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译者的角色

书籍名:《译诗漫笔》    作者: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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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来译者的角色常被说成“媒婆”,也常被指为“叛逆”。两种比喻都很妙,但和一切妙喻一样,也是抓住一点不及其余。歌德的“媒婆”说抓住的是翻译的介绍功能,但正如钱锺书说的,只有因译本的导诱使读者学好外语直接去读原作了,做媒才算成功,那么成功率实在很低,红娘开的婚介所该倒闭了。因为大多数情况下读者是读红娘不读莺莺,只与红娘见面而并不打算与莺莺见面的。“叛逆”说则抓住了凡翻译必有不忠实成分这根小辫子,但无法说明为什么“叛逆”事业倒越来越发达,越来越重要。

我们则从实际功能角度来讨论译者的角色。译者的角色是很多样的,你瞧瞧,假如译者扮演的是单一的角色,那么翻译的差异哪会有如此之大,而且各方争论起来往往连共同语言都找不到?

实际上译者的角色多种多样,无法统合。在本书开头,我就曾把译者的角色归纳成三“员”:在信息译中是通信员,在艺术译中是演员,在功效译中是推销员。今天再继续说说这个话题。

1.“通信员”

通信员负责的是传递信息,担任的是客观化角色,所以在翻译维度上重点关注词义、语法、语境维度,而且比较偏重“S”取向。但这通信员的工作远不如快递哥那么单纯,因为传递的邮包不是原装密封送达的,而是要全面转译重写的。虽然信息译要求客观而准确,但在跨语种、跨文化的旅程中,怎么译才是客观准确也很难确定。例如新闻翻译中“person of the year”的准确直译是“本年的人”,这样译却行不通,需要加工润饰。那么应加工为“年度的人”呢?还是“年度人物”?乃至再加油加醋而成为“年度风云人物”呢?这样一步步加工不是过度翻译(overtranslation)了吗?可见,即便是信息译,传达的信息并不全然单纯,何况信息译中通常还会含有一些艺术译和功效译成分。所以这通信员同样不是容易当的。

2.“演员”

艺术译需要表现原作的艺术形象、艺术风格,体现其审美功能,如果光传达原作内容信息是全然无用的。于是译者不得不化装一番进入情境,担任起演员的角色。像背书似的念念台词显然不够演员资格,即便你没念错字也算不上本事(何况还常常念错),看功夫就要看你演得像不像了。正如英国诗人翻译家德莱顿在《奥维德书简译序》中所说,“译者要时刻盯住原作者,谨防丢了人,而不是亦步亦趋地紧跟他的每个字”。

艺术译者作为演员,首先要深入体会角色,所以在形式、风格、文化、语境维度上应十分关注“S”取向,另方面他又得面向观众,从演出效果出发也不可忽视“T”取向,这就需要掌握点“平衡木”的技巧。

够格的演员有本色演员和性格演员之分。本色演员不论演什么角色都像他自己,表现的是自己的本色,所以只适合扮演与自己性格气质相似的角色;性格演员则善于塑造性格不同、气质迥异的多种人物形象。反映在翻译中,多数译者专译一两个与自己本色接近的作者,也有译者以十八般武艺翻译风格迥异的作者而表现其不同风貌,就像性格演员喜欢挑战形形色色的戏剧角色,塑造反差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样。

3.“推销员”

功效译的译者扮演的是“推销员”角色,其基本任务既不是单纯传递信息,也不是表现艺术风格,而是要运用各种手段达到宣传或营销的最大效果。他们需要“忠实”对待的不是原文文本或原文作者,而是“推销”任务和所“推销”的产品。“推销”中当然也有伦理问题,包括不应做虚假宣传,但那已超出翻译研究的范围了。

为了“推销”,需要的是研究读者和国情,做到知己知彼,随机应变,努力令人信服,“心动不如行动”。所以在翻译诸维度上重点关注的是功能、文化、形式、风格维度,且全都锁定“T”取向。由于对“S”取向不注重,功效译“重写”的自由度可以很大,甚至与原文文本全不沾边,例如:外宣文本常会脱离国内使用的原文本而另创;为了追逐票房价值,电影片名Cleopatra可以译成《埃及艳后》,Matrix可以译成《黑客帝国》,而Great Expectations可以译成《孤星血泪》。

我说的三“员”是译者角色的三大基本类型。若要细分,其中的具体角色还多得很。例如我在凯利(Louis G. Kelly)的The True Interpreter: A History of Translation Theory and Practice in the West(《真正的阐释者:西方翻译理论与翻译实践史》)一书中,读到他对译者角色的种种定位,颇觉有趣。他的定位是从(艺术译类型)译者同原文作者的关系着眼的,现从中挑几种给大家说说:

4.“挑战者”

“挑战者”角色或称“比武对手”,这类译者一般充满自信,才情横溢,视“译场”为擂台,上得译场来就是要与作者比武。他们挥毫泼墨可有神来之笔,但笔走龙蛇也易跑调离谱。其取向多偏向“T”侧,因为比武的功夫本是译入语和本文化的功底。此类典型译家虽不常有,此类表现却并不罕见,所以钱锺书说:“译者驱使本国文字,其功夫或非作者驱使原文所能及,故译笔正无妨出原著头地。”作家余华在访谈中也说:“在我看来,译文和原文不像是恋爱关系,像是拳击比赛,译文给原文一拳,原文还译文一拳,你来我往,有时候原文赢了,有时候译文赢了。”

5.“美容师”

“美容师”爱做的当然是美容和整容,在翻译中做的则是“雅化”工艺。“雅化”翻译倒不是严复发明的,在十七世纪新古典主义的法国曾盛行一时,在法国这被称为“le bon goût”,讲究匀称典雅,循规蹈矩,如觉得原文不合我们的时尚规范,“不登大雅之堂”,译者就一定要对它做一番美容,否则不能让它与观众见面。十八世纪英国诗人蒲伯译荷马史诗扮演的也是“美容师”角色,“雅化”的荷马出版后大受读者欢迎,但评论家指出:“真是好诗啊,蒲伯,可是你不能称之为荷马。”

6.“知音人”

作为“知音人”的译者对作者的心仪和理解非同一般,不是业务性交往,也不是泛泛之交,而是比通常的本色演员专演一个角色还要深入一步,有点像伯牙子期的故事了。不过时至现代,“知音人”只是译者自诩,对原作的“知音”究竟几许,解读的“忠实”到底几何,可能都得存疑。当然,高悬伯牙子期的古典理想作为企及的目标,感觉永远是很美好的。对“知音人”角色,十七世纪爱尔兰的罗斯康芒伯爵在《翻译论》中有诗为证:



Then seek a poet who your way do's bend,

And chuse an author as you chuse a Friend,

United by this sympathetic Bond,

You grow familiar, intimate and Fond;

Your thoughts, your Words, your Stiles, your Souls agree,

No longer his interpreter, but he.



(那就找一位最让你心仪的诗人,

选一位作者就等于选一位知心,

让友爱之结把你们牢系在一起,

你俩越来越熟悉,越来越亲昵;

思想、言语、风格、灵魂一概融洽,

你不复是他的译者,你变成了他。)



7.“丈母娘”

扮演这一角色的译者虽然译某个作者的作品,但又总觉得其思想或内容或味道有些不妥,这通常是因文化之“隔”造成的。“这叫我怎么译呀?上不了台面呀!真没辙,不删改不行。”这么一来,译者与作者的关系变成了“管教者”对“不好管教的家伙”,“丈母娘”对“出身低微的女婿”。在客人面前为他深感尴尬,得好好管教管教。以前法国人翻译英国作品常有这种现象,以前我国翻译西方作品要删改,也曾是不成文法规。

8.“偏爱者”

这是友好模式中的一种类型。译者对作者怀有偏爱,但是对作品又觉得美中不足,有点瑕疵,这当然是译者个人的(或译者代表读者的)观点。遇到这种场合,那我当然得“为友讳”,给他“包庇”一下,把“瑕疵”掩饰过去。“偏爱者”角色和前述的“美容师”似乎有点类似,但二者态度是不同的。我们现在翻译文学作品时,再像严复那样全面求“雅”已不可能了,但不自觉地模糊一下,掩饰一下原文中(我们所认为的)“瑕疵”,却是常常发生的事。

凯利的观点属阐释学派,所以他只关注“译者——作者”关系,却并不关注读者。其实若从“译者——读者”关系看,译者角色也同样微妙复杂,例如可以有“朋友”角色、“教师”角色、“保姆”角色、“弄玄虚者”角色、“迎合者”角色等。译者有尊重和平等对待读者的,有把读者当知心的,有把读者当“愿意学习提高的学生”的,有把读者当“需要抱的三岁娃娃”的,有根本不把读者放在眼里的,在市场的强力驱动下,当然更有“迎合低俗趣味”的,有对读者“糊弄忽悠”的、“招摇撞骗”的,真是一言难尽。留待有兴趣者再续作分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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