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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的建筑美

书籍名:《译诗漫笔》    作者:飞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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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译诗漫笔》诗的建筑美,页面无弹窗的全文阅读!



当诗印在页面上时,诗的音乐美呈现为诗行排列的建筑美。从前中国传统诗词习惯连排,因为那时刻版印刷或誊写抄录成本昂贵,诗词传播方式以吟唱为主;而中国人对诗词格律耳熟能详,哪怕不加标点也毫不影响吟咏。但现在的书本和网页上,对古典诗词也已越来越倾向分行排列了。

最近一年来,我对八十年代(在“诗苑译林”丛书里)出过的《英国维多利亚时代诗选》作了更新和充实,从原先的一卷变为两卷,新版书名上卷是《世界在门外闪光》,下卷是《樱花正值最美时》。这两本书排印过程中的一个小插曲,引出了这篇文字。

维多利亚时代诗歌的鲜明特色之一,是诗体结构和韵式丰富多彩,从排印形式就看得很清楚。维多利亚时代,诗人们一面继承各种传统形式,一面作了大规模的诗体探索和创新,使英国诗艺得到空前发展。我选译的诗就包含种类繁多的诗体,如英国传统的谣曲体、素体诗和六行体,意大利式十四行诗及多种变体,法国式亚历山大诗律和回旋曲,来自东方的鲁拜体,以及诗人自创的各种长短句。其中韵式(体现为诗行参差排列)更是琳琅满目,叫人目不暇接。中译文虽不可能准确复制原诗艺术形式,但我本着一贯的译诗理念,尽量仿制和逼近所有这些诗艺特色,努力体现其不同韵味。

这些诗体结构和诗艺的形式特色,性质本来属于听觉,但当印在页面上时却要转换成排列方式,而呈现于视觉。我的书交稿时都是自己排好版样的,尤其是这种排式繁复的书,若交给排版车间去排很难排对,不如自己多花点功夫,像做艺术品似的把它完全做好。虽然因所用排版软件不同,我排好的版到排印车间还可能要转换调整,但这总比交给他们排省事得多。

可是,不知是转换过程出了什么毛病,这次两本维多利亚诗的校样寄达我手里时令我大吃一惊:我交的电子稿中原已精心排好的诗行排式全部灭失。本来风格各异、百花齐放、参差排列的诗行排式被一刀切齐了,全部诗行一律向左看齐;而本来各各设置好文字样式的诗人名、诗题、内文等,也丢失了规格,被排成了字体随机大大小小的百花齐放。我精心排版的时间精力一下子付诸东流。我在发给出版社的电邮中实在忍不住急了:



……在旁人看来,排式也许不过是个形式问题,难道真有那么重要?值得那么较真么?

世界上不存在完全脱离形式的诗。而在纸面上,诗的形式特征是以排式来体现的。排式是诗印在书中的视觉形象(建筑美),它和诗的听觉形象(音乐美)紧密契合,类同于影视艺术中视频和音频的关系。

比如说“近体七律”或“意大利体十四行诗”,如果弃却字数、行数、音律的规定而乱排,就不成为七律或意大利体十四行诗了。我可以打个比方,最近体育频道中大家常看中国女排比赛,就知道排球比赛要有排球比赛的形式和规则:如场地中间有球网,场地四周有边线,每队上场限定是六人,分两排站位且有分工,站位和轮转还都不能出错。如果废弃形式,混成一团打乱仗,还成为排球比赛么?每行不是七言的长短句也许是词牌但肯定不是七律,不站排而扎堆抢球也许是橄榄球但肯定不是排球。

维多利亚诗歌是多元化的,诗人的众多音调组成了一个交响乐团,有如提琴、竖琴、长笛、铜号,管弦齐鸣;而诗艺之色彩缤纷又像一幅百鸟图,有如孔雀、锦鸡、朱鹮、白鹤,争奇斗妍。岂料进了排版车间的流程,在鼠标点击转换之下,百鸟竟被脱光了缤纷羽毛,但见从车间缓缓而出的传送带上,孔雀、锦鸡、朱鹮、白鹤整整齐齐挂在一排钩子上,变成了格式化的光鸡。一幅百鸟图魔术般地变成了烤禽店。每翻开一页都见一排烤禽出炉。叫人气怎能顺?……



经问讯得知,可能是因“诗苑译林”丛书改变版心版式,造成了这次异动。对变成这副样子的校样,本当原封退回去返工。但我想若返工重做转换、打校样、寄校样,费很多时间不说,而且我不相信重做转换能符合要求。所以想想也就认了,我排的版就算白做,让他们排版车间去排吧。我就按他们的新版心规格,在校样上用红笔一行行手工校改,重新标注正确的排式,然后等他们改好后重出校样,再一校二校,又费了一整个流程,好不容易才把两本诗排成功。

这次折腾,使我觉得诗的建筑美是个值得谈的题目。而要谈译诗和诗的建筑美,我首先选哈代的诗。徐志摩说哈代的诗像建筑是不错的,哈代是建筑师出身,从小在建筑业当学徒,做的主要是修缮教堂的工作,所以哈代的诗艺与建筑美关系密切。建筑美也就成了我译哈代诗重点关注的问题。这里举一首他的A Sheep Fair(《羊市》)为例。哈代在人世间到处发掘诗意,他会写微小低贱、极不入诗的题材,而把宏观主题注入其中。这首《羊市》题材怪异,诗体形式独特;虽从内容到色调灰暗一片,却又因鲜明生动的描写而生气勃勃,具有巨大的内在张力和震撼力,也充分表现了哈代的悲悯之心:



那天正好开秋季羊市,

赶上大雨淋漓,

羊群聚集了一万只,

全都淋得透湿。

它们周围筑起了围栏,

一拨一拨被清出羊圈,

拍卖师把大胡子拧干,

用手掌边刮刮沾雨的脸,

还不时擦账本,免得水湮了字迹,

因为大雨淋漓。



羊毛如海绵吸水饱胀,

在整天的雨里,

挤紧的羊想转、躺、冲撞,

全都白费气力。

羊角泡得像指甲般软,

牧人冒着气,倚着木栏,

一边拴着夹尾巴挨淋的犬,

顾客的帽檐也被水灌满,

稍微变个姿势,就犹如瀑布泻地,

在整天的雨里。



附记

时间已过很久,一去不回,

自从那一大批

泡湿的羊众喘息着聚会

在彭梅里市集:

全体羊众早流完血了,

湿淋淋的顾客早散了,

喉咙喊哑的拍卖师呢

也死了,一声声“卖了,卖了!”

他曾把全体温顺之众送往绝地,

在彭梅里市集。

(《哈代诗选》,飞白译,外研社2014年版,240——243页)



哈代一生都在探索诗律,英诗格律通过哈代得到了全面传承与发展。他用过的诗体、音律和韵式数量之多,居英语诗人之冠。有人讽刺哈代是个“桂冠工程师”,我看这也不算什么贬义词。其实哈代并不为形式而形式,他多变的格律和形式总是从内容要求出发选取的最“合身”的服装,是诗表现的“意味”的重要部分。他常顺着诗行语气,为每一首诗量身特制诗体形式,这一首也不例外。他的“诗建筑”形式纵然复杂,但在一首诗内的各小节却严格保持一致,像一座哥特式教堂那样呈现繁复缤纷而统一的建筑美。这首诗分三节,每节结构一样。限于篇幅这里仅对照一下中间一节的原文:



The wool of the ewes is like a sponge

With the daylong rain:

Jammed tight, to turn, or lie, or lunge,

They strive in vain.

Their horns are soft as finger-nails,

Their shepherds reek against the rails,

The tied dogs soak with tucked-in tails,

The buyers' hat-brims fill like pails,

Which spill small cascades when they shift their stand

In the daylong rain.



哈代为《羊市》特制的诗体格律是“a4b2a4b2,c4c4c4c4,D5b2”。每小节里包含三个小单元:第一单元“a4b2a4b2”是四行交韵,单行较长而双行特短,每个长行后接一个短行,似乎是长吸一口气刚鼓起劲来(好比挤得紧紧的羊鼓起劲来想冲撞一下)就又被立即挫败,气还没鼓足马上就泄掉了。接着,第二单元“c4c4c4c4”是英语诗中少有的一连四行随韵,从听觉上令人感到单调重复,从视觉上看到这样一排四个“nails—rails—tails—pails”,也像里尔克《豹》诗中“千根铁栏”那样非常惹眼。听觉视觉共同渲染出一幅极其憋屈无奈的场景。最后是一个特长行加一个特短行(第二行的变奏)。特长行的D韵(stand)我标作大写字母,是因为它是跨节押韵,即不在本节中押韵而是与前节的“hand”和后节的“band”押韵。

中译文仿制了原诗的诗体格式:既仿制听觉的音乐美,也仿制视觉的建筑美,使它读起来和看起来都与原诗相似。如第一单元中的“a”韵,我选用的字是“胀—撞”,与原诗的“sponge—lunge”一样含有(仿佛是从牙缝里使劲挤出来的)塞擦音;而第二单元那一排四个“c”韵“nails—rails—tails—pails”,我译作相似而单调的“软—栏—犬—满”;唯有原诗跨节押韵的D韵,因押韵词跨节且相距十行之遥,在中文里根本不可辨认,所以译文不得不改为末两行以“B5B2”韵(地—里)收尾,并与前后节的B韵跨节通押。这样,B韵就从“大雨淋漓”起,贯串全诗直到“送往绝地”,让悲剧色彩笼罩始终。

在节奏上我也尽力仿制原诗,但在音步(顿)上略有松动,没有绝对遵守原诗的音步数,以免束缚了酣畅的表达和抒情。这就是我和知友杨德豫在译诗方针上略有差别之处。德豫对音步(顿)的严格遵守是我望尘莫及的,而我的首要选择则是体现诗的整体风格。音步格律只是我仿制原作形式的诸元素之一,我在这些元素中会作一定的权衡取舍。如在本诗里,音步(顿)时而有所放宽,二音步短行译成了六字句便得读三顿,如硬压缩为二顿会很勉强,就不强求了。

顺便需要一提的是:译此诗第三节里的“flock”一词颇费斟酌。“flock”是复义词,基本词义有二:第一义是动物群,主要指羊群,也可指鸟群;第二义是人群,尤指信徒群,会众。哈代写《羊市》是隐喻人世,兼用一词二义有深意在焉。其文化背景是《圣经》中耶稣把人群称作羊群,而自称“好牧人”;基督教的神职人员也被称作“牧师”。本诗的隐喻意义聚焦于此,羊群无助地被困在悲惨条件下,一拨一拨被送往绝地,而貌似上帝的拍卖师自己也不比羊群强,这是哈代为人世描绘的一幅讽刺图。因此“flock”成了诗中关键词,也是“诗眼”或言筌的“开口”。复义总会对翻译构成重大挑战,如把“flock”不经心地译作“群”或“羊群”,就把诗磨平了,把诗筌封上了。我斟酌的结果是把“羊群”和“人众”/“会众”合并组成新词“羊众”,从而兼顾二义。复义词翻译并不是经常能做到兼顾的。

本题主要是谈诗的建筑美的,末尾我们再拉回本题来。原来,英国古老的教堂建筑都属哥特式(如坎特伯雷大教堂、威斯敏斯特大教堂等),而哈代做建筑师的年代正逢英国“哥特式复兴”,他以很高的热情投入古老教堂的修复、哥特式风格的复原和保存工作,而同时又把建筑美学移用于他的诗艺。哥特式教堂建筑风格粗犷而宏伟,静态中呈现动态,石墙厚重里含着朴实和沉郁,尖塔高耸中寓有理想和悲悯。整齐的簇柱和复杂的拱券骨架可对应哈代精心设计的诗体结构;玲珑剔透的彩色拼画玻璃窗和雕刻装饰可对应哈代琳琅满目的韵式。哥特式教堂建筑还有哈代所说“狡猾的不规则的艺术”,运用到诗里,就成了他那些时而显得怪异的拼接,时而显得粗糙的词语和音律。建筑是凝固的音乐,音乐是流动的建筑,而诗人博大的悲悯情怀浸透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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