本第13章)。君子只要端居无为就够了,听任万物自然发展,哪有空闲去治理天下呢。

这就是说,无为之治并不是一个主动选择,因为得道之人已经不存在主动选择这一说了,他们把自己看得比天下还重,之所以站出来治理天下,完全是出于不得已。

我们凡夫俗子很难理解这个道理,在我们看来,如果把自己看得比天下还重,岂非更应该去治理天下吗?坐在了统治者的位子上,生活条件肯定比隐士优越得多,出门有卫队保护,贴身有御医调理,冬天不用担心煤炭涨价,夏天还能去行宫避暑。如果比之《庄子·杂篇·外物》里的故事:庄子家贫,找监河侯借粮食,监河侯很有庄子风格地讲了一番大而无当的话,说等收上邑金来,会借给庄子三百金,庄子气愤地讲了一个寓言,说昨天有陷在车辙里的一条鲋鱼向自己求救,求斗升之水以活命,庄子说:“我将南游吴越之王,激起西江之水来救你。”鲋鱼忿忿然说:“那时候你就到卖鱼干的市场上来找我吧。”

故事里的庄子虽然言辞机敏,但毕竟连粮食都没得吃,这对身体肯定没有好处,所以在我们看来,如果真的把身体看得比天下还重,当然应该去当天下的统治者才对。

不过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统治者有时候会是一种高危职业,这应当正是庄子特别关注到的。《庄子·杂篇·让王》讲越国人接连杀了三代的国君,王子搜很害怕,逃到了丹穴。越国没有了国君,大家就来找王子搜继任,用艾草把他熏了出来。王子搜被大家逼着登上了君王的车子,仰天呼号:“天啊,为什么不肯放过我呀!”《让王》最后有个评论,说王子搜不是不愿意做国君,而是担忧做国君的祸患。像王子搜这样的人,可谓不肯以国君之位来伤害生命了,这也正是越国人要他做国君的原因。

王子搜的选择正是一种乱世之象,这不仅仅是一则寓言。《左传·文公十四年》记载,齐国的公子商人杀掉了国君舍,请公子元即位,但公子元做出了和王子搜相同的选择,对公子商人说:“你觊觎这个位子很久了,我甘愿侍奉你,否则的话,难道我能够免于死难吗?请你不要为了君位再积怨恨了,你自己来做国君吧。”

公子元看得很准,公子商人为了篡位已经处心积虑很多年了,不但广施财物以邀买人心,还养了太多的门客,以至于耗尽了家产,但他就算向公家借贷也要把这种乐善好施的精神保持下去。所以公子元的选择只是一种没有选择的选择,王子搜的情形大约也是这样。那么,如果是在太平的国君和贫困的隐士之间选择的话,庄子会选哪个呢?

似乎有些荒唐的是,无论是现实版的公子元,还是寓言版的王子搜,一旦抽象来看,仿佛就有了一种境界。这是必须辨清的问题,因为这种境界貌似儒家也有,小到孔融让梨,大到太伯、虞仲让国,常被当做宣传范本,但他们都是以所让的东西为贵,自己高风亮节,义而不居;王子搜却真的把国君之位视作洪水猛兽,避之唯恐不及。再者,儒家为天下苍生计,提倡一种当仁不让的精神,比如认为吴国贤公子季札与其让位就不如不让,只是后来这种让国的表象与当仁不让的实质被王莽这类人学去了,正应了庄子“虽重圣人而治天下,则是重利盗跖也”的悲观看法。

所以庄子的意见比不上儒家的可亲可敬,况且在我们普通人看来,如果说一个人爱自己胜过爱天下,这就意味着在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一定是缩到最后的,让别人先上,但王子搜的故事另见于《吕氏春秋·贵生》,其中特意强调,所谓贵生,并不是好死不如赖活着。具体情况分为四等:最好的是全生,六欲各得其宜;其次是亏生,六欲只有部分合宜;其次是死;比死更糟糕的是迫生。所谓迫生,是指六欲没有一样合宜的,比如屈服或耻辱地活着。迫生为什么连死都不如呢,好比耳朵听到讨厌的声音就不如听不见,眼睛看到讨厌的东西就不如看不见,打雷的时候人们会捂住耳朵,闪电的时候人们会捂上眼睛,迫生不如死就是一样的道理。爱吃肉不是说连腐鼠也吃,爱喝酒不是说连变质的酒也喝,珍惜生命不是说好死不如赖活着。

庄子及其追随者们看到的是问题的另一个角度:爱自己的命,同样也会爱别人的命。这同样出于以己度人的心理,只不过不是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罢了。这个道理后来在儒、道两途都有发展——儒家讲爱身重于爱天下似乎不可思议,但王夫之就这么讲过,只不过调整了一下角度:“故君子之爱身也,甚于爱天下;忘身以忧天下,则祸未发于天下而先伏于吾之所忧也。”这个推理很简单:如果连自己都溺水了,就别指望还能救出其他的溺水者了。所以王夫之提醒大家:就算有匡扶天下的雄心壮志,一旦不顾惜自身的清白而结交外戚、宦官、女主,自己首先就会成为那个溺水的人。杜钦、贾捐之、娄师德等人就是这样,这是我们应该引以为戒的。(《读通鉴论》卷4)

这正是儒家重原则甚于重结果的态度,虽然话说得和庄子很像,但庄子一定会摇头叹息的。不过,庄子讲的最典型的爱身甚于爱天下的例子恰恰也是儒家很推崇的,这就是大王亶父(即古公亶父)的故事:大王亶父一族人住在邠地,遭遇狄人的侵犯,大王亶父拿兽皮财帛去求和,狄人不接受;拿犬马牲畜去求和,他们不接受;拿珍珠美玉去求和,他们还不接受,因为狄人想要的是这片土地。大王亶父对族人说:“我不忍心和敌人开战而牺牲大家的性命,也认为不应该为了养人的土地而让被养的人民遭到杀害,所以我要走了,你们就做狄人的臣民好了,做狄人的臣民和做我的臣民不都是一样么。”大王亶父真的走了,但百姓们自愿跟他一起走,他们放弃了原来的土地,在岐山脚下建立了国家。(《庄子·杂篇·让王》)

大王亶父是周人的一位先祖,迁居一事也见于《孟子·梁惠王下》和《吕氏春秋·审为》,连孟子也很称赞的,借邠人之口称大王亶父为“仁人”,不过孟子还提出了一个更容易被今人接受的备选方案:世代相守的土地不是自己能决定去留的,应当“效死勿去”,这正是孟子比庄子更有现代性的一面。

当然,大王亶父非常开通,晓得“不以所用养害所养”的道理,无论划定疆界还是设立国家政府,这都是“所用养”,目的都是为了让大家过上好日子,人才是“所养”;如果当真以人为本的话,无论是国家、土地、政权,还是别的什么,只要对人的生活转为不利,那就可以抛弃。所谓“儿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背后的原因是什么呢——儿之所以不嫌母丑,是因为母亲疼他、爱他;狗之所以不嫌家贫,是因为主人喂养它、照顾它;如果母亲整天虐待儿子,主人每天打狗骂狗,除非斯德哥尔摩综合症发作,否则事情就得两说了。

国家的建设本来是为了让人们生活得更好的,保家卫国自然也是为了这个目的,只不过人们在惯性之下错把手段当做了目的,浑然忘记了这个“目的”原本只是为了达到真正的目的而应用的一种手段,也就是说,错把“所用养”当做了“所养”,忘记了“所养”的本来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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