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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境的诗翻译

书籍名:《译诗漫笔》    作者: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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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诗漫笔》跨境的诗翻译,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上文说的是诗翻译中时而会有局部性的“功效译”成分,另外局部性的“信息译”成分当然也很常见。直译派朋友们说,“飞白译诗”中会出现有时“简直像是改写”有时又“逐字逐句直译”的现象,非常奇怪。其实原因在于此。

如果仍以调色板为喻,而把诗翻译喻为(三原色之一的)红色的话,那么红本身也绝不是千篇一律的大红,而会随着每首诗的特点呈现品红、火红、嫣红、绛红、胭脂、珊瑚、桃红、榴红、枣红、赤色、粉色等变化,何况还会随着向“功效译”方向靠拢(假如把“功效译”设为黄、绿方向)而依次现出朱红、橘红、橙色、杏黄等色彩,或随着向“信息译”方向靠拢(假如把“信息译”设为青、蓝方向)而依次现出玫瑰、海棠、洋红、紫罗兰等色彩。诗翻译跨境当然不要走得太远,在这附近风光都不错的。但不可离境太远了,如走失了(走得太远而脱离诗翻译本质)就不能称诗翻译了。

从诗翻译跨境进入信息译的情况比较多,我此文说的跨境指的是“出境游”性质,而实际上却常见大批朋友在那边侨居入籍的。但我觉得住在“线性”的信息世界里,虽然一切准确,中规中矩,只可惜离诗远了点儿,风景单调,也没什么经验可谈。比较起来还是功效译方向有趣些,毕竟人家也是个多维世界嘛!今天我们想看看的,就是诗翻译赴功效译地界“出境游”会见到什么有趣景象。

马雅可夫斯基说过:“译诗是难事,译我的诗尤其难。……它像文字游戏一样,几乎是不可译的。”实际上诗作为文字艺术,在语言运用手法上往往与文字游戏相关,只不过是诗人按各自的风格,用得多少不同而已。像我在前面谈到豪斯曼灵活运用“score”一词变出算式的花样,也带点儿文字游戏的性质。有些诗人是特别偏爱此类技巧的,马雅可夫斯基和拜伦就很喜欢用复合谐声韵,而莎士比亚则喜欢用矛盾修辞和双关隽语,而这些恰恰是他们的诗最难译的地方。

区别诗与文字游戏,看有没有实质性内容而定。同类的手法,凡在诗中的运用都为诗的艺术功能服务,成为诗艺的有机部分;而归入文字游戏项下的则专着眼形式——此类作品从文字的双关、多义、字形、谐音等资源中取材,编成笑话、字谜、俏皮话、绕口令等形式而发挥逗趣的功效。打油诗则是二者之间的跨境品种。此类作品均植根于源语言的土壤,一旦把它拔出而移栽到另一种语言里就不能成活,趣味性也丧失无遗。因此文字游戏就成了不可译的同义词,若一定要译的话,唯有用“功效译”方法重新创作之一途。

为了说明可译与不可译之间的区别,可以拿几首打油诗给大家比较一下。这里所说的打油诗是英语中流行的一种五行幽默诗limerick。

前两首limericks属可译性质,下面是原文和我的译文:



There was a young maid who said, "Why

Can't I look in my ear with my eye?

If I put my mind to it,

I'm sure I can do it.

You never can tell till you try."



有个丫头说:“为什么不能

用我的眼睛看我的耳朵眼?

只要下定决心干,

天下万事都不难,

还没实验过谁敢作预言?”



There was a young lady of Lynn

Who was so uncommonly thin

That when she essayed

To drink lemonade

She slipped through the straw and fell in.



有位女士漂亮而年轻,

她身材苗条得很惊人,

有一次她喝雪碧,

没料想一不留意

把自己从麦管儿吸进了汽水瓶。



这两首幽默诗属可译范畴,是因为它们的“幽默点”并不在双关、谐音等语言形式,而在于荒诞的推理。第一首中的说话人振振有词,以理直气壮的推理得出滑稽的结论;第二首的结局完全超出听众的预料,很像相声术语所谓抖开来的“包袱”,这个“包袱”基于高度夸张,它又有物理规律作为基础:当通道被吸成真空时,thin的(细的)一方会被吸入。这些艺术手段都能用诗翻译方式译出,关键在于译者要紧紧抓住“幽默点”,当然也要音韵手段配合。

由于译的是幽默诗,翻译时不可过于严肃和拘泥,要向功效译色彩靠拢。此诗翻译中就作了两处不算大的机动,第一处是省略了地名,limerick中通常要出现地名而且往往是有点古怪的地名,纯为趣味性押韵而设,直译出来既无意义也无效果,只会对阅读起干扰作用。如第二首中的地名Lynn,英国读者熟悉而中国读者没听说过,不如省略,以免转移读者注意力。把柠檬汽水译作“雪碧”则是求其popular,雪碧是市场上最popular的柠檬汽水。

第三首limerick却属不可译性质,因为其幽默点在于文字组合的音响效果,它是一首绕口令:



A tutor who tooted the flute

Tried to tutor two tooters to toot.

Said the two to the tutor,

"Is it harder to toot or

To tutor two tooters to toot?"



一个幽默文本可不可译,首先看它的meaning主要是在内容,还是在音响或双关。这首绕口令limerick的趣味完全建立在绕口的音响组合上,这至少也要占幽默效果(即绕口令的meaning)的95%,故属不可译范畴。除绕口令外,它也含有“教师工作吃力不讨好”的幽默意思,算它占功效的5%吧。选择翻译策略要从实效出发,试比较三种译法:

1.信息译法。照字面准确翻译词义只能传达meaning的5%,按百分制打分得5分;因音响意义走失,那95分是全丢了。读者听起来没什么意思(meaning太少而平淡,不足以支撑起一首诗),翻译失败:



一个吹笛子的教师

试图教两个吹奏者吹奏。

这俩人对教师说:

“是吹奏更难呢,还是

教两个吹奏者吹奏更难?”



2.艺术译法。按常规译诗的办法,把重点从信息功能转向诗性功能,兼顾词义和音响效果。结果是稍微体现了一点绕口令特色,但译文幽默效果逊于原作。它基本能传达出词义信息,得5分,兼顾音响效果的仿制却还不够绕口令水平,大约能打40分,合计45分。这个译文,读者听起来有点意思了,但不能充分感受绕口令的趣味,所以最多也就算半成功。这是常规翻译的最大限度:



有个吹笛子师傅

收了俩吹笛子徒弟。

徒弟问吹笛子师傅:

“到底哪件事更难为你——

是吹笛呢还是教俩徒弟吹笛?”



3.功效译法。着眼于功效只能另行创作,着重仿制绕口令,以求达到充分的“绕口”效果(幽默即寓于其中),付出的代价则是词义信息基本移位或走失,在本例中只剩下一个“师徒关系”的核心与原作保持着关联意义。结果在音响效果上可得满分95分,在内容传达上只得1分,两项合计总效果为96分。若按功效译“只求有效不求等效”的原则,从读者接受角度评价,那么它虽损失原作的一点幽默内容,但又加入了第五行新创的幽默点,用以弥补丢失的4分绰绰有余,故在效果上可比肩原作打100分:



头陀要剃头没人剃,

头陀就剃度俩徒弟:

头陀剃徒弟的头,

徒弟剃头陀的头,

徒弟说:“是你剃度徒弟还是徒弟剃度你?”



这首limerick的翻译,本是我给研究生seminar(研讨课)的作业,课题是研讨功效型翻译。在集思广益基础上,我归纳并译出这个定稿。思路是这样的:

绕口令虽是一种文学作品,但其实更像是音乐作品,它首先得有一个“动机”(乐曲的主题或发展的胚芽,还要有形象性),然后拿它来不断地模进变奏,发展成一支乐曲。而绕口令的动机有特殊要求:它必须具有谐音(谐而不同)且能互相倒换构成“绕口”效果(叫人很容易说错)的特色。这首limerick原文的动机是“tutor/tooter”的谐音配对,我从这儿出发,找到汉语中音义与它相似的切入点“徒弟”作为种子,再拿“徒弟/剃度”(tudi/tidu)谐音配对作为新的动机,加以模进,发展成完整的limerick。虽然第五行长了点儿,但是英语limerick里也是有这种格式的。

这样仿制另创的绕口令算不算“翻译”呢?也算也不算,依语境而定。总之功效译的特色就是如此,如果要译绕口令之类的文字游戏,唯有功效译能打破“不可译”的禁区。我是从姜昆、大山那儿得到启发的。

大概是在哪年春晚上听到过姜昆、大山合演相声,演了一个翻译绕口令的段子,我印象很深,之后也知道了大山是加拿大人Mark Rowswell的艺名。那次说的绕口令我只听一遍,几十年后的今天也没忘,复述如下估计不错。姜昆先让大山说一段加拿大的绕口令,大山说的是:



If a woodchuck could cut woodcut wood,

Would the woodchuck cut that woodcut wood?



这段话听起来很绕,何况是洋文,姜昆开始跟着学说,试了两次“If…”结结巴巴地学不会:“If什么呀?”但接着他豁然贯通,非常流利地说出了:



衣服上的卡子扣子卡着我的裤子,

我得捂着卡子还得捂着我那裤子!



这是个绕口令的“功效译”,姜昆译得可谓惟妙惟肖,效果极佳,实际效果超过了原作。因为原作光是音响效果好,而词义却缺少幽默性,用信息译法译出来并不觉得好玩:“如果土拨鼠能做木雕,它会去做木雕吗?”这样直译词义,并加注说明这是一则绕口令,听众听了保证笑不出来;而姜昆译文却很搞笑,似乎是:穿的是吊带式西裤而偏偏卡子坏了扣不住了。

当然人们可以质疑:“这能算翻译吗?”对此可以回答“不算”,因为它不是信息译也不是艺术译;也可回答“算”,因为它是功效译,一种特别的(而且现在用得越来越广泛的)翻译。假如“fans”译“粉丝”,“shopping”译“血拼”这种另类翻译算翻译的话,那么“衣服上的卡子”也该算。这当然要靠模拟和逼近原作音响,靠音响效果与原作挂钩,若无此联系就不能称之为翻译了。

下面再举一个局部更加算不上翻译,却夹入译文中成为译本一部分的实例。

卡罗尔的《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是给孩子讲的童话。这本书中的诗歌大都从英国童谣选取原材料,再加以改造戏仿而成,非常逗趣。其性质全是文字游戏,对翻译提出了极大挑战。所以《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需要跨越诗性和功效性的翻译,如果咬文嚼字地刻板翻译,就完全丧失原作的儿童文学功能了。

例如在疯子的茶会上,帽匠唱了这样一支歌:



Twinkle, twinkle, little bat,

How I wonder what you're at!

Up above the world you fly,

Like a tea tray in the sky.

Twinkle, twinkle…



(一闪一闪小蝙蝠,

我要向你问清楚:

你飞天上那么高,

像个茶盘挂云霄。

一闪一闪……)



帽匠刚唱头两句就问爱丽丝:“这首歌你听过吧?”爱丽丝答道:“我听过很像它的东西。”不消说那就是英国孩子特别熟悉、人人会唱的《一闪一闪小星星》了:



Twinkle, twinkle, little star,

How I wonder what you are!

Up above the world so high,

Like a diamond in the sky.

Twinkle, twinkle…



(一闪一闪小星星,

我要向你问究竟:

你在天上那么高,

像颗钻石挂云霄。

一闪一闪……)



帽匠的戏仿把“小星星”窜改为“小蝙蝠”,但整个曲调和节奏没变,所以英语歌词听起来非常耳熟,谁都听得出它戏仿的是哪首儿歌。我附在括号里的中译文基本忠于原文(只为押韵稍有润饰),由于《一闪一闪小星星》这首歌在中国也相当普及,中国小读者读起来也可能觉得有点耳熟,并猜到帽匠戏仿的是什么歌,但把握不够大,因为中译文传达不出英诗那么鲜明的节奏,光凭“一闪一闪”的字样来辨认还不够明确,也就使趣味性大打折扣。如想加强其戏仿效果,恐怕得另想办法。

《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有两种德译文。两位德语译者译这首诗采取了两种策略。一位译者的译法与我上面的中译文相似;另一位德译者则为加强效果而采用“功效译”法,以便逼近英语原文对英国儿童的功效。所以她另起炉灶,选了一首德国孩子特别熟悉的名诗兼名歌——歌德的《少年和玫瑰》加以戏仿,把“小玫瑰”窜改成“小裤子”,这很搞笑,因为德语里“小玫瑰”(Röslein)和“小裤子”(Höslein)发音极为相似,同时也保留原曲的调子和节奏,产生了鲜明效果。由于谁都听得出是戏仿哪首歌,德国小读者马上明白为什么爱丽丝说“我听过很像它的东西”了。

这是夹进一个译本中的整段“功效译”,它以局部另创完全替代了翻译。译者舍弃译义的忠实,以求功能性效果的忠实,玩了个魔术,不但把“小玫瑰”变成“小裤子”,而且把整首歌都变成另一首了。

“功效译”在追求实效的广告类、宣传类翻译中是黄金法则。但在我看来,在文艺类翻译中的运用还是需要慎重,一般只限比喻性、意象性等小规模运用。如遇到有特殊的功能需要而作较大规模的运用,像这本德译《爱丽丝漫游奇境记》那样,译者应作说明以示负责。若越境而久久逗留于功效译地界,怕也就不能叫做诗翻译了。

由于戏剧对演出效果的高度依存性,功效译在戏剧界运用较多。戏剧经过翻译可以入境随俗,彻底换装。如我国曾把莎士比亚剧本搬上黄梅戏舞台;新加坡上演英译《西厢记》则把全部曲牌换成英国当红流行歌曲调,也是为了让受众听着耳熟。但这超出本书范围,这里就不详作讨论了。

注释

1 见本书第四辑。

2 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 "from the 'Book of West and East',"Translation/History/Culture: A Sourcebook, ed. André Lefevere,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4, pp. 75-77.

3 Peter Newmark, Approaches to Translation, Pergamon Press, 1981, pp. 64-67.

4 该诗第四节“附白”在袁译文中阙如。

5 钱锺书:《管锥编》,中华书局1979年版,1263页。

6 钱锺书:《谈艺录》,中华书局1984年版,373页。

7 帕尔默:《诠释学》,商务印书馆2012年版,20页。

8 叶燮《原诗》内篇下之五。

9 载《外国文学研究》1981年第3期,见本书第四辑。

10 卞之琳:《译诗艺术的成年》,载《读书》1982年第3期。

11 其中主要文章有:《读飞白〈译诗漫笔〉漫笔》,载《外国文学研究》1982年第3期;《火鸡N画眉》,载《读书》1982年第9期;《译诗小议》,载《国外文学》1983年第2期;《读飞白第二篇〈译诗漫笔〉漫笔》,载《外国文学研究》1984年第1期;《读新版〈马雅可夫斯基选集〉》,载《翻译通讯》1985年第4期等。余波至少持续到八十年代末。

12 傅雷:《高老头》重译本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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