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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满初期日本对中国东北电业权益的争夺
——兼论“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成立始末

时间:2023-03-15 04:32:35

伪满初期日本对中国东北电业权益的争夺
——兼论“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成立始末一文创作于:2023-03-15 04:32:35,全文字数:32555。

伪满初期日本对中国东北电业权益的争夺
——兼论“满洲电业株式会社”成立始末

业生产。这一动作和谋划继续侵略和掠夺资源的日本大本营不谋而合。通过关东军与“满铁”、拓务省交涉成立统制伪满洲国电力会社的过程中,其政策虽有些许调整,但整体上是按照关东军特务部提出的方案进行的,“满铁”、拓务省都做出了更大的妥协。可见,九一八事变之后,关东军具有极为重要的话语权。关东军控制下的东北军事、政治情况对日本的经济侵略和垄断有重要影响。这体现了政治上对以军部为中心的法西斯势力逐渐失控,经济上是对旧有殖民秩序和利益的重新分配。对中国东北来说,日本实施侵略、扶植傀儡机构的阴谋昭然若现。实施电力事业合并的经过,实际上就是日本电业统制、侵略的过程。

三、“满电”的成立

1934年9月,日本颁布《电力企业合并要纲》,次月伪满洲国实业部宣布“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下文简称“满电”)的设立许可,同时关东厅也下达允许经营许可,12月“满电”正式开始营业。资本9000万日元中,伪满洲国当局(奉电、哈电)、“新京”电灯厂、伪中央银行(齐电、吉电)、安东电业局资本共为25 296 050日元,占28.1%;日本方面“南满电”“营口水电”“北满电”资本为64 603 950日元,占71.8%,剩余100 000日元为个人名义投资。“满电”中“南满电”“营口水电”合计掌握的资本达62 802 700日元,占比“65.7%”[7]73。按照成立前普通法人的协议,“满电”定位为准特殊会社,但其重要性是毋庸置疑的,日本方面也提出“满电”享有特殊会社同等的地位[16]0196。“满电”的特殊性在于其属性并不是按照自身重要性决定的,“准特殊会社中,从事业的性质和重要性上说,有的绝不亚于特殊会社,他们之所以未成为特殊会社,例如电业、日满商事是从‘满铁’分离出来成立的,有各种情况。总之,不妨说是根据‘附以命令条款使之具有特殊会社职能更好’的见解而设立的”[17]89。“满铁”在“满电”的资本占绝对之优势,所以资本上非伪满“国有”的“满电”定位为准特殊会社在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必然结果。

“满电”总部先设在“新京”特别市大同大街丰乐路401号,后迁至大同大街301号的“康德会馆”内。“满电”成立时的机构和各分店情况如下:

(一)资金:9000万日元,总股本180万股,每股50日元。

(二)负责人:社长吉田丰彦,副社长入江正太郎、孙澄,常务董事小池笕、高桥仁一、石桥米一、王聘之,董事林鹤皋、冈村金藏、温和、古泉光男、迫喜平次、奥村慎次、赵寿芳,常任检查人高桥罐一,检查人巴英额、谷川善次郎。还设有作为董事咨询机构的顾问糟谷阳二,技术监督雨宫春雄。

(三)机构:

1.本社(新京):检查、调查、统计三个课,总务、经理、业务、技术四个部。

2.地方:大连分社,奉天、新京、哈尔滨电业局,安东、鞍山、营口、吉林、齐齐哈尔分店。

3.直属营业所:承德、热河、北安、佳木斯、海拉尔、岫岩、清原、凌源、临江。

4.相关企业:赤峰电灯厂等9厂,瓦房店电灯株式会社等14社。

(四)营业情况:

固定资产:8329万日元;发电设备容量:140万千瓦;变电设备容量:16万千伏安;输电线路全厂:100公里;配电线路全长:223公里;电灯盏数:154万盏;从业人员:4168人[13]524[7]95-96。

自此,“满洲”的电业终于实现了独家垄断的“合理经营”[13]524。有了“满铁”和伪满洲国的保驾护航,“满电”业务发展迅速。到1937年,除了设立于伪都“新京”的总店,“满电”已有12所支店、4所办事处、关系会社19家[7]99-101。截至1939年末,发电总容量达到230 589千瓦[18]。1935年至1940年间,通过“收买”等手段,吞并佳木斯景增电灯厂、锦县电气公司、绥化电灯厂等60余家电企[7]270。除抚顺煤矿、鞍山制铁所、本溪湖煤铁公司等自备发电设备外,此时“满电”基本上已经控制了整个东北的电业。

结语

从日本侵略者决定对伪满洲国电业实施合并到“满电”的成立,以关东军为主体,多个部门间进行了长达两年多的谈判。这体现了日本对电业的野蛮干涉与操控,也说明侵略者中错综复杂的利益争斗。

自“满铁”时代开始,日本就谋求对东北电业的垄断,伪满洲国成立后使得条件更加成熟。在前后两次的合并文件中,关东军提出以防止所谓“日满对立”和获得廉价电力为由进行电力合并和统制,实难掩盖其侵略本质。所谓“对立”的原因正是日本的侵略造成中国主权和经济利权受到损害,而获得廉价电力则道出了成立合营会社实施电力统制的目的。此后电业成为了日本侵掠中国东北的重要工具,在伪满两次“产业开发五年计划”中,发电量供给严重失衡,电力产业畸形。以1944年至1945年为例,伪满洲国各事业总用电量34.83亿度,其中动力用电为30.81亿度,占88.6%;动力用电中重工业占比81.92%,其中采矿业和冶金业合计占比66.2%[19]136。电力供给的不平衡,使伪满洲国成为日本的“殖民工厂”和能源基地。

将成分复杂的电力事业合并统制是关东军推行殖民化的重要内容。关东军想要以伪满洲国的设立为依托,效仿帝国主义国家的权力垄断经营,但却接连碰壁,不得不与各方达成妥协。这说明绕开“满铁”等相关利益集团,单纯靠关东军的政令完成此事业是不切实际的。从动机上看,关东军想要控制东北电业,掌握能源、动力,增强对伪满洲国经济的掌控;“满铁”想要以资本控制东北电业,获得更大的经济利益;日本大本营想要经营殖民地并实施掠夺,同时监管关东军和“满铁”。通过争夺,在“满电”中关东军获得管辖、监督权;“满铁”成为最大股东,保证了经济利益;日本大本营在“满洲国”成立的“正当性”和国际舆论中获利,同时也钳制了关东军。事实上,“满电”成立的经过就是关东军与各利益集团的交易过程。

对电力事业的合并是成立“满电”的前奏,也是日本在伪满洲国各行业谋求控制和垄断的缩影。关东军、“满铁”、资本家、日本大本营,侵略者们所处不同的利益团体,各自心怀鬼胎,在其侵略扩张的方针之下,内部利益冲突不断。日本殖民集团这一军国主义和资本主义的怪胎,在伪满洲国“王道乐土”的外衣下,上演着争权夺利的丑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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