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书网

故事栏目

外国小说文学理论侦探推理惊悚悬疑传记回忆杂文随笔诗歌戏曲小故事
下书网 > 小故事

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的选举政治实践

时间:2023-08-16 03:53:45

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的选举政治实践一文创作于:2023-08-16 03:53:45,全文字数:49398。

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的选举政治实践

才能进而被选举为征士[8]。1868年2月,天皇行幸东京期间,维新政府又在东京设立了议事所,主要是“公卿诸侯在官二等以上”集会议事,相当于前述的上议事所[9]。

庆应三年闰4月21日,维新政府发布《政体书》,初步建立太政官制。在太政官机构设置中,一定程度上吸纳了三权分立思想。根据《政体书》,太政官内分为七官两局,其中议政官负责立法,由上局、下局组成,上局官员包括议定、参与、史官、笔生,下局除议长外,就是由前述贡士组成。同年5月24日,在京都府菊亭家宅邸内设置了贡士对策所,为构成下局的贡士们的办公地。贡士们每月5日、15日、25日出勤议事,接受政府的政事咨问,协商后的对策形成公文上奏。因此时尚未实施废藩置县,这些下局贡士由各藩藩主选任、推荐并决定其进退,无任期限制。从形式和内容看,征士、贡士选举名称虽和中国古代的“贡士、征士”相同,但选拔形式和选举目的不同于中国古代的选拔、荐举官员制度,也不同于西方的议会选举制度。维新政府初期,议政机构的设置主要是为了解决选拔人才及进行制度建设的紧迫课题。

因政府内频繁的制度调整,议事所、议政官上下局存在时间都很短,且很多政府内大事并未交付其审议。从其职制来看,上局的议定由行政官中的辅相兼任,行政官的弁事兼任下局议长,完全没有体现出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分离,实际政治运行中还是行政占绝对主导地位,议政多流于形式。

鉴于议事所等不能起到其应有效能,1868年11月维新政府又在东京设立了“议事体裁调研所”,进行议政体制调研,同时管辖各藩“公议人”[10]。在调研基础上,明治政府决定在议政体裁调研所下设公议所,同年12月6日,向各藩发出设置公议所的谕示[8]。公议所具有一定的立法权,议员仍是由各藩推荐的代表组成。12月10日,政府又向各藩发出推荐公议人的布告,推荐人数原则上是大藩3人,中藩2人,小藩1人,每藩可先推荐1人。“公议所”也是在制度摸索中设立的。与前述征士、贡士不同的是,公议人任期为4年,每2年改选其半数,议员年龄须在25岁以上[11]。1869年1月,在议事体裁调研所中,由神田孝平制作了政府最初的具有近代议会性质的法案“公议所法则案”[8]。公议所于1869年2月开始运行,每月逢2日、7日集会,就政府提出的咨询进行商议,并书面上呈意见,且有一定提出议案的权限。

公议所在设置之初被看作是立法、议政机构,但实际上在运行过程中,亦未实现议政、行政分离。构成上局的议定、参与等多由行政官兼任,下局的公议人也仅限于从各藩的执政、参政级别的官员中选出,且后来改为了每藩限定1人。公议所从1869年2月开所到同年6月被改组为集议院,仅存在了三个多月时间,期间共开会22次。公议所改组为集议院后,权能进一步缩减,由原来参与议政变为了太政官的咨询机构,且集议院议员遴选范围进一步缩小,基本是从作为各地方要员的大参事(明治初期施行府藩县三治制时,大参事是地方的职位仅次于府、藩、县知事的官职。)中选出,每府、藩、县各1人,任期4年,每2年改选其半数,在议事中主要代表地方意向。集议院在1871年随着太政官左院的设立而被并入左院。

除设立了上述公议所、集议院外,比较耐人寻味的一件事是1869年朝廷内举行了一次要职选举。当时政府调查了美国等的选举制度,在此基础上有不少人提议朝官公选。1869年5月,依据大久保利通的提案,首次在政府内试行了辅相、议定、知事、参与等的选举。这也是明治政府唯一一次要职选举。“此际悉解朝官之职,依公选法选举其人,圣上亲临政厅,颁赐三等官以上公选之诏,诏书称:‘朕思治乱之本在于任用得其人,故今敬告列祖之灵,设公选之法,进而登庸辅相、议定、参与,神灵降鉴,勿以为过,汝众须体斯意。后以投票之多数就任官职,辅相为三条实美,议定为岩仓具视、德大寺实则、锅岛直正,参与为东久世通禧、木户孝允、大久保利通……共选出了29名。但投票选举之举在实行之初,就有提出反对者,认为不合国体,恐为祸端。亦有过虑论者……”[12]35在日本国立公文书馆收藏的太政官类典草稿中,有关于这次选举的部分记载,可与上文的描述相参照。文书中记载辅相、议定、六官知事、内廷职知事四职自公卿诸侯中选举产生,“采取凡三等官以上总集合投票之方式”。文书还详细记录了辅相、议定、参与等选举时投票、开票、计票的程序与过程[13]。在太政官类典草稿中未找到关于投票统计结果的具体记载,明治政府中央官僚的选举也仅此一次。从选举前颁发的诏敕来看,是向祖宗神明报告的形式,很难与近代议会政治联系起来,但从选举形式及程序看,有一定严密性。这也是当时尚无多少执政经验的明治政府的一种尝试吧。

二、伴随机构变迁中央政府选举政治实践渐趋保守化

1871年7月废藩置县后,明治政府改革了太政官,在太政官内设左院和右院。左院吸收了集议院,主要负责政府内的立法调查、咨询,其议员为官选。1872年,左院受正院之命开始进行宪法调查。同年4月25日,左院提交名为“设立下议院之议”的建议,文中称“西洋强盛之诸国在施政官之外必设上下议院,皇国亦效仿而成立了议事院,今日已改为左院,所谓类似于法国国议院,但未得其精髓,因未能广采下方之众议。故应速设下议院,集全国之代议士代人民议事,施上下同治之政,确立全国之基础”[14]77。左院还做了相当多的关于选举的调查。“以中议官松冈时敏为核心编纂、以欧洲宪法为?本起草的《国会议院程序调查》及《别册》提交给了左院。在《别册》中列举了选举人的年龄、财产、教育等资格要件,并详细列举了选举区制、记名投票、任期等要素,建议采取有限选举。”但该方案未被上奏。1873年,松冈时敏在马屋原彰等帮助下,又起草了《国会议员规则》,其第一篇第一款即是“国会议院议员选举之事”,规定享有选举权须年满21周岁,被选举权须年满25周岁,是具有一定财产资格限制的有限选举,并列举了选举人投票、开票、议员退任等规则。这一草案最终也因1873年10月“明治六年政变”引发政府内人事动荡而成为废案[2]35。

“明治六年政变”后,板垣退助等下野的参议随即发起了自由民权运动。1874年,木户孝允也因反对征台下野。这些政治变动引发政局动荡。1875年2月,为了再次整合政界力量、缓解政府危机,在伊藤博文、井上馨的斡旋下,大久保利通、木户孝允、板垣退助在大阪就日本未来发展走向及政府施策等进行了会谈,史称“大阪会议”。会谈后,大久保利通将三人达成的一致意见提交给了时任太政大臣三条实美。3月,木户孝允、板垣退助复任参议。根据三人的意见,4月14日明治天皇颁发了“渐次立宪政体树立之诏”,并决定设立元老院、大审院,召开地方官会议,目标是分阶段建立立宪政体。同年,伴随元老院的设立,左院被废止。元老院设立时的定位是立法咨询机构,成立后开始进行宪法调查。地方官会议的召开,推动了具有地方议会性质的地方民会的大量开设。

对近代日本的宪政发展来说,“大阪会议”是一个重要节点。首先,政府内部开始进行宪法讨论、宪法调查;其次,“渐次立宪政体树立之诏”发布后,自由民权运动越发高涨,民间围绕宪法的讨论剧增;再次,与上述两种情况相伴,地方民会作为具有地方议会性质的机构,

提醒您:因为《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的选举政治实践》一文较长还有下一页,点击下面数字可以进行阅读!

《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的选举政治实践》在线阅读地址:日本幕末至明治初期的选举政治实践

热门书籍

热门书评

推荐小故事